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措施等。本报告可以从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nmgov.edu.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电话:0471-2856703)。
一、概述
2016年,自治区教育厅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区精神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6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安排部署,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渠道,深化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促进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年内,对本级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了5项行政许可目录,按照事项分类、责任部门、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办理对象、联系电话、工作时间、申请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材料、表格下载、收费情况、办理流程13项要素在教育厅网站上予以公布。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调整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对清单内的审批事项保证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可查。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以“加强‘窗口’形象建设,提高人性化服务质量”为抓手,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极大地提高了满意度。自治区教育考试招生中心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在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作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自治区教育厅通过教育厅门户网站、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综合门户网站向社会同时公开了相关财务信息。各高校均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财务信息并报教育厅备案。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预决算收支情况和三公(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经费预决算支出情况。
二、开展解读回应工作情况
今年来,自治区教育厅注重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
1.开展政策解读情况。通过发布新闻稿、接受媒体采访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发布重大教育政策举措,特别是用好教育厅官网、微信平台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10月12日,举行了“自治区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现状及举措”新闻发布会,张亚民副厅长(正厅级)发布相关信息。通过答记者问、专家文章、图解图示等多种形式做好同步配套解读,业务部门负责同志通过多种渠道与媒体、公众互动交流、解疑释惑,真正把政策讲准确讲清楚讲透彻。
2.回应社会关切情况。网站通过厅长信箱、公众留言、答复汇总、网上调查、政策解读、热点回应、新闻发布会等栏目组成了强大的交流互动平台,架起沟通的桥梁,利用交流平台,可以有效的增进教育厅与公众的沟通,增强公众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参与度。此外,高考录取期间,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专门设立考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的来电来访,为考生答疑释惑。11月11日,我厅与呼和浩特市政府联合接待了十八中空乘班学生家长。侯元厅长就家长关心的问题亲自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与学生家长取得了广泛的共识,收到了很好的化解矛盾、消除误会、解决问题的效果。
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保障情况
自治区教育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注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保障,并结合自治区实施的教育重点建设项目贯彻落实情况,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1.政府网站建设情况。年内,对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改造,这是自2002年教育厅开始利用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以来的第二次全面改版升级。切实做到了对基层信息和重点信息等政务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资金信息、专题聚焦等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在教育厅门户网站上,将教育工作展现在群众眼前。媒体聚焦栏目,汇聚了各大媒体报道的与我区教育相关的最新最热新闻;图片、视频新闻内容更加丰富,从视听角度展现我区教育面貌。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中更加详细的对厅领导的简历、分工和近期活动进行了展示,并公布了我厅内设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联系方式,方便民众来电咨询。依申请公开栏目可使公众由被动的接受信息转变为通过网站向我厅主动地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厅办公室有关人员通过网站后台处理申请。专题专栏中的每个专题都是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当前教育热点及厅内实施的专项活动实际情况设计的,及时、集中的为公众通报专题活动情况。
2、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真机制和保密审查制度情况。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与公文运转和信息发布相结合,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通过办公自动化OA平台优化主动公开流程,新制作的政府信息制文时同步标注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应说明理由,从拟稿、核稿、审签、发文层层做好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行为。
3.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2016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如期办结1件。全年没有行政复议案件。
4.2016年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情况。积极参加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5、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情况。厅长侯元两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分管副厅长王惠忠经常过问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检出督促落实,要求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做到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7年2月8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编制。全文内容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的措施等。本报告可以从自治区教育厅门户网站(http://www.nmgov.edu.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电话:0471-2856703)。
