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教育(教体)局,二连浩特市、满洲里市教育局: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区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程序,简化助学贷款申请手续,提高办理效率,按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有关文件要求,本着“应贷尽贷”的工作目标,竭诚为广大有贷款需求的学生及家长服务,确保我区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平稳有序,快捷高效,现就助学贷款受理工作,提出以下具体要求:
一、确保“应贷尽贷”工作目标实现
各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受理助学贷款过程中,要坚持“以学生为中心”,提高服务意识,将关心、耐心、爱心融入日常工作当中。要做好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宣传解读工作,特别是要向每一位贷款申请学生讲清楚助学贷款的申请资格、贷款额度、办理流程等,本着“应贷尽贷、不给申请学生和家长添麻烦”的原则做好贷款受理工作,确保“应贷尽贷”工作目标落到实处。
二、简化认定程序
各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工作中要严格遵照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关于做好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和高校新生入学工作的紧急通知》(教助中心〔2017〕140号)和《关于确保2017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平稳有序办理的紧急通知》(教助中心〔2017〕145号)文件要求,简化认定程序,不得附加其他申请条件。对通过高中学校预申请的应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高校在读续贷学生,均无需再进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如有申请助学贷款要求的,即可为其办理贷款手续。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申请助学贷款的,只要借款学生能提供录取通知书内夹寄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盖章)、原就读高中学校、村(居)委会或乡镇(街道)民政部门等任意一方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均可办理。
三、提高办理效率
各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要提前做好所辖高中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预测贷款办理规模,分苏木(乡镇)、嘎查(村)安排办理时间节点,优先办理已经收到录取通知书、提前开学、家庭路途遥远当天不能往返的大学新生。要进一步完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服务大厅,或协调有关部门,将助学贷款办理设在政府为民办事大厅内,采取增加受理窗口、调配工作人员、开通高速光纤专用网线等措施,提高办理效率,尽量让学生和家长“少排队、少跑路”。
四、确保助学贷款电子合同试点工作平稳推进
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内蒙古分行在我区55个旗县(市、区)开展了“助学贷款电子合同试点项目”,各试点旗县(市、区)要尽快适应助学贷款电子合同办理新模式,确保工作人员熟练掌握设备,精准录入信息,平稳推进工作,为助学贷款合同电子化在我区的全面推开打下坚实基础。
五、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
各旗县(市、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在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间,要通过当地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各项学生资助政策,如:新生路费资助、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含孤儿、建档立卡贫困户)新生入学资助、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及各盟市、旗县(市、区)出台的学生资助政策等,让广大新考入大学的新生及家长都了解资助政策、知晓资助政策、得益于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三不愁”,即入学前不用愁,可以通过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新生入学资助、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等解决入学难题;入学时不用愁,可以通过学校的“绿色通道”先报到入学,再办理缓交学费和住宿费手续;入学后不用愁,可在高校申请国家奖助学金、校内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勤工助学等多项资助,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7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