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内教督办〔2018〕6号),经研究,定于2024年4月8日至17日对乌海市海南区、海勃湾区2个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评估期间,如有相关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471-2856922;电子邮箱:zzqjdwjdb@163.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
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教督〔2017〕6号)、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内蒙古自治区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内教督办〔2018〕6号),经研究,定于2024年4月8日至17日对乌海市海南区、海勃湾区2个区开展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省级督导评估。评估期间,如有相关意见,请以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0471-2856922;电子邮箱:zzqjdwjdb@163.com。
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