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教监管函〔2022〕76号)精神,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拟确定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竞赛等10项竞赛为2023-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区性竞赛活动(仅公示自治区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的竞赛活动名单,承办国家级竞赛的待正式发布时一并公布),举办时间为2023年8月至2026年8月底,在此期间每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累计不超过3次。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13日起至7月19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3年7月19日24点之前通过信函邮寄至自治区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自治区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邮政编码:010011;联系电话:0471-2856616;电子邮箱:48941254@qq.com。
附件:2023-2025学年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拟通过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7月12日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国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2〕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教监管函〔2022〕76号)精神,经自主申报、专家评审,拟确定内蒙古自治区青少年人工智能和机器人竞赛等10项竞赛为2023-2025学年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全区性竞赛活动(仅公示自治区有关单位自主申报的竞赛活动名单,承办国家级竞赛的待正式发布时一并公布),举办时间为2023年8月至2026年8月底,在此期间每年举办不得超过1次,累计不超过3次。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自2023年7月13日起至7月19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写明联系电话。反映情况的书面意见请于2023年7月19日24点之前通过信函邮寄至自治区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或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逾期及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自治区教育厅校外教育培训监管处;邮政编码:010011;联系电话:0471-2856616;电子邮箱:48941254@qq.com。
附件:2023-2025学年内蒙古自治区面向中小学生的全区性竞赛活动拟通过名单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