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00011512917C/2023-03118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文 号 | 内教体艺函〔2023〕81号 |
成文日期 | 2023-07-05 15:30 | 公文时效 |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为进一步提升自治区中小学音乐、舞蹈、书法(美术)等专业美育教师素养和教学能力,推进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及教学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通过理论学习与现场教学等环节,进一步更新中小学美育教师教育理念、拓宽教育视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培养一批素质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教学有方的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
二、参训对象与条件
(一)参训对象: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在编在岗、45周岁以下的音乐、舞蹈、书法(美术)学科骨干教师,原则上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教研员,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学员推荐条件: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音乐教师要具备良好的音乐专业素养和演唱或演奏能力;舞蹈教师要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能力和创编能力;书法(美术)教师要具备书法基本功,了解书法教学的基本常识,懂得书法临摹与创作的基本方法;美术教师要具备良好的美术专业素养、基本造型基础及教学研究能力,并具备较好的美术课堂教学水平。
(三)推荐的参训学员需自愿承担本学校、本地区美育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能够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形式多样、参与广泛的学生美育实践活动,发挥组织协调等作用,并将美育实践优秀成果进行推广宣传。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一)培训内容
1.音乐、舞蹈
紧密结合《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分为“教学基本功”和“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两大部分,其中音乐课程包括:合唱指挥、钢琴即兴伴奏、小乐队编配、舞台艺术实践、优秀课例现场展示、中小学音乐教学法等;舞蹈课程包括:舞蹈基本功训练、少儿舞蹈编创、民族舞蹈鉴赏与教学等,具体课程设置见附件2。
2.书法(美术)
紧密结合《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分为“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两大部分,授课内容包括:教育政策解读、本土文化融入义务教育阶段的美育实验研究、书法基础理论和技法、优秀教学案例分享等,具体课程设置见附件3。培训上课期间所需的书写、绘画用品由承办方统一提供,课余期间参训教师如需进行创作实践,需自备相关用具。
(二)培训形式
通过集中培训的方式,以专家授课、学术讲座、师生互动及实践教学展示等形式开展,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着力提升参训教师专业水平与实践能力。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时间
1.音乐、舞蹈培训:2023年7月12日—7月20日。7月12日全天报到,7月20日离会。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自带乐器(包括课堂小乐器),用于小乐队编配课程使用。
2.书法(美术)培训:2022年7月16日—7月24日。7月16日全天报到,7月24日离会。
(二)报到与培训地点
1.音乐、舞蹈培训
报到地点:乌兰察布市锦江之星建桥街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建桥街18号),培训地点:乌兰察布市艺术学校(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文化路1号)。
2.书法(美术)培训
报到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海珀丽昂酒店(通辽市科尔沁区南顺大街通辽市火车站西侧150米),培训地点:海珀丽昂酒店大会议室。
3.报到时学员需携带3张本人一寸照片。
五、组织领导与管理考核
(一)组织领导
培训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办,负责培训统筹组织和学员选调;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和乌兰察布市艺术学校承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培训期间教学计划执行、学员管理考核等工作。
(二)管理考核
此次培训将建立完备的学员培训档案,具体包括:学员登记表、课程表、学员考勤记录、实践活动记录等。对学员的学习考核采取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相结合,自评、互评、专家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颁发结业证书。其中,理论考核以提交学习心得的形式进行,实践考核以教学设计和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包括:学习心得、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示范课展示。
六、经费保障
所有参训教师来往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期间食宿费等相关费用由活动承办单位负责。参训学员需按规定时间报到及离会,提前到达或推迟离开产生的费用需自理。
七、相关要求
(一)培训期间,学员要严格遵守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规定,严肃学风学纪,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严格遵守考勤和请假制度,确保学习培训质量。特殊情况或因公需请假的学员,须经当地教育局同意、报教育厅体卫艺处批准后备案,请假时长超过总课时1/5不予结业。
(二)参加此次培训的教师需以“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为主题,自行创作完成一件作品,其中书法(美术)教师于培训结业时提交一幅书法或美术作品。
(三)请各盟市于2023年7月9日前,将推荐公函、参训教师信息表(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5)的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版,报送至教育厅指定邮箱。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劳处
联系人:张晓莺,0471-2857025,洪凌,0471-2857003
邮箱:nmgmy1002@163.com
(二)内蒙古民族大学
联系人:薛丽华,15848856966
(三)乌兰察布市艺术学校
联系人:郗存德,15848411010
音乐培训联系人:李宝,13947470550
舞蹈培训联系人:侯倩,18748404555
附件:1.全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2.音乐、舞蹈课程设置
3.书法(美术)课程设置
4.全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参训信息表
5.全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参训学员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7月5日
