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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发布日期:2023-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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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教职成函〔2023〕98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教育部部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11项重点任务,推动我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重点任务推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

填报范围:首批自治区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盟市。

填报时间:2023年9月1日前。

(二)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填报范围:首批自治区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牵头学校遴选一家共同体内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牵头企业应在所属行业有重要影响力,能够统筹行业产业资源,并能够在共同体内起到统筹、牵头作用,鼓励优先选择中央管理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等担任牵头企业。各牵头学校会同牵头企业在管理平台注册账号并填报相关材料。

填报时间:2023年9月30日前。

(三)建设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

填报范围:具备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指南》中相应“基础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

填报时间:2023年8月20日前。

(四)开展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建设

填报范围:中等职业学校线下课程每个盟市限推荐1门,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推荐院校在管理平台内填报;高等职业学校线下课程每所高职限推荐1门,由各高职学校遴选后在管理平台内填报。线上课程待教育部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结束后另行通知。

填报时间:2023年9月12日前完成线下课程填报。

(五)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填报范围:首批自治区级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单位可根据《建设指南》自愿申报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学校实践中心、公共实践中心、企业实践中心。建设单位在管理平台中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

填报时间:首批填报2023年7月30日—10月31日;2024年以后每年的1月1日—10月31日。

(六)开展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建设

填报范围:各盟市、高职学校根据项目《建设指南》相关要求组织校内(盟市)推荐,每个盟市择优在网络推荐平台中推荐2个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每所高职学校可择优在网络推荐平台中推荐1个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涉及需填写意见或单位盖章的材料,可下载填写或盖章后上传平台。

填报时间:2023年8月10日—9月12日。

(七)建设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填报范围:第一批、第二批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优先申报,其他学校分批择优推荐。各申报学校要对照标杆校基础条件、建设任务,在“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模块填写信息数据、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形成《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任务书》(附件4),并将加盖建设学校、盟市教育(教体)局公章的PDF版通过管理平台上传。

填报时间:2023年7月30日-8月27日;2024年起每年的1月1日-8月31日。

绩效数据采集时间:每年11月1日-12月15日。

(八)建设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填报范围: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和首批自治区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立项建设学校,其他学校分批择优推荐。各学校对照虚仿基地基础条件、建设任务,在“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模块填写信息数据、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形成《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任务书》(详见附件),并将加盖建设学校、盟市教育(教体)局公章的PDF版通过管理平台上传。

填报时间:2023年8月11日—8月27日;2024年以后每年的1月1日—8月31日。

绩效数据采集时间:每年11月1日—12月15日。

(九)开展职业教育优质教材建设

填报范围:各地各校在“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范围内积极踊跃推荐全国性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优质教材。优质教材推荐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科学严谨、内容丰富、形态多样、反映行业前沿技术,行业牵头或行业、企业、学校等共同开发。各学校按照建设指南,先组织校内推荐,经公示后在网络推荐平台中按时填报推荐教材相关信息,涉及需填写意见或单位盖章的材料,可下载填写或盖章后上传平台。

填报时间:2023年8月10日-9月12日。

(十)开展具有国际影响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建设

填报范围:各地各校立足区域优势、发展战略和产业需求,围绕“教随产出、产教同行”,建设和推出由职业学校牵头开放,业内领先、基础良好、产教融合特征显著、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的若干职业教育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教学、课程、实习实训、教学条件、师资、培训、校企合作等方面的自治区级或学校标准),若干优质教学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教材、课程资源、教学项目、案例、培训资源、数字化资源或平台、专业建设一体化解决方案等),若干专业仪器设备装备(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装备、教辅设备、生产线装备、AI或VR设备)。各学校按照建设指南,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和推荐,先在校内推荐,经公示后在网络平台中按照填报推荐标准、资源和装备相关信息,涉及需填写意见或单位盖章的材料,可下载填写或盖章后上传平台。

填报时间:2023年8月10日-9月12日。

(十一)建设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

填报范围:学校根据办学实际,自主评估申报。

填报时间:待教育部发布《建设指南》后,另行通知。

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盟市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自治区将把重点任务建设情况作为国家和自治区“双高双优计划”、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职业教育资金分配和重大改革试点项目布局的重要依据。各申报建设单位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zj.chinaafse.cn/)进行账号注册,按相应模块要求进行填报。

(二)对标一流。各地各校要把推进重点任务与贯彻落实孙绍骋书记在全区高等教育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王莉霞主席在高职院校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全区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内政办发〔2022〕43号)和《关于印发全区职业教育大会任务清单的通知》(内政办字〔2022〕72号)落地落实结合起来,对标一流、对标先进,担当作为、主动谋划,实现晋位升级。

(三)全员参与。各地各校要全员参与,主动谋划、积极开展建设,形成有效绩效数据,主动接受监督调度,要在建设中加强学习交流,互学互鉴,共同提高。要形成推进重点任务方案、明确分工,集中全校、盟市精干力量攻坚推动。

 

附件:重点任务联系人信息表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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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重点任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4 09:49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教职成函〔2023〕98号)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职业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有关要求,加快推进教育部部署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改革11项重点任务,推动我区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现就重点任务推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任务

