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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第3期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3日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

自治区改薄办对兴安盟 呼伦贝尔市 赤峰市全面改薄等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督查

根据自治区改薄办《关于对全面改薄等教育专项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的通知》,自治区改薄办于2014年6-7月份对兴安盟、呼伦贝尔市和赤峰市共12个旗县开展了专项督查。督查的旗县分别为:兴安盟的乌兰浩特市、科右前旗和扎赉特旗;呼伦贝尔市为扎兰屯市、阿荣旗、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和鄂伦春自治旗;赤峰市为松山区、巴林左旗、翁牛特旗、敖汉旗和宁城县。这些项目旗县相对人口较多、专项资金投入量大、项目学校数分布广、全面改薄工作任务重,作为督查的重点地区具有代表性,有利于推进全区全面改薄和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实施。

督查采取主要方式有实地查看,听取盟市、旗县及项目学校汇报,查阅校舍建设、设施设备购置、资金下达等相关档案资料,召开座谈会等。督查组根据下达预算的文件、项目安排情况共查看的项目学校(含幼儿园)共64所,其中包括规划今后将要实施、投入较大的项目学校,考察其规划建设的可行性等。督查情况如下:

一、总体情况

各地重视全面改薄及其他教育专项资金项目的管理与实施工作,盟(市)及各项目旗县都成立了全面改薄领导小组,下设了办公室,配备了专(兼)工作人员;强化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工作力度,定期或定向开展了督查、指导工作;根据国家和自治区的工作部署,积极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二、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进展不够平衡,部分旗县的校园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采购前期工作滞后;二是项目审批进度慢、周期长,有的盟市将所有审批工作集中到盟市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单位需排队办理;三是专项资金不能按时到位,直接影响到项目实施;四是一些旗县对项目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协调、调度不够及时。

在督查中了解到,兴安盟乌兰浩特市第七中学、第八中学和第十二中学的体育活动室分别为2011、2012、2014年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中央专项资金项目,资金均已下达,截至督查时,第七中学的项目第一次的招标出现流标,第八中学的项目因资金不到位不能交付使用,第十二中学的项目征地、拆迁尚未完成;第六中学、第九中学和卫东中学的项目都是自治区初中工程项目,2013-2014年已下达大部分资金,截至督查时,第六中学的项目进入审图阶段,第九中学的项目于2014年开槽后一直未施工,卫东中学项目完成招标但未开工。

三、工作要求

督查组根据存在问题,分别与各项目旗县交换了意见,并就相关工作提出了建议与要求,请各地予以高度重视,现归纳如下:

(一)旗县人民政府负责项目具体实施,要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协调、调度力度,制定相关优惠政策,加快审批进度,优先拨付建设资金,确保资金按时到位。

(二)旗县教育部门是项目实施的主体,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协调;主要领导要靠前指挥,对“全面改薄”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教育部门内部要加强配合,抽调专人形成合力,加大工作力度,加快推进全面改薄等教育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进度。

(三)项目规划与实施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分清轻重缓急,立足于20条“底线要求”(教基一厅〔2014〕5号),确保满足基本教学和生活需要,将资金用于最急需的地方。要解决好寄宿制学校宿舍、厕所、食堂、饮水、洗浴等设施,优先解决学生课桌椅、“大通铺”和校外寄宿学生食宿问题。一些旗县要对规划进行重新审视,理清思路,根据学校规模和布局,规划好建设规模、建设标准,确定项目实施顺序,梯次推进。

(四)进一步加强全面改薄信息公开公示工作,以确保各地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实施方案、项目内容、工作进展等接受社会监督。要认真做好新闻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推广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好做法、好经验,要把条件的改善和取得的效果告知学生和家长,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支持、共同监督、共同推进的良好氛围。

(五)各项目旗县每年的专项资金和统筹的其他专项资金已确定,为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要认真总结经验,提前做好下一年度全面改薄校园校舍建设和设施设备采购等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