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号)有关工作部署,经高校申报、专家组评审,决定推荐5个项目至教育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对于上述公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提供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我厅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严格保密。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606办公室,邮编010010,联系电话:0471-2856629,电子邮箱:nmggjc@163.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推荐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3月20日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1号)有关工作部署,经高校申报、专家组评审,决定推荐5个项目至教育部。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3月21日至3月27日,共5个工作日。
对于上述公示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向自治区教育厅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以便核实查证。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提供单位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等信息。我厅对提出异议的单位和个人有关信息严格保密。不符合规定和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606办公室,邮编010010,联系电话:0471-2856629,电子邮箱:nmggjc@163.com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推荐实验教学和教学实验室建设研究项目公示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