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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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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下载(https://www.nmgov.edu.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2856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自治区教育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在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围绕教育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事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强化组织制度保障。2019年,按照新条例要求,我厅强化建章立制工作、优化主动公开内容、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并完善了教育厅2019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并做到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组织全区各高校按时保质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发布。 

(二)挖掘信息公开深度。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与教育相关的政策、发展规划、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教育督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全年共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教育部编发信息473条,完成约稿任务35篇;厅门户网站共更新发布各类教育信息4180条,更新概况类信息22条、政务动态信息1007条,信息公开目录178条,维护专栏专题5个、新开2个,编辑发布教育动态1004条、盟市动态344条、高校动态474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465条,官微单条信息阅读量突破14万+。会同中央驻区和自治区新闻单位,就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教育资助政策、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和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等社会关切内容接受媒体采访,刊发稿件约400篇次。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公开和回复申请人,做到能公开的一定公开,减少申请,确保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有序开展。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政策解读舆情回应,通过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媒体访谈、政策图解等方式,及时准确向社会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透明度。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与国家平台对接统一安排部署,我厅根据最新的事项清单,逐项进行梳理分析,共受领政务服务事项21项,已全部完成实施清单编制与发布工作。同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涉及监管事项共15项,已全部认领。在与国办平台对接期间,按照自治区集中办公统一安排,如期完成事项实施清单填报、系统对接、电子证照模板和数据推送、“互联网+监管”调研等工作,所有事项已通过验收。自治区正式启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后,选派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进驻大厅开展工作,通过网上大厅和窗口受理两种方式办理我厅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进一扇门、办全部事”,推动线上线下无缝衔接。 

(四)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加大信息系统资源整合力度,已清理、停建、停用、整合各类政务信息系统23个。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以“三通两平台”为主要抓手,统筹云、网、端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打造“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教育云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建成的自治区教育公共管理平台,初步形成学校、教师、学生三大基础数据库,部署了教育系统党建、教育招生考试、学生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青少年校园足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等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集成了中小学学生学籍、学前、中职、教师、资助、校舍等国家级系统及教育厅其它自建应用系统。制定了全区教育信息化标准规范,围绕“学生、教师、学校”构建内蒙古“一生一档、一师一档、一校一档”,基本建成覆盖全区除大学外所有学生、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中小学资产信息的三大基础数据库,实现了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学前、中职、校舍等国家级系统及教育厅其它自建应用系统的集成、抽取数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厅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但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干部职工对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还不够熟悉,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整合信息资源的能力有待强化。 

今后,我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强化考核监督,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不断完善效果评估机制,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队伍建设,强化组织领导,选好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对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关切回应的能力,深入推进全区教育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提升信息资源整合能力、信息公开能力和为公众服务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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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0-01-31 10:10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本年度报告是按照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本报告可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方网站下载(https://www.nmgov.edu.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联系(电话:0471-285600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自治区教育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在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力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新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围绕教育领域重大决策部署和公众关切事项,深入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不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不断提升教育系统政务公开的质量和实效,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一)强化组织制度保障。2019年,按照新条例要求,我厅强化建章立制工作、优化主动公开内容、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加强政府信息管理。修订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实施办法》、完善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印发了《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细化并完善了教育厅2019年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目录,并做到规范性文件与政策解读在门户网站同步公开。认真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组织全区各高校按时保质做好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发布工作,并于2019年10月31日前在学校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向社会发布。 

(二)挖掘信息公开深度。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重点公开与教育相关的政策、发展规划、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教育督导、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困难学生资助实施情况等信息,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中公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全年共向自治区党委、政府和教育部编发信息473条,完成约稿任务35篇;厅门户网站共更新发布各类教育信息4180条,更新概况类信息22条、政务动态信息1007条,信息公开目录178条,维护专栏专题5个、新开2个,编辑发布教育动态1004条、盟市动态344条、高校动态474条;官方微信发布信息465条,官微单条信息阅读量突破14万+。会同中央驻区和自治区新闻单位,就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教育资助政策、中小学教师在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和有偿补课专项整治工作等社会关切内容接受媒体采访,刊发稿件约400篇次。安排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全面公开和回复申请人,做到能公开的一定公开,减少申请,确保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工作有序开展。围绕社会重大关切加强政策解读舆情回应,通过政策吹风会、新闻发布会、媒体访谈、政策图解等方式,及时准确向社会传递政策意图,提高政策透明度。 

(三)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自治区与国家平台对接统一安排部署,我厅根据最新的事项清单,逐项进行梳理分析,共受领政务服务事项21项,已全部完成实施清单编制与发布工作。同步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涉及监管事项共15项,已全部认领。在与国办平台对接期间,按照自治区集中办公统一安排,如期完成事项实施清单填报、系统对接、电子证照模板和数据推送、“互联网+监管”调研等工作,所有事项已通过验收。自治区正式启用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后,选派首席代表和工作人员进驻大厅开展工作,通过网上大厅和窗口受理两种方式办理我厅政务服务事项,逐步做到“大厅之外无审批”,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式办结、一条龙服务,“进一扇门、办全部事”,推动线上线下无缝衔接。 

(四)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清理整合。加大信息系统资源整合力度,已清理、停建、停用、整合各类政务信息系统23个。落实教育部《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以“三通两平台”为主要抓手,统筹云、网、端建设,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打造“互联网+教育”大平台,教育云服务体系初步形成。建成的自治区教育公共管理平台,初步形成学校、教师、学生三大基础数据库,部署了教育系统党建、教育招生考试、学生资助、高校毕业生就业、青少年校园足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等管理信息系统。平台集成了中小学学生学籍、学前、中职、教师、资助、校舍等国家级系统及教育厅其它自建应用系统。制定了全区教育信息化标准规范,围绕“学生、教师、学校”构建内蒙古“一生一档、一师一档、一校一档”,基本建成覆盖全区除大学外所有学生、各级各类学校教师和中小学资产信息的三大基础数据库,实现了全国中小学学生学籍、学前、中职、校舍等国家级系统及教育厅其它自建应用系统的集成、抽取数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厅在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新的突破,但对照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要求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干部职工对相关政策规定和要求还不够熟悉,教育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有待进一步推进,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平台整合信息资源的能力有待强化。 

今后,我厅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一是深入推进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强化考核监督,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力度,不断完善效果评估机制,不断改进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开队伍建设,强化组织领导,选好配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加强对公开工作人员培训力度,增强公开意识,提高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关切回应的能力,深入推进全区教育政务公开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提升信息资源整合能力、信息公开能力和为公众服务的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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