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对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思考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牟占军
《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发布,标志着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进入新阶段。《实施方案》是在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不断走向深入、国内21个省市先后梯次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并已取得显著成效的大背景下出台的,对于加强自治区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人才科学精准选拔、深化教育评价,具有重要而积极的作用。高等职业院校要在充分认识高考综合改革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紧跟时代步伐,结合现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际,不断优化招生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
一、提高站位,放宽教育改革视野,充分认识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更好地回答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
高考综合改革作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一是发挥着为国家选拔人才、为教育引领方向的重要作用,以“为党为国选拔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重要使命,又一次回答了“为谁培养人”的问题;二是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正确育人导向,以“立德树人、服务选才、引导教学”的核心功能,进一步回答了“怎样培养人”的问题;三是以“核心价值、学科素养、关键能力、必备知识”的考查目标,以“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的评价维度,准确回答了“培养什么人”的问题。
(二)更有力地践行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时代使命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总体要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目标、原则、任务的根本遵循。自治区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一是围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遵循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充分体现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二是在知识评价基础上,增加能力评价、核心价值评价和学科素养评价等综合评价,将“一考定终身”的笔试分数评价转变为全过程评价,评价方式由单一到多样,评价过程由“时点”评价到“时段”评价,评价功能由检验性选拔到诊断反馈改进性选拔,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贯穿始终。
(三)更全面地发挥了教育评价“指挥棒”这一导向作用
自治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深入贯彻教育评价改革的总体指导思想,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等方面着手,充分发挥教育评价“指挥棒”作用。一是秉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以“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评价选拔模式充分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打破传统模式,补齐育人短板,引导和促进学生从单一的知识学习转为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二是以扩大选考、综合评价、过程评价等方式,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问题,引导高中学校更加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其育人模式改革;三是从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引导高校克服招生评价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树立更加科学的人才培养理念,将单一的知识培养转化为德智体美劳等各项综合能力的培养;四是与破“五唯”同声相应,引导用人单位转变“重学历轻能力”“重业务轻政治”“唯名校”“唯学历”等片面选人用人倾向,引导其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以人岗相适为标准的人才使用机制。
二、多措并举,深化招生评价改革,深入探索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作为当前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提升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巩固并提升职业教育地位的重要途径,要以建立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主渠道为目标,加快制度化建设。
(一)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凝聚做好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价值共识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通过分类考试录取学生要成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生的主渠道。
当前,自治区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或多或少还存在“认识不一致”“结构不平衡”“生源质量参差不齐”“社会多偏见”等多种问题。如何真正落实“以学生为本”,并在多元利益主体之间形成价值共识,对于做好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尤为重要。
一是要站在学生有收获、家长可期待、社会能认可的角度,强化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价值尺度,真正将能力本位评价作为关键特征与核心内容,将能力标准体系建设作为分类考试改革的基础性工程,提高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权威性和外部认可度;二是要加大对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全方位展示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优势特色,扩大职教影响力,增进各利益主体对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对高等职业院校的了解度,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正确认识职业教育,为广大考生自主选择成长通道提供更多可能;三是要积极构建多元利益主体协同参与模式,充分吸纳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生和用人单位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诉求和建议,兼顾不同群体的获得感,凝聚做好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价值共识。
(二)以科学评价为重点,建立与普通高考等值同效的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评价体系
一是以充分尊重个体差异为依据,以与普通高考结果等值、地位等同、知识类型等价为目标,围绕技术技能型人才评价体系和成长体系,建立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符合职业教育自身发展需要的评价标准;二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需求,积极探索职业本科及更高层次的分类招生模式,打通中职、高职与本科各层级职业教育壁垒,按照不同阶段人才培养目标的层次性和递进关系,形成完整延续的职业教育分层分类考试招生评价体系,解决学生单纯依赖高考获取更多优质教育资源的局限性,让选择职业教育的学生获得更多成长空间和发展通道。