(一)打造市域产教联合体

填报范围:首批自治区级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盟市。

填报时间:2023年9月1日前。

(二)打造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

填报范围:首批自治区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牵头学校遴选一家共同体内企业作为牵头单位,牵头企业应在所属行业有重要影响力,能够统筹行业产业资源,并能够在共同体内起到统筹、牵头作用,鼓励优先选择中央管理企业、中国500强企业、产教融合型企业等担任牵头企业。各牵头学校会同牵头企业在管理平台注册账号并填报相关材料。

填报时间:2023年9月30日前。

(三)建设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

填报范围:具备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指南》中相应“基础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高等职业学校。

填报时间:2023年8月20日前。

(四)开展职业教育一流核心课程建设

填报范围:中等职业学校线下课程每个盟市限推荐1门,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推荐院校在管理平台内填报;高等职业学校线下课程每所高职限推荐1门,由各高职学校遴选后在管理平台内填报。线上课程待教育部2023年职业教育国家在线精品课程遴选结束后另行通知。

填报时间:2023年9月12日前完成线下课程填报。

(五)建设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实践中心

填报范围:首批自治区级产教融合实践中心试点建设单位可根据《建设指南》自愿申报开放型区域产教融合学校实践中心、公共实践中心、企业实践中心。建设单位在管理平台中注册并填报相关信息。

填报时间:首批填报2023年7月30日—10月31日;2024年以后每年的1月1日—10月31日。

(六)开展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建设

填报范围:各盟市、高职学校根据项目《建设指南》相关要求组织校内(盟市)推荐,每个盟市择优在网络推荐平台中推荐2个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每所高职学校可择优在网络推荐平台中推荐1个校企合作典型生产实践项目。涉及需填写意见或单位盖章的材料,可下载填写或盖章后上传平台。

填报时间:2023年8月10日—9月12日。

(七)建设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

填报范围:第一批、第二批职业学校数字校园建设试点优先申报,其他学校分批择优推荐。各申报学校要对照标杆校基础条件、建设任务,在“职业教育信息化标杆学校”模块填写信息数据、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形成《信息化标杆学校建设任务书》(附件4),并将加盖建设学校、盟市教育(教体)局公章的PDF版通过管理平台上传。

填报时间:2023年7月30日-8月27日;2024年起每年的1月1日-8月31日。

绩效数据采集时间:每年11月1日-12月15日。

(八)建设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

填报范围:国家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培育项目和首批自治区级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立项建设学校,其他学校分批择优推荐。各学校对照虚仿基地基础条件、建设任务,在“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模块填写信息数据、上传相关佐证材料,形成《职业教育示范性虚拟仿真实训基地建设任务书》(详见附件),并将加盖建设学校、盟市教育(教体)局公章的PDF版通过管理平台上传。

填报时间:2023年8月11日—8月27日;2024年以后每年的1月1日—8月31日。

绩效数据采集时间:每年11月1日—12月15日。

(九)开展职业教育优质教材建设

填报范围:各地各校在“十四五”职业教育国家规划教材范围内积极踊跃推荐全国性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优质教材。优质教材推荐重点面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领域,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科学严谨、内容丰富、形态多样、反映行业前沿技术,行业牵头或行业、企业、学校等共同开发。各学校按照建设指南,先组织校内推荐,经公示后在网络推荐平台中按时填报推荐教材相关信息,涉及需填写意见或单位盖章的材料,可下载填写或盖章后上传平台。

填报时间:2023年8月10日-9月12日。

(十)开展具有国际影响的职业教育标准、资源和装备建设

填报范围:各地各校立足区域优势、发展战略和产业需求,围绕“教随产出、产教同行”,建设和推出由职业学校牵头开放,业内领先、基础良好、产教融合特征显著、具有较高国际影响力和认可度的若干职业教育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专业、教学、课程、实习实训、教学条件、师资、培训、校企合作等方面的自治区级或学校标准),若干优质教学资源(包括但不限于教材、课程资源、教学项目、案例、培训资源、数字化资源或平台、专业建设一体化解决方案等),若干专业仪器设备装备(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装备、教辅设备、生产线装备、AI或VR设备)。各学校按照建设指南,组织开展项目建设和推荐,先在校内推荐,经公示后在网络平台中按照填报推荐标准、资源和装备相关信息,涉及需填写意见或单位盖章的材料,可下载填写或盖章后上传平台。

填报时间:2023年8月10日-9月12日。

(十一)建设具有较高国际化水平的职业学校

填报范围:学校根据办学实际,自主评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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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盟市和学校务必高度重视,自治区将把重点任务建设情况作为国家和自治区“双高双优计划”、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职业教育资金分配和重大改革试点项目布局的重要依据。各申报建设单位在“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改革管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zj.chinaafse.cn/)进行账号注册,按相应模块要求进行填报。

(二)对标一流。各地各校要把推进重点任务与贯彻落实孙绍骋书记在全区高等教育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王莉霞主席在高职院校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和全区职业教育大会精神结合起来,与推进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自治区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内政办发〔2022〕43号)和《关于印发全区职业教育大会任务清单的通知》(内政办字〔2022〕72号)落地落实结合起来,对标一流、对标先进,担当作为、主动谋划,实现晋位升级。

(三)全员参与。各地各校要全员参与,主动谋划、积极开展建设,形成有效绩效数据,主动接受监督调度,要在建设中加强学习交流,互学互鉴,共同提高。要形成推进重点任务方案、明确分工,集中全校、盟市精干力量攻坚推动。

 

附件:重点任务联系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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