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的委托,我单位承担2023-2025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的具体受理、初核工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印发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我单位将于即日起,启动有关部门、单位、社会组织申请举办2023-2025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的受理以及初核工作。请有意申报的部门、单位、社会组织认真阅读有关文件,按照文件要求,如实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申报范围
本次申报为内蒙古自治区2023-2025年3年的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含由中方机构作为组织主体(主办方)在自治区内举办的国际性竞赛。
境外国际性竞赛在我区举办时,合办或承办的中方机构须符合《管理办法》组织主体(主办方)的资格要求,并进行申报。
二、申报时间与方式
申报的组织主体(主办方)须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内蒙古自治区电化教育馆)官网(https://jyt.nmg.gov.cn/nmgzbzx/)(网站首页-业务工作-竞赛申报-材料申报)申报;网上申报材料受理时间为2023年1月20日至2月20日,逾期不予受理。
申报的组织主体(主办方)收到网上受理通过的通知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将一式两份的纸质材料送至我单位,逾期将视作放弃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内蒙古自治区2023-2025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申请表》。
(二)组织主体(主办方)的正式申请函件(盖章),以及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副本复印件(盖章);如由两个或以上单位联合主办的,应提交全部主办方的上述材料。
(三)活动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经教育部认定开展的全国性竞赛活动,委托内蒙古自治区单位具体承办和组织实施的,应提供主办单位的授权文书(主办单位有明确指定自治区竟赛组织单位的可直接提供有关文件)等材料(复印件)。
(四)活动的具体实施办法,包括名称、目的、时间、对象、程序、管理团队、专家团队、承办单位、资金来源、实施预算、比赛用具、保障条件、回避方式、安全应急处理机制、异议处理机制等内容,如涉及命题试卷、专家盲评等事项,还需包括保密措施等。
(五)组织主体(主办方)的有关承诺书,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管理办法》第十八至二十四条所列举的事项。
(六)自治区教育厅或受托专业机构认为应该作出补充说明的其他材料。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电化教育馆)
荣志哲,电话:0471-2856410,邮箱:djgdjjy@126.com;
联系电话:0471-2856410;
邮寄或送达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1126室,邮政编码:010011。
五、监督举报
各申报单位、社会组织、公众可通过以下渠道,对2023-2025年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的受理以及初核工作进行监督。
监督举报受理单位:内蒙古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
举报电话:0471-2856616;
举报邮箱:48941254@qq.com。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电化教育馆)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