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 蒙古文版
  • 微信公众号 微信公众号
  • 无障碍浏览
  • 长辈版
  •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搜本站
  • 首页
  • 委厅概况
  • 教育动态
  • 党务公开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党建工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网站
蒙文版 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微博微博 部门网站导航

自治区政府组成部门

  •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教育厅
  • 科学技术厅
  • 工业和信息化厅
  • 民族事务委员会
  • 公安厅
  • 民政厅
  • 司法厅
  • 财政厅
  •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自然资源厅
  •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生态环境厅
  • 交通运输厅
  • 水利厅
  • 农牧厅
  • 商务厅
  • 文化和旅游厅
  • 卫生健康委员会
  • 退役军人事务厅
  • 应急管理厅
  • 审计厅

自治区直属特设机构

  •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自治区直属机构

  • 市场监督管理局
  • 林业和草原局
  • 广播电视局
  • 体育局
  • 统计局
  • 能源局
  • 地方金融管理局
  • 国防动员办公室
  • 医保局
  • 信访局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暖心专区 退出长辈版
内蒙古
  • 网站首页
  • 委厅概况
  • 教育动态
  • 党务公开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党建工作
2024-08-26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栏
内蒙古大学:加强科技激励,推动成果转化 | 科技激励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23-03-06 11:43
A+ A- 分享至:

为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着力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激励、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和科研评价等工作。202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人社厅、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统筹指导我区高等学校加快完善科技激励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高等学校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02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通过完善科技人才引育、激励机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保障等举措,激发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走出一条从人才强、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创新发展新路径。

为推进我区高等学校加快落实科技激励政策,优化提升科研管理效能,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特设立“科技激励”专栏,加大对科技激励政策的宣传力度,分享和推广各高等学校工作亮点和典型做法。


内蒙古大学:加强科技激励,推动成果转化

一、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
为全面提升学校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的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学校成立内蒙古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备案为“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获批自治区高校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推动自治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对优势学科重点项目进行知识产权发展发展状况分析报告,开展专利导航、专利布局和专利评议等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修订《内蒙古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加大了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力度,明确了对面向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开展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横向合作项目,合同中未对结余经费有明确约定的,结余经费可参照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进行分配,进一步调动学院和科技人员进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三、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与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对应用型科研工作建设评价路径,应用研究成果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把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样机性能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不涉及敏感领域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把交易金额、市场估值和占有率、重大工程或重点企业应用情况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加大对科研人员的应用型项目绩效奖励力度。
修订《内蒙古大学职称评聘实施办法(暂行)》,明确了将教师的科技成果转化、社会服务情况作为考核要素之一,进一步突出了成果转化评价、产业贡献评价、经济推动评价和社会服务评价。202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中,围绕自然科学、工程科技等不同学科领域,建立应用研究评价标准,将专利转化运用纳入职称评定评价体系,将成果转化列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科研业绩标准的自选项。
四、优化人才分类评价制度
创新探索以分类分层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创新评价方式、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健全评价机制,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完善科研人员兼职或离岗创业人事管理制度;建立科技创新容错与尽职免责机制等体制机制改革。《内蒙古大学职称评聘实施办法(暂行)》总则中第六条,明确了坚持代表性成果评价,坚决克服“五唯”倾向,将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与影响,突出评价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影响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
五、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
加大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力度,明确成果转化净收益以及其他与成果转化相关的所有收益,扣除转移转化相关成本和税费后的净收益的90%用于奖励成果完成团队、成果转化团队和与成果转化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人员,成果完成团队最高可获得净收益80%的奖励,学校保留的10%也用于长期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六、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成立技术转移中心和奥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个技术转移专门机构,并被批准为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设立创新与技术研究院、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办公室,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坚持“全流程贯通、全要素聚集”的工作理念,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协同建立“事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新型技术转移机构运行机制。
七、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人事管理制度
明确了离岗创业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可六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八、建立科技创新容错、尽职免责机制
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第三方评估、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的,或者通过协议定价并在学校公示拟交易价格的,学校领导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中产生的经济赔偿或补偿等经济责任,由获益各方按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分配比例及股权结构各自承担。
下一步,内蒙古大学将进一步优化完善体制机制建设,细化制度细则,形成更加规范的管理模式。以成果转化绩效为导向,强化各流程、环节工作。同时,加强市场化转移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拓展社会服务,加强科技激励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激发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典型案例:

