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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材编审中心职能职责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材编审中心   发布日期: 2021-12-09 1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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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材编审中心为自治区教育厅所属相当于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任务

(一)承担全区大中专院校公共基础课程教材审查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区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编写及审查等相关工作。

(二)承担蒙古文教材翻译成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版本,协调编写单位送审国家教材委员会的相关工作。

(三)承担全区大中专院校蒙古文教材建设发展规划统筹及编制等相关工作,拟订年度编译出版选题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全国大中专院校蒙古文教材审定等相关工作;承担全国中小学蒙古文教材审查等相关工作。

(五)承担自治区教育厅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内设机构

内设正科级机构4个:综合科、审查科、编译科、编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