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章程建设是推动高等院校依法治校,提高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自治区教育厅高度重视高校章程修订核准工作,严格把控“修章”“学法”“健体”“实测”四个环节,以高校章程为核心,着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与时俱进“修章”,做到有章可循
严格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的要求组织高校开展章程修订,用时5个月完成了55所高校章程的修订核准工作。特邀教育部推荐的10名区外专家组成审核组进行初审,修订着重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等进行规范表述;在“学生”章节中增加对学生成长目标要求的内容,在“教师”章节中增加对教师肩负新时代教育使命的基本要求等内容。凝练各校精神内核、办学优势、发展定位,实现“一校一特色”。
及时跟进“学法”,做到依章办学
各校章程在经过法律顾问单位法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党组会审议、核准批复等程序之后,第一时间通过教育厅官网发布,扩大社会知晓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各校也及时在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公布,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同时,学校将章程作为“基本法”,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环节干部的学法清单,列为新进教职工、新入学学生的必修内容,增强依法治校、依章治校的意识和自觉,积极引导全体师生遵章爱校、合力治校。
制度配套“健体”,做到体系治理
指导各校以章程为统领,制定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比如,内蒙古大学健全完善与章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先后修订《中共内蒙古大学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内蒙古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内蒙古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各类规章制度200余项,形成了一整套学校管理与办学活动的治理体系。
常态开展“实测”,做到执行有效
将高校章程执行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年度考核范畴,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全面提升章程执行的力度、精度和温度。适时组织第三方对全区高校章程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客观反映高校章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偏正向,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
高校章程建设是推动高等院校依法治校,提高治理水平的重要途径。自治区教育厅高度重视高校章程修订核准工作,严格把控“修章”“学法”“健体”“实测”四个环节,以高校章程为核心,着力推进现代大学制度体系建设,全面提升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与时俱进“修章”,做到有章可循
严格按照《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教育部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工作规程》的要求组织高校开展章程修订,用时5个月完成了55所高校章程的修订核准工作。特邀教育部推荐的10名区外专家组成审核组进行初审,修订着重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工作主线”等进行规范表述;在“学生”章节中增加对学生成长目标要求的内容,在“教师”章节中增加对教师肩负新时代教育使命的基本要求等内容。凝练各校精神内核、办学优势、发展定位,实现“一校一特色”。
及时跟进“学法”,做到依章办学
各校章程在经过法律顾问单位法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党组会审议、核准批复等程序之后,第一时间通过教育厅官网发布,扩大社会知晓度,主动接受各方监督。各校也及时在网站、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公布,加强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同时,学校将章程作为“基本法”,纳入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环节干部的学法清单,列为新进教职工、新入学学生的必修内容,增强依法治校、依章治校的意识和自觉,积极引导全体师生遵章爱校、合力治校。
制度配套“健体”,做到体系治理
指导各校以章程为统领,制定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各类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比如,内蒙古大学健全完善与章程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先后修订《中共内蒙古大学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内蒙古大学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内蒙古大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各类规章制度200余项,形成了一整套学校管理与办学活动的治理体系。
常态开展“实测”,做到执行有效
将高校章程执行情况纳入教育督导、年度考核范畴,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以评促强,全面提升章程执行的力度、精度和温度。适时组织第三方对全区高校章程的执行与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客观反映高校章程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纠偏正向,引导高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