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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教育部解读来了
来源: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发布日期:2025-11-1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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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一起来看——

一、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社会事务进校园等得到有效规范,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得到有效减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对基层减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统筹推进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在此战略背景下,教师减负工作被赋予新的时代使命与实践要求,必须立足服务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大局,站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政治高度,以更强担当、更实举措,全力推动教师减负工作落地见效、走深走实。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在梳理总结各地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当前减负工作难点堵点问题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系列创新举措,加强教师减负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减少不必要干扰,让校长潜心办学、教师静心育人,将时间和精力真正回归到立德树人主责主业上来。


二、请介绍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紧扣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举措,主要内容可概括为3个方面。

第一,严控外部干预。以刚性约束为学校和教师划界,严禁强制师生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抵御非教育教学事务过度侵扰。建立审核与清单制度,通过涉校涉师发文审核机制、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和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清单管理,从源头过滤无关任务。严禁转嫁与变相摊派,对基层困惑的各类涉师负担问题进行明确规范,如教师假期值班、社会考试监考、校园外开展活动、社会调研、教师培训等予以规范,严控借调借用教师,保障教师从事主责主业。

第二,优化内部治理。聚焦教育系统内部,通过技术赋能与规范流程为教师松绑。推进数据共享与平台整合,升级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一网统管”“基层一表通”,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共享,大力纠治重复填报、多头报送问题。严格管理面向教师的政务应用程序,定期清理涉师政务APP,严禁强制打卡、积分排名等,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健全课后服务保障,严禁随意扩大范围,保障教师课后服务合理待遇,明确不得与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硬性挂钩,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第三,强化监督问责。压实主体责任,健全教师减负监测核查机制,强化多部门协同治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教师减负高压态势。建立立体监测网络,将减负纳入督导评估、责任督学及网络巡查范围,设立监测点和监测员队伍,并鼓励第三方参与。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建立省市县三级监督举报平台,强化“接诉即办”和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问题频发地区下发督办单、约谈通报。推动多部门协同治理,强调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教师减负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工作统筹推进,协同纪检监察、网信、公安等部门强化监督和舆情引导。


三、《通知》有哪些政策创新点?

《通知》在总结既往经验基础上,注重机制创新和量化管理,力求精准减负、长效减负。

第一,构建教师减负源头治理体系。聚焦“审批-监管-规范”三大环节系统施策:一是建立发文前置审核,实施减负一致性评估,变事后纠偏为事前预防。二是深化“白名单”管理,严控总量、动态更新和备案审核,“白名单”之外确需进校园的,须提级审批并依托指定平台强化闭环管理。三是规范学校管理,严禁违规签订责任状等加重基层负担行为,推动教育管理真正回归服务教育教学本位。

第二,完善涉师活动精细管理举措。围绕“标准统一、程序规范、数字赋能”三大维度深化改革:一是强化量化管理,明确“白名单”事项总量、进校园活动频次、接受教育综合督导项数、承担社会考试次数等刚性指标,强化底线约束与执行可操作性。二是严格流程管控,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教师抽调借用等事项的办理权限与执行程序,明确涉师涉校事项的正面清单、倡导性指引和禁止性规定,强化例外情形审批备案要求,实现全流程规范化管控。三是建立教育数字化治理规范,推动平台整合与数据共享,重点整治强制使用、重复填报等问题。

第三,优化教师减负协同监管机制。建立“问题监测-立体监督-部门协同”联动落实工作机制:一是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完善监测、发现、整改、问责工作链条。二是督促各地把教师减负纳入各级党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点工作清单,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项目。三是指导各地发挥本地减负专项机制和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进部门协同,避免教育部门“单打独斗”。


四、请谈谈如何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

为确保《通知》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迅速部署,细化落实。指导各地各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教师减负工作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政策精准直达、有效落地。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讲清楚政策红线和底线,总结推广各地减负工作好经验、好做法,主动曝光反面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三是畅通渠道,回应关切。持续优化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邮箱、二维码等反映渠道的管理,建立高效“接诉即办”机制,对教师反映的负担问题及时核查、反馈和整改,形成工作闭环。四是强化督导,压实责任。将教师减负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常态化的督导检查、网络监测和日常督导,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五是联动协同,形成合力。强化与纪检监察、网信、公安等部门工作联动,将教师减负纳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整体布局中协同推进,对问题频发、整改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约谈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效震慑。

我们将以《通知》出台为契机,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聚力压减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努力为广大教师创设潜心教书、静心育人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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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教育部解读来了
发布日期:2025-11-10 17:00
来源:教育部政务新媒体“微言教育”

