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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25-12-2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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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强化“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深化体教融合,推动我区高校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大学生体质提升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定于2026年4月至7月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

本届大学生运动会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体育局、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主办,内蒙古师范大学承办,内蒙古学生体育协会执行。运动会设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搏克、健美操(啦啦操)、武术等十个大项,分本科超级组、本科校园组、高职高专超级组、高职高专校园组四个组别。运动会期间还将举行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和高校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和相关活动通知由内蒙古学生体育协会会同承办单位制定下发。

本届大学生运动会的举办,是落实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重要实践,对培育阳光健康、拼搏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激发大学生主动参与体育锻炼的内在动力,提升全区高校体育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健康第一”育人理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同推进、积极参与,努力将本届运动会办成“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体育盛会,为推动我区高校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教育强国与体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二、执行单位

内蒙古学生体育协会

三、承办单位

内蒙古师范大学

四、运动会时间、地点

时  间:2026年4月至7月

地  点: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师范大学

(各单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参加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各普通高等学校

六、竞赛分组及项目设置

(一)竞赛分组

本科超级男子组、女子组;本科校园男子组、女子组;高职高专超级男子组、女子组;高职高专校园男子组、女子组。

(二)竞赛项目

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搏克、健美操(啦啦操)、武术(10项)。

1.田径(共151项)

(1)本科超级组(共44项)

男子(共2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栏高:1.067米、栏间距:9.14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铅球(7.26公斤)、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链球(7.26公斤)、十项全能。

女子(共2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栏(栏高:0.838米、栏间距:8.5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链球(4公斤)、七项全能。

异程混合接力(1项):100米×200米×300米×400米男女混合接力,各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2人参赛,其中女子跑第一、第三棒,男子跑第二、第四棒。

(2)本科校园组(共39项)

男子(共20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栏高:1.067米、栏间距:9.14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铅球(7.26公斤)、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链球(7.26公斤)、十项全能。

女子(共18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栏高:0.838米、栏间距:8.50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链球(4公斤)、七项全能。

异程混合接力(1项):100米×200米×300米×400米男女混合接力,各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2人参赛,其中女子跑第一、第三棒,男子跑第二、第四棒。

(3)高职高专超级组(共34项)

男子(共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栏高:1.067米、栏间距:9.14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

女子(共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栏高:0.838米、栏间距:8.50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

异程混合接力(1项):100米×200米×300米×400米男女混合接力,各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2人参赛,其中女子跑第一、第三棒,男子跑第二、第四棒。

(4)高职高专校园组(共34项)

男子(共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栏高:1.067米、栏间距:9.14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

女子(共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栏高:0.838米、栏间距:8.50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

异程混合接力(1项):100米×200米×300米×400米男女混合接力,各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2人参赛,其中女子跑第一、第三棒,男子跑第二、第四棒。

2.足球、篮球、排球(各8项,共24项)

男子组、女子组

3.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各7项,共84项)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4.搏克(各4项,共16项)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5.健美操(啦啦操)(各3项,共12项)

(1)健美操自选动作八人有氧舞蹈(男女不限)。

(2)舞蹈啦啦操自选动作:集体爵士啦啦操、集体花球啦啦操、集体街舞啦啦操、集体自由舞蹈啦啦操,四项内容选一套。

(3)双人啦啦操自选动作:双人花球啦啦操、双人爵士啦啦操、双人街舞啦啦操,三项内容选一套。

6.武术(共52项)

(1)本科超级组(共13项)

男子(6项):自选长拳、24式太极拳、自选南拳、自选刀术、32式太极剑、自选枪术。

女子(6项):自选长拳、24式太极拳、自选南拳、自选剑术、32式太极剑、自选棍术。

集体项目(1项):6—8人编组(男、女不限)。

(2)本科校园组、高职高专超级、校园组(各13项,共39项)

男子(各6项):初级长拳第三路、24式太极拳、自选南拳、自选刀术、32式太极剑、自选枪术。

女子(各6项):初级长拳第三路、24式太极拳、自选南拳、自选剑术、32式太极剑、自选棍术。

集体项目(各1项):6—8人编组(男、女不限)。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参赛运动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为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在读本、专科学生或研究生(不包括函授、成人高考、电大、进修班、培训学生)。

