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16〕154号),推进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为学生提供可选择的课程与学习方式,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我厅决定从2018年秋季开学起,组织办学条件较好、师资队伍完备的普通高中学校开展“选课走班”试点工作,为我区全面实行“选课走班”积累经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选课走班”的重要意义
在普通高中实行“选课走班”是适应新高考制度综合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教学制度和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选课走班”有利于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发展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培养学生的个性、拓宽学生学习自主选择权;有利于促进学校特色的形成与办学模式的多样化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高中要充分认识推进“选课走班”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提早谋划。
二、科学统筹“选课走班”教学资源
试点学校要科学测算开展“选课走班”所需师资、校舍、教学设施设备和信息平台等教学资源需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试点学校需求,统筹本区域内高中学校教学资源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加强学校基础条件建设与保障力度,满足实际教学需要。
三、加强课程资源建设
各地要结合教育部出台的高中阶段学校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主动适应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要求。要开展好相关的教研和培训活动,促进高中课程教学改革与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有机结合。试点学校要积极推行国家课程校本化,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制定个性化教学目标,开设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让学生有课可选。要开设好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构建开放、丰富、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不断拓宽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渠道,提升学生职业发展意识与能力。
四、改革教学组织模式
试点学校要逐步改革单一行政班管理模式,探索建立适应“选课走班”教学要求的教学管理组织模式。根据实际研究制定“选课走班”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选课走班”教学管理配套制度,提前公布有关学科的课程安排、学分设置、选课程序和走班办法等。
试点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校长负责的选课指导中心,编制本校《选课指导手册》,制定包括开设条件、选课流程等内容的选课规程和办法,明确课程性质、课程内容、学分要求及选课应具备的条件。
在试点期间,要注重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学习途径和优质的学习资源。有条件实施分层教学的学校,要均衡配置师资力量,同学科教师应轮流承担不同层次班级的教学任务,严禁将分层教学变相办成“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五、做好学生选课指导
试点学校要结合学生个性特征、学业成绩、知识结构和职业期望等因素,根据选课进展需要,针对不同年级、不同科目的选修课程设置状况,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选课指导,提高选课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学生形成适合个性特点的课程修习方案,理性选择修习课程、修习层次及进度。学校和教师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共同做好学生选课工作。
六、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各盟市要积极借鉴其他省区高中学校“选课走班”的经验和做法,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和学校实际的试点工作方案,加强试点工作的统筹。各盟市至少要选择1所普通高中参加试点。试点学校可选择教学基础较好的学科进行试点。“选课走班”条件基础较好的地区,可以全面推行“选课走班”试点。
各盟市要于2018年9月20日前,将试点学校名单和学校试点工作方案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 李立柱
邮 箱: 11z_jyt@l26.com
电 话: 0471-2856618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为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内政办发〔2016〕154号),推进普通高中学校教育教学改革,为学生提供可选择的课程与学习方式,满足不同潜质学生的发展需要,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经研究,我厅决定从2018年秋季开学起,组织办学条件较好、师资队伍完备的普通高中学校开展“选课走班”试点工作,为我区全面实行“选课走班”积累经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开展“选课走班”的重要意义
在普通高中实行“选课走班”是适应新高考制度综合改革的必然要求,是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教学制度和教学组织形式的改革。“选课走班”有利于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发展学生的兴趣和特长,培养学生的个性、拓宽学生学习自主选择权;有利于促进学校特色的形成与办学模式的多样化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普通高中要充分认识推进“选课走班”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提早谋划。
二、科学统筹“选课走班”教学资源
试点学校要科学测算开展“选课走班”所需师资、校舍、教学设施设备和信息平台等教学资源需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试点学校需求,统筹本区域内高中学校教学资源建设,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切实加强学校基础条件建设与保障力度,满足实际教学需要。
三、加强课程资源建设
各地要结合教育部出台的高中阶段学校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指导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教育,主动适应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的要求。要开展好相关的教研和培训活动,促进高中课程教学改革与高等学校考试招生改革的有机结合。试点学校要积极推行国家课程校本化,面向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个性差异,因材施教,制定个性化教学目标,开设丰富多样的选修课程,让学生有课可选。要开设好职业生涯规划课程,加强学生职业生涯规划指导,充分利用校外教育资源,构建开放、丰富、有特色的学校课程体系,不断拓宽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渠道,提升学生职业发展意识与能力。
四、改革教学组织模式
试点学校要逐步改革单一行政班管理模式,探索建立适应“选课走班”教学要求的教学管理组织模式。根据实际研究制定“选课走班”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建立和完善“选课走班”教学管理配套制度,提前公布有关学科的课程安排、学分设置、选课程序和走班办法等。
试点学校成立由分管教学校长负责的选课指导中心,编制本校《选课指导手册》,制定包括开设条件、选课流程等内容的选课规程和办法,明确课程性质、课程内容、学分要求及选课应具备的条件。
在试点期间,要注重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的运用,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学习途径和优质的学习资源。有条件实施分层教学的学校,要均衡配置师资力量,同学科教师应轮流承担不同层次班级的教学任务,严禁将分层教学变相办成“重点班”和“非重点班”。
五、做好学生选课指导
试点学校要结合学生个性特征、学业成绩、知识结构和职业期望等因素,根据选课进展需要,针对不同年级、不同科目的选修课程设置状况,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选课指导,提高选课指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帮助学生形成适合个性特点的课程修习方案,理性选择修习课程、修习层次及进度。学校和教师要加强与学生家长的沟通,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共同做好学生选课工作。
六、制定试点工作方案
各盟市要积极借鉴其他省区高中学校“选课走班”的经验和做法,制定符合本地区实际和学校实际的试点工作方案,加强试点工作的统筹。各盟市至少要选择1所普通高中参加试点。试点学校可选择教学基础较好的学科进行试点。“选课走班”条件基础较好的地区,可以全面推行“选课走班”试点。
各盟市要于2018年9月20日前,将试点学校名单和学校试点工作方案报送自治区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联系人: 李立柱
邮 箱: 11z_jyt@l26.com
电 话: 0471-2856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