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00011512917C/2023-03273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文 号 | 内教监管函〔2023〕92号 |
成文日期 | 2023-07-24 15:50 | 公文时效 |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13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内教监管函〔2022〕76号)等文件精神,经主办单位自主申报,并经专家评审、公示和复核等程序,确定44项全国性竞赛和“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竞赛”等10项竞赛活动为2023-2025学年可以在我区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8月至2026年8月底,在此期间每学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累计不超过3次。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和高考加分项目。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会同党委编办、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规范竞赛管理工作,加大对竞赛管理政策及竞赛名单的宣传,指导名单内的竞赛提升办赛质量,确保公益属性。各级各类学校要引导学生和家长自觉抵制名单外违规举办的竞赛,对违规举办竞赛的有关线索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有效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各竞赛主办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落实立德树人根任务,坚持公益属性,做到“零收费”,细化组织实施方案,完善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安全保障;在竞赛活动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等获奖凭证的显著位置上标注“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
附件:1.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2.内蒙古自治区2023-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名单(自治区单位申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7月24日
索 引 号 | 1150000011512917C/2023-03273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文 号 | 内教监管函〔2023〕92号 |
成文日期 | 2023-07-24 15:50 |
公文时效 |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4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公布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13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内教监管函〔2022〕76号)等文件精神,经主办单位自主申报,并经专家评审、公示和复核等程序,确定44项全国性竞赛和“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竞赛”等10项竞赛活动为2023-2025学年可以在我区举办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举办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8月至2026年8月底,在此期间每学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累计不超过3次。竞赛以及竞赛产生的结果不得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的依据和高考加分项目。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按照《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会同党委编办、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进一步规范竞赛管理工作,加大对竞赛管理政策及竞赛名单的宣传,指导名单内的竞赛提升办赛质量,确保公益属性。各级各类学校要引导学生和家长自觉抵制名单外违规举办的竞赛,对违规举办竞赛的有关线索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有效减轻学生过重课外负担。各竞赛主办单位在实施过程中要落实立德树人根任务,坚持公益属性,做到“零收费”,细化组织实施方案,完善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强化安全保障;在竞赛活动产生的文件、证书、奖章等获奖凭证的显著位置上标注“不作为中小学招生入学依据”等字样。
附件:1.2022-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名单
2.内蒙古自治区2023-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名单(自治区单位申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