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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11512917C/2023-0311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 文  号 内教体艺函〔2023〕81号
成文日期 2023-07-05 15:30 公文时效
关于开展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及教学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3 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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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为进一步提升自治区中小学音乐、舞蹈、书法(美术)等专业美育教师素养和教学能力,推进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及教学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通过理论学习与现场教学等环节,进一步更新中小学美育教师教育理念、拓宽教育视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培养一批素质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教学有方的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

二、参训对象与条件

(一)参训对象: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在编在岗、45周岁以下的音乐、舞蹈、书法(美术)学科骨干教师,原则上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教研员,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学员推荐条件: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音乐教师要具备良好的音乐专业素养和演唱或演奏能力;舞蹈教师要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能力和创编能力;书法(美术)教师要具备书法基本功,了解书法教学的基本常识,懂得书法临摹与创作的基本方法;美术教师要具备良好的美术专业素养、基本造型基础及教学研究能力,并具备较好的美术课堂教学水平。

(三)推荐的参训学员需自愿承担本学校、本地区美育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能够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形式多样、参与广泛的学生美育实践活动,发挥组织协调等作用,并将美育实践优秀成果进行推广宣传。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一)培训内容

1.音乐、舞蹈

紧密结合《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分为“教学基本功”和“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两大部分,其中音乐课程包括:合唱指挥、钢琴即兴伴奏、小乐队编配、舞台艺术实践、优秀课例现场展示、中小学音乐教学法等;舞蹈课程包括:舞蹈基本功训练、少儿舞蹈编创、民族舞蹈鉴赏与教学等,具体课程设置见附件2。

2.书法(美术)

紧密结合《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分为“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两大部分,授课内容包括:教育政策解读、本土文化融入义务教育阶段的美育实验研究、书法基础理论和技法、优秀教学案例分享等,具体课程设置见附件3。培训上课期间所需的书写、绘画用品由承办方统一提供,课余期间参训教师如需进行创作实践,需自备相关用具。

(二)培训形式

通过集中培训的方式,以专家授课、学术讲座、师生互动及实践教学展示等形式开展,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着力提升参训教师专业水平与实践能力。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时间

1.音乐、舞蹈培训:2023年7月12日—7月20日。7月12日全天报到,7月20日离会。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自带乐器(包括课堂小乐器),用于小乐队编配课程使用。

2.书法(美术)培训:2022年7月16日—7月24日。7月16日全天报到,7月24日离会。

(二)报到与培训地点

1.音乐、舞蹈培训

报到地点:乌兰察布市锦江之星建桥街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建桥街18号),培训地点:乌兰察布市艺术学校(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文化路1号)。

2.书法(美术)培训

报到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海珀丽昂酒店(通辽市科尔沁区南顺大街通辽市火车站西侧150米),培训地点:海珀丽昂酒店大会议室。

3.报到时学员需携带3张本人一寸照片。

五、组织领导与管理考核

(一)组织领导

培训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办,负责培训统筹组织和学员选调;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和乌兰察布市艺术学校承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培训期间教学计划执行、学员管理考核等工作。

(二)管理考核

此次培训将建立完备的学员培训档案,具体包括:学员登记表、课程表、学员考勤记录、实践活动记录等。对学员的学习考核采取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相结合,自评、互评、专家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颁发结业证书。其中,理论考核以提交学习心得的形式进行,实践考核以教学设计和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包括:学习心得、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示范课展示。

六、经费保障

所有参训教师来往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期间食宿费等相关费用由活动承办单位负责。参训学员需按规定时间报到及离会,提前到达或推迟离开产生的费用需自理。

七、相关要求

(一)培训期间,学员要严格遵守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规定,严肃学风学纪,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严格遵守考勤和请假制度,确保学习培训质量。特殊情况或因公需请假的学员,须经当地教育局同意、报教育厅体卫艺处批准后备案,请假时长超过总课时1/5不予结业。

(二)参加此次培训的教师需以“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为主题,自行创作完成一件作品,其中书法(美术)教师于培训结业时提交一幅书法或美术作品。

(三)请各盟市于2023年7月9日前,将推荐公函、参训教师信息表(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5)的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版,报送至教育厅指定邮箱。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劳处

联系人:张晓莺,0471-2857025,洪凌,0471-2857003

邮箱:nmgmy1002@163.com

(二)内蒙古民族大学

联系人:薛丽华,15848856966

(三)乌兰察布市艺术学校

联系人:郗存德,15848411010

音乐培训联系人:李宝,13947470550

舞蹈培训联系人:侯倩,18748404555

 

      附件:1.全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2.音乐、舞蹈课程设置

            3.书法(美术)课程设置

            4.全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参训信息表

            5.全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参训学员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7月5日


1.全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表.docx
2.音乐、舞蹈课程设置.docx
3.书法(美术)课程设置.docx
4.全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参训信息表.docx
5.全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参训学员汇总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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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11512917C/2023-03118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
文  号 内教体艺函〔2023〕81号
成文日期 2023-07-05 15:30
公文时效
关于开展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及教学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7-13 09:22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为进一步提升自治区中小学音乐、舞蹈、书法(美术)等专业美育教师素养和教学能力,推进美育教师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专项培训及教学实践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通过理论学习与现场教学等环节,进一步更新中小学美育教师教育理念、拓宽教育视野,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培养一批素质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教学有方的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

