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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简报第1期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23日 来源:自治区教育厅

我区完成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

办学条件项目规划编制工作

 

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全国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编制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项目规划(2014-2018年)的通知》要求,自治区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以下简称“全面改薄”)规划在盟(市)和自治区对项目旗(县)编制的规划进行逐县、逐校审核论证的基础上,完成了项目规划编制工作,报全国改薄办审核后业已批准。

一、项目实施范围

根据《意见》精神,全区102个旗县中有76个旗县纳入“全面改薄”实施范围,剔除交叉因素后,其中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31个、边境旗县16个、少数民族自治旗1个、革命老区县15个;自治区扶贫开发工作重点旗县13个。

项目覆盖学校2084所,其中小学1331所、小学教学点241个、初级中学323所、九年一贯制学校132所、完全中学48所、十二年一贯制学校5所、特殊教育学校4所。

二、资金投入

2014-2018年项目规划总投入83.89亿元,其中中央资金43.82亿元(占总资金的52.2%),地方资金40.07亿元(其中自治区本级23.63亿元,占总资金的28.2%,盟市、旗县资金16.44亿元,占总资金的19.6%),中央与地方资金的比例为1:0.91

中央资金包括: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中央专项资金32.5亿元;统筹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中央专项资金9.96亿元、2014年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二期)资金1.36亿元。

地方资金包括:自治区本级“薄改”计划专项资金10.0亿元;统筹自治区初中二期校舍改造工程资金3.11亿元、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自治区专项资金8.92亿元、自治区本级财政“十个全覆盖”用于小学校舍建设和改造专项资金1.60亿元、盟市及旗县“十个全覆盖”中用于小学校舍建设和改造资金8.03亿元;盟市、旗县“薄改”计划专项资金8.41亿元。

三、资金投向

总投入中,用于校园校舍建设资金58.35亿元,占总投入的69.6%,用于设施设备购置25.54亿元,占总投入的30.4%

校园校舍建设资金中,校舍建设规划投入45.27亿元,其中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校舍264.90万平方米;新建、改造室外运动场地594.39万平方米;新建学校围墙25.59万米。

设施设备购置资金中,用于配备学生生活设施2.18亿元、购置图书1.49亿元(1001.2万册)、购置数字教育资源1730万元、购置学生课桌凳6251万元(37.8万单人套)、购置计算机、教学仪器设备、音体美器材等安排21.0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