(三)以解决关键问题为抓手,做实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制度安排
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作为服务于职教类型特点的考试招生办法,在生源群体选择、考试内容和形式安排等环节,要充分考虑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从关键问题入手,做好分类考试招生的制度安排。
一是对复杂多样的生源群体,从制度层面进行统筹考虑、综合设计,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社会考生及具有相关免试资格人员等不同生源群体,分别制定与之相匹配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和评价标准与办法,确保不同群体在不同考试途径上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实现公平而高质量的分类考试,解决好“怎么分类”的问题;二是不断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政策,结合专业特点,从试题命制依据、考试内容、技能考核比例和形式等方面对考试作出框架性规定,在评价方式上要突出职业教育特点,把评价重心放在学生的“技能考察”“能力培养”和“潜能开发”上,在考查学生综合文化素质基础上,着重考查学生的职业倾向、职业潜质和职业能力,解决好“考什么”的问题;三是在传统纸笔测试基础上,增加以操作形式为主的技能测试,做好技能操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大标准化考场建立、考务人员培训及操作细则制定等方面的工作力度,解决好“怎么考”的问题。
三、聚焦评价,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依托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自治区教育战线将在优化人才选拔、深化教育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维护教育公平方面迈出新的一步,同时也将面临诸多新挑战。在此背景下,高等职业院校应继续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作为指导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聚焦评价改革,以学生成长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明确学校评价重点和努力方向。从职业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出发,打破分数禁锢,充分挖掘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方面、各层面、各环节内在的育人元素和育人逻辑,特别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技能培养优势,重点在专业课程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多下功夫,下实功夫,逐步构建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德智体美劳协同育人体系。
二是健全教师和学生质量评价标准。聚焦教师能力发展,加快建立专兼结合的师资团队,结合专业特色及学生职业发展需求,提升教师专业教学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和综合素养,重点突出其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可持续化培养。以党和国家对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为标准,以经济社会、行业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为依据,侧重评价学生思想品行、道德情操、专业素质、方法能力、职业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人文情怀等综合能力。
三是扩大行业企业参与人才评价。会同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不断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的毕业生质量考评制度,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人才质量多元评价办法。
四是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将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结合起来,构建同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教育教学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层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基于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背景下对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思考
内蒙古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 牟占军
《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发布,标志着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进入新阶段。《实施方案》是在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不断走向深入、国内21个省市先后梯次推进改革试点工作并已取得显著成效的大背景下出台的,对于加强自治区招生制度改革、促进人才科学精准选拔、深化教育评价,具有重要而积极的作用。高等职业院校要在充分认识高考综合改革重要意义的基础上,紧跟时代步伐,结合现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实际,不断优化招生体制机制,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持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能力。
一、提高站位,放宽教育改革视野,充分认识自治区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意义
(一)更好地回答了“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
高考综合改革作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重大教育理论与实践问题,一是发挥着为国家选拔人才、为教育引领方向的重要作用,以“为党为国选拔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为重要使命,又一次回答了“为谁培养人”的问题;二是把促进学生健康成长成才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正确育人导向,以“立德树人、服务选才、引导教学”的核心功能,进一步回答了“怎样培养人”的问题;三是以“核心价值、学科素养、关键能力、必备知识”的考查目标,以“基础性、综合性、应用性、创新性”的评价维度,准确回答了“培养什么人”的问题。
(二)更有力地践行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这一时代使命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总体要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贯彻落实《总体方案》目标、原则、任务的根本遵循。自治区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一是围绕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遵循教育教学和学生成长规律,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有利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充分体现人才选拔培养的科学性;二是在知识评价基础上,增加能力评价、核心价值评价和学科素养评价等综合评价,将“一考定终身”的笔试分数评价转变为全过程评价,评价方式由单一到多样,评价过程由“时点”评价到“时段”评价,评价功能由检验性选拔到诊断反馈改进性选拔,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贯穿始终。
(三)更全面地发挥了教育评价“指挥棒”这一导向作用
