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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25-05-12 0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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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教基函〔2025〕50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为落实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12号),做好第十四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

二、活动时间

     2025年5月20日-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深入解读学前教育法主要内容,帮助学前教育工作者、家长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与内在要求,增强尊法、守法意识,树立科学保育教育观念。充分展示典型地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推广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各地主动运用学前教育法促进事业发展。

四、主要宣传活动

(一)征集材料展播活动

按照教育部要求开展“百名局长谈落实”“千人聊体会”“试点地方说改革”活动。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围绕以下主题开展征集:

一是“百名局长谈落实”活动。面向盟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征集聚焦学前教育法核心要义和具体要求谈落实举措的文章。

二是“千人聊体会”活动。在前期“百名园长话新法”视频征集活动的基础上,将征集对象扩大到幼儿园教师、教研员和家长,征集他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在与孩子们的相处中,对学前教育法的感悟和体会,文章或视频皆可。

三是“试点地方说改革”活动。面向全国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试点地区(巴彦淖尔市)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试点地区(康巴什),征集展现健全投入、师资等方面保障机制,深化教育改革的措施和成效的文章或视频。征集作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教育部将择优在有关平台展示。

(二)宣传活动

1.教育部活动。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和微言教育微信公众号开展“学前教育法你问我答”和“学前教育法V读”活动,各盟市要组织幼儿园积极观看学习。

2.自治区活动。一是将于5月20日-21日组织自治区学前教育宣传月现场会(会议通知另发,请各盟市积极报名参会)。二是在自治区官微、官网开通专栏,展播目前各盟市上报的典型材料、宣传视频等。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部署。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次宣传月活动作为凝聚各方面合力,共同推进学前教育“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的重要举措。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宣传月活动方案,做好各项活动安排部署。

2.扎实开展征集活动。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征集主题,广泛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做好遴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盟市推荐的作品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

3.提升工作实效。各地要统筹线上、线下,覆盖城市、乡村,多场景、沉浸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各盟市要及时将宣传月活动情况的有关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等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白瑞凤,电话:0471-2856617。

 

附件:1.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征集作品盟市汇总表

           2.征集作品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5月7日          

 


附件1

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征集作品盟市汇总表

 

盟市:

征集类型

序号

作品名称

单位

作者

联系方式

作品类型

(视频/文章)

百名局长谈落实







……







千人聊体会







……







试点地区说改革







……









附件2

征集作品要求

 

一是视频要求:

1.视频作品横、竖屏皆可,竖屏视频尺寸为9:16,时长不超过3分钟;横屏视频尺寸为16:9,时长不超过5分钟。两类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不低于720P。

2.视频画面稳定,内容清楚,题目自拟,应配音讲解或附文字材料说明。

3.视频开头应标有“202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

4.视频内容涉及幼儿肖像的,务必取得家长同意。

二是文章要求:

1.文章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题目自拟。

2.文章需结构清晰、逻辑连贯、语言流畅、事例鲜活,不存在方向性、科学性错误。

3.保证数据、案例的真实性,避免虚构或夸大事实。

三、其他

1.本次征集的作品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投稿。收到材料后自治区将统一报送教育部。

2.各盟市报送的“百名局长谈落实”作品不超过5份,“千人聊体会”作品不超过10份,请认真遴选。其他宣传活动视频及工作总结等可陆续报送。

3.请各盟市提前准备征集活动,同时注意坚持自愿原则,杜绝向一线教师摊派行政指令任务。

4.报送邮箱:nmgjytjjcbrf@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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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2 08:5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教基函〔2025〕50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为落实好《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教基厅函〔2025〕12号),做好第十四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

二、活动时间

     2025年5月20日-6月20日

三、宣传重点

深入解读学前教育法主要内容,帮助学前教育工作者、家长和社会各界准确理解和把握法律规定与内在要求,增强尊法、守法意识,树立科学保育教育观念。充分展示典型地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成果,推广贯彻落实学前教育法的好思路、好经验、好做法,推动各地主动运用学前教育法促进事业发展。

四、主要宣传活动

(一)征集材料展播活动

按照教育部要求开展“百名局长谈落实”“千人聊体会”“试点地方说改革”活动。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围绕以下主题开展征集:

一是“百名局长谈落实”活动。面向盟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人,征集聚焦学前教育法核心要义和具体要求谈落实举措的文章。

二是“千人聊体会”活动。在前期“百名园长话新法”视频征集活动的基础上,将征集对象扩大到幼儿园教师、教研员和家长,征集他们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在与孩子们的相处中,对学前教育法的感悟和体会,文章或视频皆可。

三是“试点地方说改革”活动。面向全国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保障机制试点地区(巴彦淖尔市)和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提升试点地区(康巴什),征集展现健全投入、师资等方面保障机制,深化教育改革的措施和成效的文章或视频。征集作品具体要求详见附件,教育部将择优在有关平台展示。

(二)宣传活动

1.教育部活动。在教育部门户网站和微言教育微信公众号开展“学前教育法你问我答”和“学前教育法V读”活动,各盟市要组织幼儿园积极观看学习。

2.自治区活动。一是将于5月20日-21日组织自治区学前教育宣传月现场会(会议通知另发,请各盟市积极报名参会)。二是在自治区官微、官网开通专栏,展播目前各盟市上报的典型材料、宣传视频等。

五、工作要求

1.精心组织部署。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此次宣传月活动作为凝聚各方面合力,共同推进学前教育“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的重要举措。要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宣传月活动方案,做好各项活动安排部署。

2.扎实开展征集活动。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围绕征集主题,广泛动员相关人员积极参与,做好遴选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将盟市推荐的作品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

3.提升工作实效。各地要统筹线上、线下,覆盖城市、乡村,多场景、沉浸式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提高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各盟市要及时将宣传月活动情况的有关文字材料、图片和视频等报送我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白瑞凤,电话:0471-2856617。

 

附件:1.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征集作品盟市汇总表

           2.征集作品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5年5月7日          

 


附件1

2025年学前教育宣传月征集作品盟市汇总表

 

盟市:

征集类型

序号

作品名称

单位

作者

联系方式

作品类型

(视频/文章)

百名局长谈落实







……







千人聊体会







……







试点地区说改革







……









附件2

征集作品要求

 

一是视频要求:

1.视频作品横、竖屏皆可,竖屏视频尺寸为9:16,时长不超过3分钟;横屏视频尺寸为16:9,时长不超过5分钟。两类视频格式为MP4,分辨率不低于720P。

2.视频画面稳定,内容清楚,题目自拟,应配音讲解或附文字材料说明。

3.视频开头应标有“2025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学前有法 善育有规”。

4.视频内容涉及幼儿肖像的,务必取得家长同意。

二是文章要求:

1.文章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题目自拟。

2.文章需结构清晰、逻辑连贯、语言流畅、事例鲜活,不存在方向性、科学性错误。

3.保证数据、案例的真实性,避免虚构或夸大事实。

三、其他

1.本次征集的作品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门统一报送,不接受个人直接投稿。收到材料后自治区将统一报送教育部。

2.各盟市报送的“百名局长谈落实”作品不超过5份,“千人聊体会”作品不超过10份,请认真遴选。其他宣传活动视频及工作总结等可陆续报送。

3.请各盟市提前准备征集活动,同时注意坚持自愿原则,杜绝向一线教师摊派行政指令任务。

4.报送邮箱:nmgjytjjcbrf@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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