一、概述
2016年,自治区教育厅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区精神和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在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16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以及自治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具体安排部署,坚持把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提高政府公信力、保障公众知情权和监督权、促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扩大公开范围,创新公开渠道,深化高校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工作,着力发挥信息公开对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促进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蒙古自治区《2016年全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教育部有关通知精神,自治区教育厅充分利用官方网站、微信平台加大教育信息公开力度。年内,对本级行政许可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保留了5项行政许可目录,按照事项分类、责任部门、办理时限、办理地点、办理对象、联系电话、工作时间、申请条件、设定依据、办理材料、表格下载、收费情况、办理流程13项要素在教育厅网站上予以公布。依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调整变更的行政审批项目信息,对清单内的审批事项保证行政审批过程透明和结果可查。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进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平台”。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设立一站式服务大厅,以“加强‘窗口’形象建设,提高人性化服务质量”为抓手,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为高校毕业生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极大地提高了满意度。自治区教育考试招生中心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在招生政策、招生资格、招生章程、招生计划、考生资格、录取结果、咨询及申诉渠道、重大事件违规处理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作为财政一级预算单位,自治区教育厅通过教育厅门户网站、自治区人民政府政务综合门户网站向社会同时公开了相关财务信息。各高校均通过学校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财务信息并报教育厅备案。公开的内容主要包括预决算收支情况和三公(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和因公出国)经费预决算支出情况。
二、开展解读回应工作情况
今年来,自治区教育厅注重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
1.开展政策解读情况。通过发布新闻稿、接受媒体采访等多种方式及时主动发布重大教育政策举措,特别是用好教育厅官网、微信平台等,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10月12日,举行了“自治区高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现状及举措”新闻发布会,张亚民副厅长(正厅级)发布相关信息。通过答记者问、专家文章、图解图示等多种形式做好同步配套解读,业务部门负责同志通过多种渠道与媒体、公众互动交流、解疑释惑,真正把政策讲准确讲清楚讲透彻。
2.回应社会关切情况。网站通过厅长信箱、公众留言、答复汇总、网上调查、政策解读、热点回应、新闻发布会等栏目组成了强大的交流互动平台,架起沟通的桥梁,利用交流平台,可以有效的增进教育厅与公众的沟通,增强公众对我区教育事业的参与度。此外,高考录取期间,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专门设立考生服务中心,安排专人负责接待考生和家长的来电来访,为考生答疑释惑。11月11日,我厅与呼和浩特市政府联合接待了十八中空乘班学生家长。侯元厅长就家长关心的问题亲自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与学生家长取得了广泛的共识,收到了很好的化解矛盾、消除误会、解决问题的效果。
三、政务公开工作基础保障情况
自治区教育厅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注重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基础保障,并结合自治区实施的教育重点建设项目贯彻落实情况,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1.政府网站建设情况。年内,对教育厅门户网站进行全面升级改造,这是自2002年教育厅开始利用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以来的第二次全面改版升级。切实做到了对基层信息和重点信息等政务信息能够及时公开,工作动态、政策文件、资金信息、专题聚焦等信息第一时间发布在教育厅门户网站上,将教育工作展现在群众眼前。媒体聚焦栏目,汇聚了各大媒体报道的与我区教育相关的最新最热新闻;图片、视频新闻内容更加丰富,从视听角度展现我区教育面貌。政务信息公开栏目中更加详细的对厅领导的简历、分工和近期活动进行了展示,并公布了我厅内设处室和直属事业单位的联系方式,方便民众来电咨询。依申请公开栏目可使公众由被动的接受信息转变为通过网站向我厅主动地提出信息公开申请,厅办公室有关人员通过网站后台处理申请。专题专栏中的每个专题都是围绕教育重大决策部署、阶段性工作重点、当前教育热点及厅内实施的专项活动实际情况设计的,及时、集中的为公众通报专题活动情况。
2、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源头认真机制和保密审查制度情况。严格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与公文运转和信息发布相结合,做到涉密不公开、公开不涉密。通过办公自动化OA平台优化主动公开流程,新制作的政府信息制文时同步标注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应说明理由,从拟稿、核稿、审签、发文层层做好保密审查,全年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失泄密行为。
3.受理依申请公开情况。2016年收到依申请公开1件,如期办结1件。全年没有行政复议案件。
4.2016年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情况。积极参加了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组织的政务公开业务培训。
5、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价体系情况。厅长侯元两次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提出明确要求。分管副厅长王惠忠经常过问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检出督促落实,要求各处室、各直属事业单位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其他业务工作同研究、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同时,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做到责任到人,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