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

公益捐赠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2023-08-18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教育基金会

公益捐赠享受税前扣除政策

一、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进行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百分之三十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国务院规定对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全额税前扣除的,从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也就是说,除了国务院另外发文规定可以全额税前扣除的情形外,个人进行公益性捐赠最高可以享受应纳税所得额30%的税前扣除,企业最高可以享受年度利润总额12%的税前扣除。

二、特殊情形:100%

  1.直接向承担疫情防治任务的医院捐赠用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物品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2.向福利性、非营利性老年服务机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3.通过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等8家单位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4.通过宋庆龄基金会等6家单位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5.向中华健康快车基金会等5家单位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6.通过中国医药卫生事业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7.通过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8.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事业的捐赠准予在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前全额扣除。

    9.向农村义务教育捐赠准予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的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10.向公益性青少年活动场所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税前准予全额扣除。

  三、公益捐赠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第三条:本法所称公益事业是指非营利的下列事项:(一)救助灾害、救济贫困、扶助残疾人等困难的社会群体和个人的活动;(二)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三)环境保护、社会公共设施建设;(四)促进社会发展和进步的其他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

四、举例

1.张先生2022年取得综合所得项目的收入17万元,减除费用、专项附加扣除等常规扣除项目后的应纳税所得额是10万元,当年发生一般公益捐赠支出4万元,他实际到手的收入为13万元(17-4),计算扣除捐赠额之前的应纳税所得额是10万元,而扣除全部捐赠额以后的所得额只有6万元。张先生在计算可扣除的公益捐赠金额时,应以不超过10万元(而非6万元)的30%为限,最高可扣除3万元(超过30%部分的1万元不得扣除)。因此张先生的应纳税所得额为7万元(10-3)。如果张先生的公益捐赠支出为2万元,则应在30%的比例限额(3万元)内据实扣除2万元,应纳税所得额为8万元(10-2)。

2.某企业,年度利润总额1000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如该企业当年未发生公益性支出,则正常缴税,应纳税额=1000×25%=250万元。如该企业当年发生公益性支出,有以下三种情况:⑴如该企业捐赠=120万元,即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1000×12%=120万元,准予在当年全部扣除。应纳税额=(1000-120)×25%=220万元。⑵如该企业捐赠>120万元,捐赠了200万元,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当年扣除:当年应纳税额=(1000-120)×25%=220万元。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200-120=80万元,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扣除。⑶如该企业捐赠<120万元,应纳税额=(1000-实际捐赠)×25%。

 
基金会介绍
捐赠动态更多
捐赠办法
【人民币捐赠】
账户名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教育基金会
账  号:8615 2410 1421 000405
开户银行:内蒙古银行呼和浩特兴安南路支行
监督举报:0471-28565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