2.年龄要求:参赛运动员须为1997年9月1日(含)及之后出生者。

(二)本科超级组参赛条件

全区各本科院校中,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等)和高水平运动员(含通过高水平招生政策入学的本、专科学生及保送研究生)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在读大学生。

(三)本科校园组参赛条件

全区各本科院校中,非体育类专业且未享受高水平招生政策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通过高水平招生政策入学的本、专科学生、保送研究生,以及各类院校体育专业学生,均不得参加校园组比赛。

(四)高职高专校园组参赛条件

全区各高等职业院校(含本科院校下设的职业学院)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录取且未享受高水平招生政策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在读高职高专学生(短期职业大学、成人高校学生不得参加)。

内蒙古警察学院、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大学、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兴安职业技术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五所院校的本、专科学生,均可报名参加高职高专组比赛。

(五)高职高专超级组参赛条件

全区各高职高专院校中,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足球专业、体育单招单考等)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在读高职高专学生。各项目报名单位不足3个,则取消该组别。

(六)跨组别参赛限制

设有体育类专业或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校园组学生可报名参加超级组比赛,超级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校园组比赛,且同一运动员不得跨组别参赛。

八、参赛办法

(一)田径

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教练员4人,运动员25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全能运动员除接力项目外,不可兼报其他项目。接力项目每单位每项限报一队。报名不足3人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二)篮球

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医1人,运动员14人(抵达赛区12人)。

(三)排球

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医1人,需报双自由人,运动员16人(抵达赛区14人);需报单自由人,运动员14人(抵达赛区12人)。

(四)足球

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医1人,运动员25人(抵达赛区20人)。

(五)乒乓球、羽毛球、网球

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各6人。

(六)搏克

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各8人。

(七)健美操(啦啦操)

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共16人(抵达赛区2-16人)。

(八)武术

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共10人。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集体项目除外),每人须报一项拳术、一项器械。集体项目每参赛单位限报一队(6—8人,男女不限)。

九、竞赛规则

(一)各项目均执行由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其中,搏克项目执行自治区体育局审定的最新《搏克竞赛规则和补充规则》。

(二)篮球、排球、足球项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及附加赛,决出第1至8名。

(三)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搏克项目先进行团体比赛,后进行单项比赛。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赛制,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及附加赛赛制,决出第1至8名。各单项比赛均采用淘汰赛制。

(四)各单项比赛不足3队(人),则取消该项比赛。如遇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调整赛制。

(五)各项目竞赛规程均以具体单项规程为准。

十、计分办法和奖励办法

(一)设本科超级组团体总分奖、本科校园组团体总分奖、高职高专超级组团体总分奖、高职高专校园组团体总分奖。各组别团体总分按各参赛单位参加各项目比赛所获得团体得分之和计算,高者列前。如总分相等,以团体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团体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见附件3)。

计分办法如下:

1.田径项目团体得分按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分差为10分)计。

2.篮球、排球、足球项目分男、女,分别按第一名50分、第二名45分、第三名40分......(分差为5分)计。

3.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搏克团体项目分男、女,分别按第一名40分、第二名36分、第三名32分......(分差为4分)计。

4.健美操(啦啦操)、武术团体得分按第一名80分、第二名72分、第三名64分......(分差为8分)计。

5.各组各项目团体未进入前八名的代表队,全部按第九名的得分计。

(二)各组别各项目团体比赛均录取前8名,不足8队(含8队)减一录取。为获得前三名运动队颁发奖杯,为运动员颁发奖牌;为获奖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含8人)减一录取,为获得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为获奖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田径、武术各单项分别按9、7、6、5、4、3、2、1记分。田径全能项目加倍记分;破全国大学生纪录加18分,破自治区大学生纪录加9分。同1人(队)在同一单项比赛中无论破几次纪录,只加最高分一次。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优秀组织奖”、“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奖。

1.“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优秀组织奖”的评选,由组委会根据参赛表现、组织工作成效等综合情况评定;“优秀运动员”原则上按8:1的比例评选;获奖代表队教练员无违纪和不良言行现象的均可评为“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原则上按5:1的比例评选。

