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高校资助育人典型案例的通知
【来源】 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 【时间】 2016-12-30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

内助学中心〔201644

 

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7年是国家新的学生资助政策实施十周年,也是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进一步提升资助育人成效,充分展现我区多渠道、多途径、多角度开展高校诚信、感恩、励志教育活动,展示一批特色做法,宣传一批受助学生全面发展、成长成才、回报社会的先进典型事迹。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拟在全区高校范围内征集资助育人典型案例,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1.学校在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教育活动等资助育人方面的工作特色;单项育人活动鲜活事例、感人事迹,自强模范等。

2.享受国家和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的优秀在校生和毕业生先进事迹。

3.征集对象要具备政策宣传点,能够从不同角度反映我区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成效。

二、申报名额

每所学校至少申报1篇学校在诚信、感恩、励志教育活动等资助育人方面的典型案例;2名优秀学生的典型案例。

三、材料报送要求

(一)文字材料要求

学校在开展诚信、感恩、励志教育活动等资助育人方面的典型案例要突出主题,特色鲜明,标题要高度凝练、准确简洁,内容要集中体现某一方面的经验,讲深、讲透、可借鉴、可推广,不要面面俱到,更不要写成工作总结,案例的展现形式要生动活波、图文并茂,案例题目不限,正文字数原则上不超过2000字,每个案例可配12张照片。

优秀学生典型案例:在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获得者当中,遴选优秀学生主要撰写求学历程和获奖后的感恩感言;在自治区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新生入学资助政策获得者当中,遴选学业成绩优良,励志、自强的受助学生,主要撰写受助后给学生学业和家庭现状所带来的变化;在助学贷款获得者中,遴选勤奋学习、全面发展、成长成才、回报社会的学生,从“诚实守信”的角度反映高校资助政策的成效。

优秀学生典型案例主题不限,题目不限,字数不超过2000字。核心人物要有一定的典范性, 必须学习刻苦、生活俭朴,文章语言要平实、内容真实,感情真挚,主题要突出。案例主要包括文字材料和图片。其中文字材料包括学生个人简介、个人事迹和师长点评;图片包括学生在校期间、工作期间等最能体现个人风采的照片。

1.个人简介。10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专业、入学年份、毕业年份、工作单位、个人所获重要奖项与荣誉等。

2.个人事迹。1800字左右,体例不限。个人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文章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具有时代感和吸引力,文章内容主题突出、语言流畅,生动描述个人成长过程中的亲身经历、感人事迹、生活故事、心灵感悟,具有一定的情感深度。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校的校级领导、知名专家或其所在工作单位的领导等人员,对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点评,并署名点评者个人基本信息(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和职称等)

4.个人照片。与个人事迹紧密相连的、能鲜活反映学生个人风采的照片1,照片标题为:××校+学生姓名。

(二)视频材料要求

1.主题不限。视频可以拍摄受助学生在学习、生活或工作中的瞬间;也可以拍摄各高校组织的主题宣传活动,并用不超过200字的篇幅对视频内容进行简要概述;进行学生家访时可拍摄学生家庭现状,深入了解学生家庭生活环境,讲述励志故事等。

2.视频存储介质为DVD光盘。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资助育人是新时期资助工作的新使命,也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工程。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这次征集工作,精心组织,以此为契机,全面总结高校资助育人成效,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探索资助育人的有效途径和方式方法,努力打造高校资助新形象。

2.逐级遴选,优中选优。各高校要组织院(系)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从所有享受过国家和自治区资助政策的学生中,选择事迹最突出、最典型、最优秀的学生典型案例,对报送材料要严格把关,保质保量;自治区将组织专家进行严格筛选、并对遴选出的优秀典型案例进行系列报道。同时,将遴选结果作为各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

3.报送要求。请各高校于201743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

文字材料电子版发送至:zxdkgx@sohu.com

视频光盘邮寄至: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助学管理中心,邮编:010011

联系人:卢晓永(0471-285620913604719589; 卫东升(0471-285620518647114856)。

 

 

 

 

                    内蒙古自治区助学管理中心

                       2016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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