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改薄办函〔2017〕1号
有关盟市教育(教体)局:
现将全国改薄办《关于统一设置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校舍建设项目永久性标牌的通知》(全国改薄办函〔2017〕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做如下说明,请按要求认真执行。
一、永久性标牌按单体建筑设置。如果新建或迁建的学校每栋单体建筑的各负责单位和人员都相同,可合并设置一块标牌,并固定于主楼的项目位置;如果各单体之间各负责单位和人员不相同,则不能合并设置。凡合并设置项目,标牌上的工程名称要分别注明建筑物的名称,如:教学楼、实验楼、学生宿舍楼、体育活动室等。
二、关于标牌上“中央资金”的填写口径。中央资金含薄改专项资金、统筹的其他中央资金,合并填写。
三、已竣工的项目,请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标牌设置有关工作。
附件:关于统一设置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
校基本办学条件校舍建设项目永久性标牌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13日
(联系人:自治区改薄办 王有明 18604889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