2.“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优秀组织奖”于闭幕式上颁发;“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奖于各项目比赛结束后颁发。

十一、代表团团部组成人员

各高校代表团团部由6人组成,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1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工作人员2人。团长由院校主要领导担任;副团长由院校分管领导担任;秘书长由院校体育院部主任(院长)担任;副秘书长由院校体育院部副主任(院长)担任。

十二、纪律监督与资格审查

(一)本次比赛设立纪律监督组和竞赛与资格审查组,全权负责和执行对参赛运动队(员)纪律监督和资格审查工作,依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对违反赛会资格和纪律的运动队(员)及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二)对运动员资格有疑义,赛前可向竞赛与资格审查组提交《申诉报告书》,申诉队必须提交由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方可受理,胜诉退还。提交《申诉报告》时必须出具确切资料(图片、录像等)。比赛开始后或无申诉材料、越级申诉、匿名材料均不予受理。

(三)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对使用违禁药物者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的有关规定处罚。

十三、报名时间、办法与报到

(一)第一次报名

各参赛学校要认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项目第一次报名表》(附表1),电子版及领导签字且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于2026年1月11日前发“大运会”指定邮箱nmgzzqdyh@163.com,邮件名称需注明“×××学校大运会第一次报名表”字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报一名联络员,负责整个赛会的联络工作,请各单位认真选派。

(二)第二次报名

所有比赛项目原则上在各项比赛前30天报名,具体按各项竞赛规程执行。

(三)联系方式

内蒙古学生体育协会联系人:贺普,联系电话:13789515093

承办单位联系人:斯得布,联系电话:14747098686

十四、报到

(一)时间、地点

各项目参赛队、技术官员、裁判员于赛前两天报到,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单项竞赛规程通知。

(二)参赛单位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报名表、存查表(体育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运动员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运动员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4.运动员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两证复印在一张纸上);

5.运动员健康体检证明(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包括血压、心率、心电图等体检项目正常证明);

6.参赛运动队报到时需提供全体人员在本次赛事期间内(含往返比赛城市)有效的居民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赛事期间运动员意外伤害事件的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所属单位负责;

7.运动员、领队签字且加盖学校公章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8.一面1号校旗(288×192CM)交至报到处。

以上材料赛后统一退还,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比赛。

十五、官员选派

纪律监督、技术官员及裁判长均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由裁判长提名经主办单位审核批准后选派。

十六、经费

(一)参赛队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赛会不接待超编人员),食宿标准每人每天200元。原则上承办单位及当地其他学校食宿、交通自行解决。

(二)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每代表团需向大会交纳抵押保证金3000元。用于代表队所属人员在赛会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的处罚、公物损坏赔偿等,如无违纪和公物损坏情况,赛后退还。

(三)主办单位、执行单位、承办单位选派的工作人员差旅费、食宿费、劳务费(补助)等承办工作相关费用从自治区教育厅下拨承办单位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代表团团部成员往返赛区的交通费、食宿费按出差相关规定由派出单位负责。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表1: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项目第一次报名表.docx

附表2: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项目设置.docx

附表3: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代表团总分计分办法.docx

附表4: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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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落实教育部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意见》,强化“健康第一”教育理念,深化体教融合,推动我区高校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大学生体质提升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定于2026年4月至7月在呼和浩特市举办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

本届大学生运动会由自治区教育厅、自治区体育局、共青团自治区委员会主办,内蒙古师范大学承办,内蒙古学生体育协会执行。运动会设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搏克、健美操(啦啦操)、武术等十个大项,分本科超级组、本科校园组、高职高专超级组、高职高专校园组四个组别。运动会期间还将举行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科学论文报告会和高校体育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具体事宜,另行通知)。各单项比赛竞赛规程和相关活动通知由内蒙古学生体育协会会同承办单位制定下发。

本届大学生运动会的举办,是落实学生体质强健计划的重要实践,对培育阳光健康、拼搏向上的校园体育文化,激发大学生主动参与体育锻炼的内在动力,提升全区高校体育工作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高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健康第一”育人理念,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协同推进、积极参与,努力将本届运动会办成“团结、奋进、文明、育人”的体育盛会,为推动我区高校体育工作高质量发展、助力教育强国与体育强国建设贡献力量。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2025年12月26日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规程总则