近日,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一起来看——

一、请介绍一下《通知》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2019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进一步营造教育教学良好环境的若干意见》,社会事务进校园等得到有效规范,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得到有效减轻。《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35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弘扬教育家精神加强新时代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对减轻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对基层减负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作出了新部署。《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提出要统筹推进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人才强国建设,在此战略背景下,教师减负工作被赋予新的时代使命与实践要求,必须立足服务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大局,站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政治高度,以更强担当、更实举措,全力推动教师减负工作落地见效、走深走实。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及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在梳理总结各地经验做法、深入分析当前减负工作难点堵点问题基础上,出台《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系列创新举措,加强教师减负制度化、规范化建设,切实减少不必要干扰,让校长潜心办学、教师静心育人,将时间和精力真正回归到立德树人主责主业上来。


二、请介绍一下《通知》的主要内容。

《通知》紧扣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的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具体举措,主要内容可概括为3个方面。

第一,严控外部干预。以刚性约束为学校和教师划界,严禁强制师生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活动,抵御非教育教学事务过度侵扰。建立审核与清单制度,通过涉校涉师发文审核机制、社会事务进校园“白名单”和督查检查评比考核事项清单管理,从源头过滤无关任务。严禁转嫁与变相摊派,对基层困惑的各类涉师负担问题进行明确规范,如教师假期值班、社会考试监考、校园外开展活动、社会调研、教师培训等予以规范,严控借调借用教师,保障教师从事主责主业。

第二,优化内部治理。聚焦教育系统内部,通过技术赋能与规范流程为教师松绑。推进数据共享与平台整合,升级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推动“一网统管”“基层一表通”,实现数据一次采集、多方共享,大力纠治重复填报、多头报送问题。严格管理面向教师的政务应用程序,定期清理涉师政务APP,严禁强制打卡、积分排名等,杜绝“指尖上的形式主义”。健全课后服务保障,严禁随意扩大范围,保障教师课后服务合理待遇,明确不得与教师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等硬性挂钩,维护教师合法权益。

第三,强化监督问责。压实主体责任,健全教师减负监测核查机制,强化多部门协同治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保持教师减负高压态势。建立立体监测网络,将减负纳入督导评估、责任督学及网络巡查范围,设立监测点和监测员队伍,并鼓励第三方参与。畅通问题反馈渠道,建立省市县三级监督举报平台,强化“接诉即办”和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对问题频发地区下发督办单、约谈通报。推动多部门协同治理,强调发挥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将教师减负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等工作统筹推进,协同纪检监察、网信、公安等部门强化监督和舆情引导。


三、《通知》有哪些政策创新点?

《通知》在总结既往经验基础上,注重机制创新和量化管理,力求精准减负、长效减负。

第一,构建教师减负源头治理体系。聚焦“审批-监管-规范”三大环节系统施策:一是建立发文前置审核,实施减负一致性评估,变事后纠偏为事前预防。二是深化“白名单”管理,严控总量、动态更新和备案审核,“白名单”之外确需进校园的,须提级审批并依托指定平台强化闭环管理。三是规范学校管理,严禁违规签订责任状等加重基层负担行为,推动教育管理真正回归服务教育教学本位。

第二,完善涉师活动精细管理举措。围绕“标准统一、程序规范、数字赋能”三大维度深化改革:一是强化量化管理,明确“白名单”事项总量、进校园活动频次、接受教育综合督导项数、承担社会考试次数等刚性指标,强化底线约束与执行可操作性。二是严格流程管控,规范督查检查考核、教师抽调借用等事项的办理权限与执行程序,明确涉师涉校事项的正面清单、倡导性指引和禁止性规定,强化例外情形审批备案要求,实现全流程规范化管控。三是建立教育数字化治理规范,推动平台整合与数据共享,重点整治强制使用、重复填报等问题。

第三,优化教师减负协同监管机制。建立“问题监测-立体监督-部门协同”联动落实工作机制:一是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完善监测、发现、整改、问责工作链条。二是督促各地把教师减负纳入各级党委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点工作清单,以及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治理项目。三是指导各地发挥本地减负专项机制和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推进部门协同,避免教育部门“单打独斗”。


四、请谈谈如何做好《通知》的贯彻落实。

为确保《通知》各项要求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我们将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一是迅速部署,细化落实。指导各地各校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将教师减负工作作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细化工作举措,确保政策精准直达、有效落地。二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讲清楚政策红线和底线,总结推广各地减负工作好经验、好做法,主动曝光反面典型案例,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尊师重教的良好风尚。三是畅通渠道,回应关切。持续优化省市县三级举报电话、邮箱、二维码等反映渠道的管理,建立高效“接诉即办”机制,对教师反映的负担问题及时核查、反馈和整改,形成工作闭环。四是强化督导,压实责任。将教师减负工作纳入对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通过常态化的督导检查、网络监测和日常督导,及时发现并推动解决突出问题。五是联动协同,形成合力。强化与纪检监察、网信、公安等部门工作联动,将教师减负纳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整体布局中协同推进,对问题频发、整改不力的地区和单位进行约谈通报,严肃追责问责,形成有效震慑。

我们将以《通知》出台为契机,持续用力、久久为功,聚力压减教师非教育教学任务负担,维护教师职业尊严和合法权益,努力为广大教师创设潜心教书、静心育人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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