索 引 号 | 1150000011512917C/2023-03118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文 号 | 内教体艺函〔2023〕81号 |
成文日期 | 2023-07-05 15:30 |
公文时效 |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为进一步提升自治区中小学音乐、舞蹈、书法(美术)等专业美育教师素养和教学能力,推进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及教学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通过理论学习与现场教学等环节,进一步更新中小学美育教师教育理念、拓宽教育视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培养一批素质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教学有方的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
二、参训对象与条件
(一)参训对象: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在编在岗、45周岁以下的音乐、舞蹈、书法(美术)学科骨干教师,原则上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教研员,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学员推荐条件: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音乐教师要具备良好的音乐专业素养和演唱或演奏能力;舞蹈教师要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能力和创编能力;书法(美术)教师要具备书法基本功,了解书法教学的基本常识,懂得书法临摹与创作的基本方法;美术教师要具备良好的美术专业素养、基本造型基础及教学研究能力,并具备较好的美术课堂教学水平。
(三)推荐的参训学员需自愿承担本学校、本地区美育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能够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形式多样、参与广泛的学生美育实践活动,发挥组织协调等作用,并将美育实践优秀成果进行推广宣传。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一)培训内容
1.音乐、舞蹈
紧密结合《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分为“教学基本功”和“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两大部分,其中音乐课程包括:合唱指挥、钢琴即兴伴奏、小乐队编配、舞台艺术实践、优秀课例现场展示、中小学音乐教学法等;舞蹈课程包括:舞蹈基本功训练、少儿舞蹈编创、民族舞蹈鉴赏与教学等,具体课程设置见附件2。
2.书法(美术)
紧密结合《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分为“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两大部分,授课内容包括:教育政策解读、本土文化融入义务教育阶段的美育实验研究、书法基础理论和技法、优秀教学案例分享等,具体课程设置见附件3。培训上课期间所需的书写、绘画用品由承办方统一提供,课余期间参训教师如需进行创作实践,需自备相关用具。
(二)培训形式
通过集中培训的方式,以专家授课、学术讲座、师生互动及实践教学展示等形式开展,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着力提升参训教师专业水平与实践能力。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时间
1.音乐、舞蹈培训:2023年7月12日—7月20日。7月12日全天报到,7月20日离会。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自带乐器(包括课堂小乐器),用于小乐队编配课程使用。
2.书法(美术)培训:2022年7月16日—7月24日。7月16日全天报到,7月24日离会。
(二)报到与培训地点
1.音乐、舞蹈培训
报到地点:乌兰察布市锦江之星建桥街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建桥街18号),培训地点:乌兰察布市艺术学校(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文化路1号)。
2.书法(美术)培训
报到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海珀丽昂酒店(通辽市科尔沁区南顺大街通辽市火车站西侧150米),培训地点:海珀丽昂酒店大会议室。
3.报到时学员需携带3张本人一寸照片。
五、组织领导与管理考核
(一)组织领导
培训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办,负责培训统筹组织和学员选调;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和乌兰察布市艺术学校承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培训期间教学计划执行、学员管理考核等工作。
(二)管理考核
此次培训将建立完备的学员培训档案,具体包括:学员登记表、课程表、学员考勤记录、实践活动记录等。对学员的学习考核采取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相结合,自评、互评、专家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颁发结业证书。其中,理论考核以提交学习心得的形式进行,实践考核以教学设计和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包括:学习心得、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示范课展示。
六、经费保障
所有参训教师来往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期间食宿费等相关费用由活动承办单位负责。参训学员需按规定时间报到及离会,提前到达或推迟离开产生的费用需自理。
七、相关要求
(一)培训期间,学员要严格遵守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规定,严肃学风学纪,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严格遵守考勤和请假制度,确保学习培训质量。特殊情况或因公需请假的学员,须经当地教育局同意、报教育厅体卫艺处批准后备案,请假时长超过总课时1/5不予结业。
(二)参加此次培训的教师需以“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为主题,自行创作完成一件作品,其中书法(美术)教师于培训结业时提交一幅书法或美术作品。
(三)请各盟市于2023年7月9日前,将推荐公函、参训教师信息表(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5)的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版,报送至教育厅指定邮箱。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劳处
联系人:张晓莺,0471-2857025,洪凌,0471-2857003
邮箱:nmgmy1002@163.com
(二)内蒙古民族大学
联系人:薛丽华,15848856966
(三)乌兰察布市艺术学校
联系人:郗存德,15848411010
音乐培训联系人:李宝,13947470550
舞蹈培训联系人:侯倩,18748404555
附件:1.全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2.音乐、舞蹈课程设置
3.书法(美术)课程设置
4.全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参训信息表
5.全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参训学员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