一、主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

共青团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

二、执行单位

内蒙古学生体育协会

三、承办单位

内蒙古师范大学

四、运动会时间、地点

时  间:2026年4月至7月

地  点: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师范大学

(各单项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参加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各普通高等学校

六、竞赛分组及项目设置

(一)竞赛分组

本科超级男子组、女子组;本科校园男子组、女子组;高职高专超级男子组、女子组;高职高专校园男子组、女子组。

(二)竞赛项目

田径、足球、篮球、排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搏克、健美操(啦啦操)、武术(10项)。

1.田径(共151项)

(1)本科超级组(共44项)

男子(共22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栏高:1.067米、栏间距:9.14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铅球(7.26公斤)、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链球(7.26公斤)、十项全能。

女子(共21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00米栏(栏高:0.838米、栏间距:8.5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链球(4公斤)、七项全能。

异程混合接力(1项):100米×200米×300米×400米男女混合接力,各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2人参赛,其中女子跑第一、第三棒,男子跑第二、第四棒。

(2)本科校园组(共39项)

男子(共20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栏高:1.067米、栏间距:9.14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撑竿跳高、铅球(7.26公斤)、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链球(7.26公斤)、十项全能。

女子(共18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栏高:0.838米、栏间距:8.50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链球(4公斤)、七项全能。

异程混合接力(1项):100米×200米×300米×400米男女混合接力,各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2人参赛,其中女子跑第一、第三棒,男子跑第二、第四棒。

(3)高职高专超级组(共34项)

男子(共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栏高:1.067米、栏间距:9.14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

女子(共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栏高:0.838米、栏间距:8.50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

异程混合接力(1项):100米×200米×300米×400米男女混合接力,各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2人参赛,其中女子跑第一、第三棒,男子跑第二、第四棒。

(4)高职高专校园组(共34项)

男子(共17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栏高:1.067米、栏间距:9.14米)、400米栏(栏高:0.914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7.26公斤)、铁饼(2公斤)、标枪(800克)。

女子(共16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米栏(栏高:0.838米、栏间距:8.50米)、400米栏(栏高:0.762米)、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4公斤)、铁饼(1公斤)、标枪(600克)。

异程混合接力(1项):100米×200米×300米×400米男女混合接力,各队可报男、女运动员各2人参赛,其中女子跑第一、第三棒,男子跑第二、第四棒。

2.足球、篮球、排球(各8项,共24项)

男子组、女子组

3.乒乓球、羽毛球、网球(各7项,共84项)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单打、女子单打、男子双打、女子双打、混合双打。

4.搏克(各4项,共16项)

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子个人、女子个人。

5.健美操(啦啦操)(各3项,共12项)

(1)健美操自选动作八人有氧舞蹈(男女不限)。

(2)舞蹈啦啦操自选动作:集体爵士啦啦操、集体花球啦啦操、集体街舞啦啦操、集体自由舞蹈啦啦操,四项内容选一套。

(3)双人啦啦操自选动作:双人花球啦啦操、双人爵士啦啦操、双人街舞啦啦操,三项内容选一套。

6.武术(共52项)

(1)本科超级组(共13项)

男子(6项):自选长拳、24式太极拳、自选南拳、自选刀术、32式太极剑、自选枪术。

女子(6项):自选长拳、24式太极拳、自选南拳、自选剑术、32式太极剑、自选棍术。

集体项目(1项):6—8人编组(男、女不限)。

(2)本科校园组、高职高专超级、校园组(各13项,共39项)

男子(各6项):初级长拳第三路、24式太极拳、自选南拳、自选刀术、32式太极剑、自选枪术。

女子(各6项):初级长拳第三路、24式太极拳、自选南拳、自选剑术、32式太极剑、自选棍术。

集体项目(各1项):6—8人编组(男、女不限)。

七、运动员参赛资格

(一)基本条件

1.参赛运动员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且为全国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正式录取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在读本、专科学生或研究生(不包括函授、成人高考、电大、进修班、培训学生)。

2.年龄要求:参赛运动员须为1997年9月1日(含)及之后出生者。

(二)本科超级组参赛条件

全区各本科院校中,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社会体育等)和高水平运动员(含通过高水平招生政策入学的本、专科学生及保送研究生)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在读大学生。

