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教基函〔2022〕17号
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发〔2021〕4号),持续巩固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失学辍学“动态清零”成果,推动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切实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
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始终坚持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
集中力量开展控辍保学专项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二、多措并举消除存量严防增量
(一)持续加大排查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排查工作,实时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要健全与当地乡村振兴局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机制,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家庭失学辍学子女就学情况,并分类建立工作台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辍学学生,对发现的辍学学生建立“一生一档”,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控辍保学管理平台动态管理,并立即启动劝返程序。
(二)积极开展劝返复学。针对摸排出的辍学学生,要按照“一生一案”要求,分析辍学原因,明确劝返方案和劝返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劝返复学。尤其是在开学前后重点时段,要第一时间掌握未返校复课学生名单、动态、具体原因等关键信息,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督促尽快返校,防止发生辍学情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控辍保学工作,坚决杜绝因疫辍学现象。
(三)强化稳学保学措施。要重点聚焦关注防疫阻击战一线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特殊人群子女,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学生特点,研定稳学保学预案。对家庭困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以及有学习困难和外出打工倾向的辍学高风险学生,要提前开展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帮助引导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做到早发现、早帮扶、早劝返。各相关学校要建立复学学生
关爱帮扶机制,组织教师对学生开展结对帮扶,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帮教工作;要积极开展教师引导、学生互助工作,培养学生学习兴趣,防止复学学生再次辍学。
三、完善控辍保学日常管理机制
各地要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建立健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持续有保障长效机制。要健全依法控辍治理机制,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协助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要健全教学质量保障机制,通过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保障师资队伍、完善资助体系等手段不断提高农村牧区教育教学质量。要健全控辍保学平台日常监测机制,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定期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控辍保学管理平台,按月监测更新本地失学辍学信息,要求学校在发生辍学情况和劝返成功时在平台中实时填报,确保平台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自治区将建立按月调度通报制度,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和平台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突出的地区
和学校按有关规定通报问责。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3月23日
内教基函〔2022〕17号
关于做好2022年春季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推动落实教育部等十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工作健全义务教育有保障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教基〔2020〕5号)和教育部等四部门《关于实现巩固拓展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教发〔2021〕4号),持续巩固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失学辍学“动态清零”成果,推动教育脱贫攻坚成果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现就切实做好2022年春季学期控辍保学工作通知如下。
强化责任担当意识
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始终坚持对控辍保学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保持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紧盯重点时段、重点地区、重点人群,
集中力量开展控辍保学专项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二、多措并举消除存量严防增量
(一)持续加大排查力度。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常态化开展排查工作,实时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情况。要健全与当地乡村振兴局等政府有关部门的数据比对和信息共享机制,重点关注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三类家庭失学辍学子女就学情况,并分类建立工作台账,确保第一时间发现辍学学生,对发现的辍学学生建立“一生一档”,纳入内蒙古自治区控辍保学管理平台动态管理,并立即启动劝返程序。
(二)积极开展劝返复学。针对摸排出的辍学学生,要按照“一生一案”要求,分析辍学原因,明确劝返方案和劝返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劝返复学。尤其是在开学前后重点时段,要第一时间掌握未返校复课学生名单、动态、具体原因等关键信息,及时与学生家长联系沟通,督促尽快返校,防止发生辍学情况。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统筹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控辍保学工作,坚决杜绝因疫辍学现象。
(三)强化稳学保学措施。要重点聚焦关注防疫阻击战一线人员、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等特殊人群子女,根据不同学段、不同年级学生特点,研定稳学保学预案。对家庭困难、随迁子女、留守儿童、返乡儿童以及有学习困难和外出打工倾向的辍学高风险学生,要提前开展心理疏导和困难帮扶,帮助引导落实教育资助政策,做到早发现、早帮扶、早劝返。各相关学校要建立复学学生
关爱帮扶机制,组织教师对学生开展结对帮扶,有针对性的开展帮扶帮教工作;要积极开展教师引导、学生互助工作,培养学生学习兴趣,防止复学学生再次辍学。
三、完善控辍保学日常管理机制
各地要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工作,建立健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不断完善义务教育持续有保障长效机制。要健全依法控辍治理机制,联合公安、司法等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协助做好劝返复学工作。要健全教学质量保障机制,通过进一步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保障师资队伍、完善资助体系等手段不断提高农村牧区教育教学质量。要健全控辍保学平台日常监测机制,各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要安排专人定期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控辍保学管理平台,按月监测更新本地失学辍学信息,要求学校在发生辍学情况和劝返成功时在平台中实时填报,确保平台数据与实际情况一致,自治区将建立按月调度通报制度,并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得力和平台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突出的地区
和学校按有关规定通报问责。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