内蒙古大学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发挥事业化管理与企业化运营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开展科技创新热情,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走出校门对接和大胆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李光鹏科研团队肉牛良繁技术应用转化成效显著,与赤峰圣泉生态牧业公司联合创建肉牛种质资源培育基地,共同实施肉牛育种项目,累计完成肉牛冷配7.1万头,胚胎移植近4000头。修订横向课题经费管理使用细则,结余经费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确定分配比例,激励团队人员到企业兼职,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与技术支撑,构建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促进三位一体合力,为农牧民和企业增收1.2亿元。与内蒙古侩牛物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形成“肉牛产业互联网+良种肉牛培育”的新型“互联网+”企业,实现了商品肉牛生产,成功带动农牧民致富。建设草原家畜种质创新与繁育基地,致力于汇聚创新力量解决相关领域产业需求,实现重大成果的转化实施,带动产业质变。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打印 打印 关闭 关闭
  • 微信公众号
  • 教育厅微博
  • 手机版
  • 教育部官方网站
  • 省级教育网站省级教育网站
    北京 天津 上海 重庆 河北 山西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河南 湖北 湖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 盟市教育局盟市教育局
    呼和浩特市教育局 包头市教育局 乌海市教育局 赤峰市教育局 通辽市教育局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呼伦贝尔市教育局 巴彦淖尔市教育局 乌兰察布市教育局 兴安盟教育局 锡林郭勒盟教育局 阿拉善盟教育体育局 满洲里市教育局 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
  • 区内本科院校区内本科院校
    内蒙古大学 内蒙古师范大学 内蒙古农业大学 内蒙古工业大学 内蒙古民族大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 内蒙古医科大学 内蒙古财经大学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医学院 内蒙古科技大学包头师... 赤峰学院 呼伦贝尔学院 呼和浩特民族学院 集宁师范学院 河套学院 内蒙古艺术学院 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 内蒙古开放大学 内蒙古大学创业学院 内蒙古鸿德文理学院
  • 区内高职院校区内高职院校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化工职业学院 内蒙古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电子信息职业技...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 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 呼和浩特职业学院 包头职业技术学院 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 包头铁道职业技术学院 呼伦贝尔职业技术学院 满洲里俄语职业学院 兴安职业技术学院 通辽职业学院 科尔沁艺术职业学院 内蒙古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赤峰工业职业技术学院 锡林郭勒职业学院 乌兰察布职业学院 乌兰察布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鄂尔多斯职业学院 乌海职业技术学院 阿拉善职业技术学院 包头钢铁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高... 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 扎兰屯职业学院 赤峰应用技术职业学院 内蒙古大学交通职业技... 内蒙古师范大学青年政... 内蒙古农业大学职业技...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青... 内蒙古丰州职业学院中... 内蒙古北方职业技术学院 内蒙古科技职业学院 内蒙古能源职业学院 内蒙古美术职业学院
  • 网站地图
  • 网站声明
  • 联系我们
  •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主办 承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网站支持ipv6
  • 蒙ICP备15003152号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0927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60
  •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丁香路5号 邮编:010011 值班电话:0471-2856534 信访电话:0471-2856057
蒙古文版
无障碍浏览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搜本站
  • 网站首页
  • 委厅概况
  • 教育动态
  • 党务公开
  • 政务公开
  • 办事服务
  • 互动交流
  • 党建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专栏
内蒙古大学:加强科技激励,推动成果转化 | 科技激励
发布日期:2023-03-06 11:43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为加快推进“科技兴蒙”行动,着力推进高等学校科技激励、人才培养、成果转化和科研评价等工作。2022年,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教育厅联合发改委、科技厅、财政厅、人社厅、知识产权局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科技成果转化的实施意见》,统筹指导我区高等学校加快完善科技激励机制,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提升高等学校服务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能力。

2023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强化科技激励的若干措施》,通过完善科技人才引育、激励机制,加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保障等举措,激发调动广大科技人员和创新主体的积极性、创造性,加快走出一条从人才强、科技强到产业强、经济强的创新发展新路径。

为推进我区高等学校加快落实科技激励政策,优化提升科研管理效能,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激励,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特设立“科技激励”专栏,加大对科技激励政策的宣传力度,分享和推广各高等学校工作亮点和典型做法。