(三)本科校园组参赛条件

全区各本科院校中,非体育类专业且未享受高水平招生政策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在读本科生或研究生。通过高水平招生政策入学的本、专科学生、保送研究生,以及各类院校体育专业学生,均不得参加校园组比赛。

(四)高职高专校园组参赛条件

全区各高等职业院校(含本科院校下设的职业学院)中,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正常录取且未享受高水平招生政策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在读高职高专学生(短期职业大学、成人高校学生不得参加)。

内蒙古警察学院、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大学、呼和浩特职业技术大学、兴安职业技术大学、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术学院五所院校的本、专科学生,均可报名参加高职高专组比赛。

(五)高职高专超级组参赛条件

全区各高职高专院校中,体育类专业(含体育教育、足球专业、体育单招单考等)的全日制在籍在校在读高职高专学生。各项目报名单位不足3个,则取消该组别。

(六)跨组别参赛限制

设有体育类专业或高水平运动队的高校校园组学生可报名参加超级组比赛,超级组学生不得报名参加校园组比赛,且同一运动员不得跨组别参赛。

八、参赛办法

(一)田径

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工作人员或队医1人,教练员4人,运动员25人。每人限报2项,接力项目除外。全能运动员除接力项目外,不可兼报其他项目。接力项目每单位每项限报一队。报名不足3人的项目,则取消该项目比赛。

(二)篮球

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医1人,运动员14人(抵达赛区12人)。

(三)排球

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医1人,需报双自由人,运动员16人(抵达赛区14人);需报单自由人,运动员14人(抵达赛区12人)。

(四)足球

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医1人,运动员25人(抵达赛区20人)。

(五)乒乓球、羽毛球、网球

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各6人。

(六)搏克

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各8人。

(七)健美操(啦啦操)

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共16人(抵达赛区2-16人)。

(八)武术

各组别每队可报领队1人,教练员1-2人,队医1人,男、女运动员共10人。每名运动员限报两项(集体项目除外),每人须报一项拳术、一项器械。集体项目每参赛单位限报一队(6—8人,男女不限)。

九、竞赛规则

(一)各项目均执行由国际单项体育组织或全国单项体育协会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其中,搏克项目执行自治区体育局审定的最新《搏克竞赛规则和补充规则》。

(二)篮球、排球、足球项目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及附加赛,决出第1至8名。

(三)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搏克项目先进行团体比赛,后进行单项比赛。团体比赛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采用分组循环赛赛制,第二阶段采用交叉淘汰及附加赛赛制,决出第1至8名。各单项比赛均采用淘汰赛制。

(四)各单项比赛不足3队(人),则取消该项比赛。如遇特殊情况,组委会有权调整赛制。

(五)各项目竞赛规程均以具体单项规程为准。

十、计分办法和奖励办法

(一)设本科超级组团体总分奖、本科校园组团体总分奖、高职高专超级组团体总分奖、高职高专校园组团体总分奖。各组别团体总分按各参赛单位参加各项目比赛所获得团体得分之和计算,高者列前。如总分相等,以团体第一名多者列前;如仍相等,则以团体第二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见附件3)。

计分办法如下:

1.田径项目团体得分按第一名100分、第二名90分、第三名80分......(分差为10分)计。

2.篮球、排球、足球项目分男、女,分别按第一名50分、第二名45分、第三名40分......(分差为5分)计。

3.乒乓球、羽毛球、网球、搏克团体项目分男、女,分别按第一名40分、第二名36分、第三名32分......(分差为4分)计。

4.健美操(啦啦操)、武术团体得分按第一名80分、第二名72分、第三名64分......(分差为8分)计。

5.各组各项目团体未进入前八名的代表队,全部按第九名的得分计。

(二)各组别各项目团体比赛均录取前8名,不足8队(含8队)减一录取。为获得前三名运动队颁发奖杯,为运动员颁发奖牌;为获奖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

