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及中央领导的指示批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相关文件的精神,我区从2011年开始到2020年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2022年印发《“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实施“十四五”学前教育发展提升行动计划,有力地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入园难、入园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一些长期制约学前教育发展的瓶颈问题亦得以突破,学前教育取得长足发展。
一、取得的成绩
一是普及水平大幅提高。围绕破解“入园难”,我们不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确保“有园上”。近年来,我区学前教育资源总量迅速增加,2022年全区幼儿园数达到4299所,比2012年增加1714所,增长了66.3%,有力保障了不断增加的适龄幼儿入园需求。毛入园率持续快速提高,2022年全区幼儿园在园幼儿数达到60.74万人,比2012年增加11.53万人,全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由2012年的71.72%提高到94.96%,增长了23.24个百分点,学前教育实现了基本普及。
二是普惠性资源广泛覆盖。围绕破解“入园贵”,我们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实现“上得起”。十年来,资源结构发生格局性变化,2022年全区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达到3249所,占幼儿园总量的75.6%,其中公办园1833所,比2012年增长了178.99%,充分发挥了公办园兜底线、保基本、平抑收费、引领方向的重要作用。普惠水平大幅提升,2022年全区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8.06%,比2016年增长30个百分点,全区有6个盟市超过90%,有效保障了绝大多数幼儿享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基本满足了老百姓在家门口的入园愿望。
三是经费投入快速增长。我们坚持“政府投入为主,家庭合理分担”,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不断完善。十年来,财政投入力度持续加大,自治区从2019年起,本级专项资金每年投入学前教育专项资金5亿元,为学前教育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我区严格落实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并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群众承受能力和办园成本等因素,动态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确定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最高收费限价,有效保障幼儿园正常运行。
四是保教质量明显提高。围绕破解“小学化”,我们坚持学前教育内涵建设与事业发展同步推进,力保“上好园”。十年来,科学保教理念深入人心,以“游戏点亮快乐童年”“幼小协同 科学衔接”等为主题,每年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面向全社会持续传播科学保教理念和方法,促进科学育儿知识走进千家万户。
二、工作措施
(一)完善政策体系,坚持高位推进
按照教育部有关部署,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全面发展学前教育的实施意见》,自治区教育厅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认定及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标准》《内蒙古自治区民办幼儿园设置标准(试行)》《内蒙古自治区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等一系列制度政策,科学保教、规范办园水平进一步提高。
(二)扩大资源供给,坚持普及普惠
近年来,我厅指导各地针对普惠性资源存在的区域性、结构性矛盾,持续增加资源供给,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园。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自治区从2019年起将本级专项资金增加到5亿元用于发展学前教育。统筹利用好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下达部分资金支持各盟市新建续建公办幼儿园。2021—2023年共下达22.21亿元,支持305所幼儿园新建改扩建,新增学位3.6万多个。
二是积极开展小区配套园治理。按照2019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印发的《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各地细化任务目标,坚持“一园一案”分类治理,全面开展专项治理工作。2020年顺利完成了纳入教育部台账管理的治理任务,增加普惠性学位7.25万个。2022年印发《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回头看”工作方案》,对纳入教育部台账的317所幼儿园全面排查,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同时要求各地在新建城镇小区时,配套建设幼儿园。
三是积极推进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指导各盟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减免费用、以奖代补、派驻公办园长和教师、结对帮扶、实地指导、协同教研、培训倾斜等措施,多种途径扩大民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为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提高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的意愿,2020年起全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生均公用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600元,与公办园持平。2022年起,统筹利用中央和自治区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在每生每年600元生均公用经费补助的基础上,增加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年生均奖补600元。
(三)提高保教质量,坚持科学引领
一是强化试点先行,以点带面。2022年,我厅确定4个实验区、50所实验园。以阿鲁科尔沁旗、伊金霍洛旗以旗县带动市域,以呼伦贝尔市、兴安盟全盟市为试点带动全区的方式,开展自主游戏探索,引导各地各园积极落实“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工作要求,组织开展各类适应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的游戏活动。同年,我厅确定7个幼小衔接实验区、48所结对试点园(校),通过联合教研、互相参观、共同开展活动等形式指导幼儿园做好入学准备教育、小学做好入学适应教育,帮助儿童顺利完成幼儿园到小学的过渡。
二是强化示范引领,树立典型。我厅于1992年启动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创建工作,目前已有265所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进一步引导各示范园在科学保教、规范管理等方面发挥积极辐射带动作用。2023年开展培训宣传现场会,邀请多位区外知名学前教育专家,深入解读《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对各盟市典型经验做法进行深入交流和现场、线上观摩,引导幼儿园改进保育教育实践,促进高质量师幼互动,指导幼儿园为幼儿提供丰富多样的教育活动。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一是持续以普及普惠为主线,开展“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创建工作。力争2024年规划的14个旗县通过自治区级验收,申报国家级验收;到2025年,全区55%以上的旗县(市、区)通过国务院督导委员会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的认定。统筹利用好中央财政和自治区财政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每年下达部分资金支持各盟市有需求的新建续建公办幼儿园。
二是以提高保教质量为重心,开展扩大优质园覆盖面行动。持续开展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评估工作,实施优质园对点帮扶薄弱园行动,每年认定100所左右自治区级示范幼儿园,到2027年占比达到公办幼儿园总数的20%,每所自治区级示范园均对点帮扶一所薄弱园。
三是以改进幼儿园保教实践为目标,持续提升园长、教师保教水平。依托教育部认定的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制度保障和保育质量提升实验区,积极开展各类活动,以点带面,提高保教质量。2024年组织召开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提升培训暨学前教育活动月启动会,举办自治区幼儿园园长专业领导力的经验交流等活动,持续提升保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