二、参训对象与条件

(一)参训对象: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在编在岗、45周岁以下的音乐、舞蹈、书法(美术)学科骨干教师,原则上为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和教研员,推荐名额见附件1。

(二)学员推荐条件: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较高的职业道德素养,热爱教育事业,具有奉献精神。音乐教师要具备良好的音乐专业素养和演唱或演奏能力;舞蹈教师要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能力和创编能力;书法(美术)教师要具备书法基本功,了解书法教学的基本常识,懂得书法临摹与创作的基本方法;美术教师要具备良好的美术专业素养、基本造型基础及教学研究能力,并具备较好的美术课堂教学水平。

(三)推荐的参训学员需自愿承担本学校、本地区美育教育教学实践活动的组织工作,能够配合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形式多样、参与广泛的学生美育实践活动,发挥组织协调等作用,并将美育实践优秀成果进行推广宣传。

三、培训内容与形式

(一)培训内容

1.音乐、舞蹈

紧密结合《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分为“教学基本功”和“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两大部分,其中音乐课程包括:合唱指挥、钢琴即兴伴奏、小乐队编配、舞台艺术实践、优秀课例现场展示、中小学音乐教学法等;舞蹈课程包括:舞蹈基本功训练、少儿舞蹈编创、民族舞蹈鉴赏与教学等,具体课程设置见附件2。

2.书法(美术)

紧密结合《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分为“教学理论”和“教学实践”两大部分,授课内容包括:教育政策解读、本土文化融入义务教育阶段的美育实验研究、书法基础理论和技法、优秀教学案例分享等,具体课程设置见附件3。培训上课期间所需的书写、绘画用品由承办方统一提供,课余期间参训教师如需进行创作实践,需自备相关用具。

(二)培训形式

通过集中培训的方式,以专家授课、学术讲座、师生互动及实践教学展示等形式开展,以问题为中心、以案例为载体,着力提升参训教师专业水平与实践能力。

四、培训时间与地点

(一)培训时间

1.音乐、舞蹈培训:2023年7月12日—7月20日。7月12日全天报到,7月20日离会。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自带乐器(包括课堂小乐器),用于小乐队编配课程使用。

2.书法(美术)培训:2022年7月16日—7月24日。7月16日全天报到,7月24日离会。

(二)报到与培训地点

1.音乐、舞蹈培训

报到地点:乌兰察布市锦江之星建桥街店(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建桥街18号),培训地点:乌兰察布市艺术学校(乌兰察布市集宁区文化路1号)。

2.书法(美术)培训

报到地点: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海珀丽昂酒店(通辽市科尔沁区南顺大街通辽市火车站西侧150米),培训地点:海珀丽昂酒店大会议室。

3.报到时学员需携带3张本人一寸照片。

五、组织领导与管理考核

(一)组织领导

培训工作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办,负责培训统筹组织和学员选调;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民族大学和乌兰察布市艺术学校承办,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做好培训期间教学计划执行、学员管理考核等工作。

(二)管理考核

此次培训将建立完备的学员培训档案,具体包括:学员登记表、课程表、学员考勤记录、实践活动记录等。对学员的学习考核采取理论考核与实践考核相结合,自评、互评、专家评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并颁发结业证书。其中,理论考核以提交学习心得的形式进行,实践考核以教学设计和技能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包括:学习心得、教学设计、教学基本功示范课展示。

六、经费保障

所有参训教师来往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承担,培训期间食宿费等相关费用由活动承办单位负责。参训学员需按规定时间报到及离会,提前到达或推迟离开产生的费用需自理。

七、相关要求

(一)培训期间,学员要严格遵守中央、自治区党委有关规定,严肃学风学纪,自觉遵守学习纪律,严格遵守考勤和请假制度,确保学习培训质量。特殊情况或因公需请假的学员,须经当地教育局同意、报教育厅体卫艺处批准后备案,请假时长超过总课时1/5不予结业。

(二)参加此次培训的教师需以“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为主题,自行创作完成一件作品,其中书法(美术)教师于培训结业时提交一幅书法或美术作品。

(三)请各盟市于2023年7月9日前,将推荐公函、参训教师信息表(附件4)和汇总表(附件5)的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版,报送至教育厅指定邮箱。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一)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劳处

联系人:张晓莺,0471-2857025,洪凌,0471-2857003

邮箱:nmgmy1002@163.com

(二)内蒙古民族大学

联系人:薛丽华,15848856966

(三)乌兰察布市艺术学校

联系人:郗存德,15848411010

音乐培训联系人:李宝,13947470550

舞蹈培训联系人:侯倩,18748404555

 

      附件:1.全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培训名额分配表

            2.音乐、舞蹈课程设置

            3.书法(美术)课程设置

            4.全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参训信息表

            5.全区中小学美育骨干教师参训学员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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