自治区实施高考综合改革,深入贯彻教育评价改革的总体指导思想,从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和引导全党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观、人才成长观、选人用人观等方面着手,充分发挥教育评价“指挥棒”作用。一是秉持“以学生为本”的理念,以“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评价选拔模式充分扩大学生学习自主权,打破传统模式,补齐育人短板,引导和促进学生从单一的知识学习转为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二是以扩大选考、综合评价、过程评价等方式,纠正片面追求升学率问题,引导高中学校更加注重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促进其育人模式改革;三是从有利于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角度,引导高校克服招生评价短视行为和功利化倾向,树立更加科学的人才培养理念,将单一的知识培养转化为德智体美劳等各项综合能力的培养;四是与破“五唯”同声相应,引导用人单位转变“重学历轻能力”“重业务轻政治”“唯名校”“唯学历”等片面选人用人倾向,引导其建立以品德和能力为导向、以岗位需求为目标、以人岗相适为标准的人才使用机制。
二、多措并举,深化招生评价改革,深入探索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
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作为当前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作为提升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巩固并提升职业教育地位的重要途径,要以建立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主渠道为目标,加快制度化建设。
(一)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根本,凝聚做好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价值共识
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明确要求,要加快推进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通过分类考试录取学生要成为高等职业院校分类招生的主渠道。
当前,自治区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或多或少还存在“认识不一致”“结构不平衡”“生源质量参差不齐”“社会多偏见”等多种问题。如何真正落实“以学生为本”,并在多元利益主体之间形成价值共识,对于做好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尤为重要。
一是要站在学生有收获、家长可期待、社会能认可的角度,强化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价值尺度,真正将能力本位评价作为关键特征与核心内容,将能力标准体系建设作为分类考试改革的基础性工程,提高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权威性和外部认可度;二是要加大对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政策的宣传力度,全方位展示高等职业院校的办学优势特色,扩大职教影响力,增进各利益主体对分类考试招生政策、对高等职业院校的了解度,引导学生、家长和社会正确认识职业教育,为广大考生自主选择成长通道提供更多可能;三是要积极构建多元利益主体协同参与模式,充分吸纳高等职业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家长、学生和用人单位对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诉求和建议,兼顾不同群体的获得感,凝聚做好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价值共识。
(二)以科学评价为重点,建立与普通高考等值同效的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评价体系
一是以充分尊重个体差异为依据,以与普通高考结果等值、地位等同、知识类型等价为目标,围绕技术技能型人才评价体系和成长体系,建立充分体现职业教育类型特征、符合职业教育自身发展需要的评价标准;二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需求,积极探索职业本科及更高层次的分类招生模式,打通中职、高职与本科各层级职业教育壁垒,按照不同阶段人才培养目标的层次性和递进关系,形成完整延续的职业教育分层分类考试招生评价体系,解决学生单纯依赖高考获取更多优质教育资源的局限性,让选择职业教育的学生获得更多成长空间和发展通道。
(三)以解决关键问题为抓手,做实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制度安排
职业教育分类招生考试作为服务于职教类型特点的考试招生办法,在生源群体选择、考试内容和形式安排等环节,要充分考虑职业教育的类型特点,从关键问题入手,做好分类考试招生的制度安排。
一是对复杂多样的生源群体,从制度层面进行统筹考虑、综合设计,针对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毕业生、社会考生及具有相关免试资格人员等不同生源群体,分别制定与之相匹配的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和评价标准与办法,确保不同群体在不同考试途径上起点公平、过程公平、结果公平,实现公平而高质量的分类考试,解决好“怎么分类”的问题;二是不断完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招生办法,严格按照国家政策,结合专业特点,从试题命制依据、考试内容、技能考核比例和形式等方面对考试作出框架性规定,在评价方式上要突出职业教育特点,把评价重心放在学生的“技能考察”“能力培养”和“潜能开发”上,在考查学生综合文化素质基础上,着重考查学生的职业倾向、职业潜质和职业能力,解决好“考什么”的问题;三是在传统纸笔测试基础上,增加以操作形式为主的技能测试,做好技能操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加大标准化考场建立、考务人员培训及操作细则制定等方面的工作力度,解决好“怎么考”的问题。
三、聚焦评价,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持续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依托新一轮高考综合改革,自治区教育战线将在优化人才选拔、深化教育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维护教育公平方面迈出新的一步,同时也将面临诸多新挑战。在此背景下,高等职业院校应继续将《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作为指导教育评价改革的纲领性文件,聚焦评价改革,以学生成长需求为导向,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努力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一是明确学校评价重点和努力方向。从职业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出发,打破分数禁锢,充分挖掘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等各方面、各层面、各环节内在的育人元素和育人逻辑,特别要充分发挥职业教育技能培养优势,重点在专业课程建设、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学生获取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毕业生就业质量、“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多下功夫,下实功夫,逐步构建内容完善、标准健全、运行科学、保障有力、成效显著的德智体美劳协同育人体系。
二是健全教师和学生质量评价标准。聚焦教师能力发展,加快建立专兼结合的师资团队,结合专业特色及学生职业发展需求,提升教师专业教学能力、技术研发能力和综合素养,重点突出其实践技能水平和专业教学能力的可持续化培养。以党和国家对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要求为标准,以经济社会、行业企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为依据,侧重评价学生思想品行、道德情操、专业素质、方法能力、职业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人文情怀等综合能力。
三是扩大行业企业参与人才评价。会同行业企业等用人单位,不断完善过程性考核与结果性考核相结合的毕业生质量考评制度,构建以职业能力为核心的人才质量多元评价办法。
四是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将人才培养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职业教育发展规律和技术技能人才成长规律结合起来,构建同自治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相匹配的教育教学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高层次、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