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 蒙古文版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搜本站
  • 首页
  • 委厅概况
  • 教育动态
  • 党务公开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党建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蒙文版 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微博微博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暖心专区 退出长辈版
内蒙古
  • 网站首页
  • 委厅概况
  • 教育动态
  • 党务公开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党建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全区大中小学校美育实践交流展示活动评委专家候选人员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23-05-18 09:44
A+ A- 分享至:

内教体艺函〔2023〕64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2023年全区大中小学校美育实践活动安排,年内拟举办自治区第三届中小学美育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自治区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自治区师范类高校艺术专业学生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以及课本剧评选等活动。为进一步加强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和严谨性,确保各类美育活动公平、公开、透明,提高交流展示活动的质量,经研究,决定各地各高校推荐本地区、本校的艺术专业等优秀教师作为评委候选人员参与展示活动评审有关工作,现将推荐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处事客观公正。

2.治学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学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及教学实践能力,熟悉评比和竞赛活动的基本评审规范,承担过自治区级美育实践活动评审经验者优先推荐。

3.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承担委派的工作任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应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校教师应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近五年内一直从事学校艺术教育教学或研究工作。

二、推荐要求

1.每个盟市择优推荐10名美育教师,每所本科高校推荐7—12名美育教师,其他高校每所推荐5-8名美育教师,其中,音乐类教师占30%、美术类教师占30%、书法类教师占10%、其他学科占30%。

2.各地各高校要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能够公道正派参与评审工作。

3.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17日前,将全区大中小学校美育实践交流展示活动评委专家候选人推荐表及汇总表(附件1、2)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报送至教育厅体卫艺劳处指定邮箱。我厅将根据推荐情况,结合展示活动专业类别等因素遴选相关人员参与评审工作。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劳处,张晓莺,0471-2857025,洪凌,0471-2857003,邮箱:nmgmy1002@163.com。

 

附件:1.全区大中小学校美育实践交流展示活动评委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2.全区大中小学校美育实践交流展示活动评委专家候选人选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5月16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打印 打印 关闭 关闭
  • 微信公众号
  • 教育厅微博
  • 手机版
  • 教育部官方网站
  • 省级教育网站省级教育网站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盟市教育局盟市教育局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包头市教育局 乌海市教育局 赤峰市教育局 通辽市教育局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兴安盟教育局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满洲里市教育局 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
  • 区内本科院校区内本科院校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蒙古民族大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 内蒙古医科大学 内蒙古财经大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 赤峰学院 呼伦贝尔学院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集宁师范学院 河套学院 内蒙古艺术学院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内蒙古开放大学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
  • 区内高职院校区内高职院校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通辽职业学院 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 扎兰屯职业学院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内蒙古大学交通职业技...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办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网站支持ipv6
  • 蒙ICP备15003152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92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60
  •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邮编:010011 值班电话:0471-2856534 信访电话:0471-2856057
蒙古文版
无障碍浏览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搜本站
  • 网站首页
  • 委厅概况
  • 教育动态
  • 党务公开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党建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全区大中小学校美育实践交流展示活动评委专家候选人员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8 09:4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教体艺函〔2023〕64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按照2023年全区大中小学校美育实践活动安排,年内拟举办自治区第三届中小学美育教师教学技能展示活动、自治区大中小学生艺术展演、自治区师范类高校艺术专业学生教师基本功展示活动以及课本剧评选等活动。为进一步加强评审工作的专业性和严谨性,确保各类美育活动公平、公开、透明,提高交流展示活动的质量,经研究,决定各地各高校推荐本地区、本校的艺术专业等优秀教师作为评委候选人员参与展示活动评审有关工作,现将推荐要求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教育事业,责任心强,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处事客观公正。

2.治学严谨,具有较高的学术学识和政策理论水平及教学实践能力,熟悉评比和竞赛活动的基本评审规范,承担过自治区级美育实践活动评审经验者优先推荐。

3.年龄5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能承担委派的工作任务。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小学教师应为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高校教师应为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近五年内一直从事学校艺术教育教学或研究工作。

二、推荐要求

1.每个盟市择优推荐10名美育教师,每所本科高校推荐7—12名美育教师,其他高校每所推荐5-8名美育教师,其中,音乐类教师占30%、美术类教师占30%、书法类教师占10%、其他学科占30%。

2.各地各高校要对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业务能力等现实表现情况进行严格把关,确保能够公道正派参与评审工作。

3.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17日前,将全区大中小学校美育实践交流展示活动评委专家候选人推荐表及汇总表(附件1、2)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扫描版报送至教育厅体卫艺劳处指定邮箱。我厅将根据推荐情况,结合展示活动专业类别等因素遴选相关人员参与评审工作。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自治区教育厅体卫艺劳处,张晓莺,0471-2857025,洪凌,0471-2857003,邮箱:nmgmy1002@163.com。

 

附件:1.全区大中小学校美育实践交流展示活动评委专家候选人推荐表

      2.全区大中小学校美育实践交流展示活动评委专家候选人选汇总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5月16日


移动版 | 电脑版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蒙ICP备1500315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60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927号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