各单项均录取前八名,不足8人(含8人)减一录取,为获得前三名运动员颁发奖牌;为获奖运动员颁发成绩证书。田径、武术各单项分别按9、7、6、5、4、3、2、1记分。田径全能项目加倍记分;破全国大学生纪录加18分,破自治区大学生纪录加9分。同1人(队)在同一单项比赛中无论破几次纪录,只加最高分一次。

(三)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优秀组织奖”、“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奖。

1.“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优秀组织奖”的评选,由组委会根据参赛表现、组织工作成效等综合情况评定;“优秀运动员”原则上按8:1的比例评选;获奖代表队教练员无违纪和不良言行现象的均可评为“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原则上按5:1的比例评选。

2.“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优秀组织奖”于闭幕式上颁发;“优秀运动员”、“优秀教练员”、“优秀裁判员”奖于各项目比赛结束后颁发。

十一、代表团团部组成人员

各高校代表团团部由6人组成,其中团长1人、副团长1人、秘书长1人,副秘书长1人、工作人员2人。团长由院校主要领导担任;副团长由院校分管领导担任;秘书长由院校体育院部主任(院长)担任;副秘书长由院校体育院部副主任(院长)担任。

十二、纪律监督与资格审查

(一)本次比赛设立纪律监督组和竞赛与资格审查组,全权负责和执行对参赛运动队(员)纪律监督和资格审查工作,依照《全国学生体育竞赛纪律处罚规定》对违反赛会资格和纪律的运动队(员)及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

(二)对运动员资格有疑义,赛前可向竞赛与资格审查组提交《申诉报告书》,申诉队必须提交由领队签字的《申诉报告》,同时交纳申诉费1000元方可受理,胜诉退还。提交《申诉报告》时必须出具确切资料(图片、录像等)。比赛开始后或无申诉材料、越级申诉、匿名材料均不予受理。

(三)严禁使用违禁药物,对使用违禁药物者将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的有关规定处罚。

十三、报名时间、办法与报到

(一)第一次报名

各参赛学校要认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项目第一次报名表》(附表1),电子版及领导签字且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于2026年1月11日前发“大运会”指定邮箱nmgzzqdyh@163.com,邮件名称需注明“×××学校大运会第一次报名表”字样,逾期不予受理。报名时,须报一名联络员,负责整个赛会的联络工作,请各单位认真选派。

(二)第二次报名

所有比赛项目原则上在各项比赛前30天报名,具体按各项竞赛规程执行。

(三)联系方式

内蒙古学生体育协会联系人:贺普,联系电话:13789515093

承办单位联系人:斯得布,联系电话:14747098686

十四、报到

(一)时间、地点

各项目参赛队、技术官员、裁判员于赛前两天报到,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单项竞赛规程通知。

(二)参赛单位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纸质版报名表、存查表(体育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学校公章);

2.运动员招生录取花名册复印件(加盖学校公章);

3.运动员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

4.运动员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两证复印在一张纸上);

5.运动员健康体检证明(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包括血压、心率、心电图等体检项目正常证明);

6.参赛运动队报到时需提供全体人员在本次赛事期间内(含往返比赛城市)有效的居民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赛事期间运动员意外伤害事件的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所属单位负责;

7.运动员、领队签字且加盖学校公章的《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8.一面1号校旗(288×192CM)交至报到处。

以上材料赛后统一退还,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比赛。

十五、官员选派

纪律监督、技术官员及裁判长均由主办单位选派。裁判员由裁判长提名经主办单位审核批准后选派。

十六、经费

(一)参赛队往返交通、食宿费用自理,承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赛会不接待超编人员),食宿标准每人每天200元。原则上承办单位及当地其他学校食宿、交通自行解决。

(二)为保证比赛的顺利进行,每代表团需向大会交纳抵押保证金3000元。用于代表队所属人员在赛会期间违反赛会纪律的处罚、公物损坏赔偿等,如无违纪和公物损坏情况,赛后退还。

(三)主办单位、执行单位、承办单位选派的工作人员差旅费、食宿费、劳务费(补助)等承办工作相关费用从自治区教育厅下拨承办单位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代表团团部成员往返赛区的交通费、食宿费按出差相关规定由派出单位负责。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表1: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竞赛项目第一次报名表.docx

附表2: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项目设置.docx

附表3: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大学生运动会代表团总分计分办法.docx

附表4: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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