内蒙古大学:加强科技激励,推动成果转化

一、强化知识产权管理和运用
为全面提升学校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和服务全链条的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学校成立内蒙古大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备案为“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获批自治区高校知识产权服务中心,推动自治区高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对优势学科重点项目进行知识产权发展发展状况分析报告,开展专利导航、专利布局和专利评议等工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二、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
修订《内蒙古大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办法》,加大了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力度,明确了对面向企业、其他组织或个人开展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培训等产学研用相结合的横向合作项目,合同中未对结余经费有明确约定的,结余经费可参照科技成果转化净收益进行分配,进一步调动学院和科技人员进行成果转化的积极性。
三、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与绩效考核评价体系
对应用型科研工作建设评价路径,应用研究成果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把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样机性能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不涉及敏感领域的技术开发和产业化成果,把交易金额、市场估值和占有率、重大工程或重点企业应用情况等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加大对科研人员的应用型项目绩效奖励力度。
修订《内蒙古大学职称评聘实施办法(暂行)》,明确了将教师的科技成果转化、社会服务情况作为考核要素之一,进一步突出了成果转化评价、产业贡献评价、经济推动评价和社会服务评价。2022年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中,围绕自然科学、工程科技等不同学科领域,建立应用研究评价标准,将专利转化运用纳入职称评定评价体系,将成果转化列入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科研业绩标准的自选项。
四、优化人才分类评价制度
创新探索以分类分层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创新评价方式、建立重点人才绿色通道,健全评价机制,探索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建立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完善科研人员兼职或离岗创业人事管理制度;建立科技创新容错与尽职免责机制等体制机制改革。《内蒙古大学职称评聘实施办法(暂行)》总则中第六条,明确了坚持代表性成果评价,坚决克服“五唯”倾向,将代表性成果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注重代表性成果的质量、贡献与影响,突出评价成果质量、原创价值、对社会发展的实际贡献影响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
五、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
加大对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激励力度,明确成果转化净收益以及其他与成果转化相关的所有收益,扣除转移转化相关成本和税费后的净收益的90%用于奖励成果完成团队、成果转化团队和与成果转化直接或间接相关的人员,成果完成团队最高可获得净收益80%的奖励,学校保留的10%也用于长期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工作。
六、构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体系
成立技术转移中心和奥都科技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个技术转移专门机构,并被批准为自治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设立创新与技术研究院、科研基础设施和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办公室,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大型仪器设备共享服务。坚持“全流程贯通、全要素聚集”的工作理念,建设内蒙古自治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协同建立“事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的新型技术转移机构运行机制。
七、建立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人事管理制度
明确了离岗创业的教师和科研人员,可六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八、建立科技创新容错、尽职免责机制
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通过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第三方评估、拍卖等方式确定价格的,或者通过协议定价并在学校公示拟交易价格的,学校领导在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没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免除其在科技成果定价中因科技成果转化后续价值变化产生的决策责任;明确了科技成果转化中产生的经济赔偿或补偿等经济责任,由获益各方按本办法规定的相关分配比例及股权结构各自承担。
下一步,内蒙古大学将进一步优化完善体制机制建设,细化制度细则,形成更加规范的管理模式。以成果转化绩效为导向,强化各流程、环节工作。同时,加强市场化转移机构和人才队伍建设,拓展社会服务,加强科技激励政策的宣传和培训,激发调动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
典型案例:

内蒙古大学积极探索科技成果转化机制创新,发挥事业化管理与企业化运营相结合的模式,进一步激发科研人员开展科技创新热情,鼓励和支持科研人员走出校门对接和大胆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工作,取得了一定实效。李光鹏科研团队肉牛良繁技术应用转化成效显著,与赤峰圣泉生态牧业公司联合创建肉牛种质资源培育基地,共同实施肉牛育种项目,累计完成肉牛冷配7.1万头,胚胎移植近4000头。修订横向课题经费管理使用细则,结余经费按照科技成果转化收益确定分配比例,激励团队人员到企业兼职,以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与技术支撑,构建科学研究、成果转化和产业促进三位一体合力,为农牧民和企业增收1.2亿元。与内蒙古侩牛物联网服务有限公司,形成“肉牛产业互联网+良种肉牛培育”的新型“互联网+”企业,实现了商品肉牛生产,成功带动农牧民致富。建设草原家畜种质创新与繁育基地,致力于汇聚创新力量解决相关领域产业需求,实现重大成果的转化实施,带动产业质变。


移动版 | 电脑版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蒙ICP备1500315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1500000060
蒙公网安备15010202150927号
党政机关 政府网站找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