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全面改薄 > 通知公告

关于建立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简报制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3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内改薄办函〔2015〕4号

各有关盟(市)、旗(县、市、区)教育(教体)局:

为做好我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项目实施的宣传报道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各地“全面改薄”实施各个阶段的进度和存在问题,推广先进经验,保持上下联络畅通,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决定建立“全面改薄”工作简报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简报制度是“全面改薄”组织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改薄办的重要工作职责。做好项目简报工作,是保证“全面改薄”顺利实施、提高管理质量的重要手段。各地要在项目启动的同时建立起工作简报制度。

二、为做好简报的编写和印发工作,各级改薄办要全面掌握项目实施情况,及时通过简报等形式反映项目实施中的重要事项和事件、进度、好的经验与措施等相关信息。

三、工作简报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地方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全面改薄”工作,加强组织领导,通过召开办公会议或政府常务会议、听取相关部门的汇报、深入基层调研等形式,研究解决“全面改薄”中的重要问题,协调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全面改薄”工作。

2.建立规章制度,加强项目管理。

3.建立监督、检查、评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加大监督检查、督查督办,及时跟踪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加强指导和推进;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推进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着力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4.实时报道校园校舍建设和设备采购情况。诸如校舍建设招投标进展,项目学校开工、竣工情况,设备采购工作招投标及开标、中标、设备到货、验收、安装等情况。

5.“全面改薄”资金落实情况。包括中央和自治区专项资金预算下达、盟市和旗县资金到位情况。

6.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执行或制定优惠政策和特殊措施等。

7.先进经验、典型事例、案例。

8.“全面改薄”其他相关情况。

四、盟市、旗县改薄办每月至少编发一至两期工作简报,同时要注意简报的横向编发工作,及时报送当地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简报力求简明扼要,做到客观、准确、及时,重要事项应留有影像资料。

五、自治区改薄办将建立简报信息工作通报制度。每年分两次对各盟市、旗县报送的信息进行统计汇总后予以公布,按报送数量、质量(含采用)进行考核。成绩突出的,予以通报表彰。

六、为加快简报编发,减少重复录入,各地在上报简报的同时,请以邮件方式将简报稿及图片资料发至282715115@qq.com。简报邮寄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收件人: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财务处,邮编:010011。

                           内蒙古自治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

                  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