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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11512917C/2025-00276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1-23 18:00 公文时效
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1-23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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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内政发〔2022〕18号)精神,为做好全区2025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区教育工作会议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社会公平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实行“3+1+2”模式,即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考”)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1种)3门;选择考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二)考试时间。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外语科目含笔试和听力两个部分(下同),先考笔试,后考听力。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时间

上午

下午

6月7日

语文(9:00-11:30)

数学(15:00-17:00)

6月8日

物理/历史(9:00-10:15)

外语(15:00-17:00)

6月9日

化学(8:30-9:45)

地理(11:00-12:15)

思想政治(14:30-15:45)

生物学(17:00-18:15)

原民族语言授课考生,可参加蒙古语文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10日9:00-11:00。满分100分,考试成绩达到招生高校要求的考生可填报其相关专业志愿,具体要求由招生高校在2025年招生章程中明确。

(三)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卷面分计入文化课成绩总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转换分数(不公布卷面分)计入文化课成绩总分,等级转换时,不区分首选科目,不区分答卷文字,按科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转换。

投档时,考生政策性加分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一同计入考生高考总分。

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核。其中,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只提供等级转换分数复核结果。

三、计划编制

高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其中,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类(首选科目为历史)、物理类(首选科目为物理)分别编制,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区分历史类、物理类(有选科要求的院校,按其规定执行),艺术类招生计划按照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和戏曲类分别编制。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中分别设置专项类计划,用于原民族语言授课考生报考。

高校应按照教育部专业选考科目规定和内蒙古计划编制要求,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按“院校专业组”模式,科学编制招生来源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

高校编制计划时设置的“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要根据专业(类)特征要求(如学科门类、计划性质、计划类别、外语语种、考试成绩、生源范围、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校区等)分设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四、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阶段,分别按类别分批(段)次进行。志愿填报主要采用“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每批(段)次设置45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2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首轮投档后视录取进度和剩余计划安排征集志愿。部分特殊类型计划采用顺序志愿,顺序志愿设置6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一般不安排征集志愿。

(一)普通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普通类设本科提前批(A段、B段、C段)、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4个批次,依次录取。

强基计划、空军招飞、海军招飞等在本科提前批A段开始前,依据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录取。

保送生、少年班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消防单独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等部分特殊类型考生不参加志愿填报,依据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录取。

1.本科提前批。招生院校(专业)为教育部批准可纳入提前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等。

本科提前批A段:安排综合评价招生、不分省的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院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

本科提前批B段:安排军事、公安、飞行学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师范生、航海类等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在内蒙古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数的高校专项计划,公安、司法行政警察类高校的国家专项计划,内蒙古各类地方专项计划(公费定向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录取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本科提前批C段:安排国家专项计划(不含公安、司法行政警察类)和地方专项计划,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2.本科批。安排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普通类本科计划(含定向、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3.高职(专科)提前批。安排军事(定向培养军士)、公安、司法行政警察类等院校(或专业)的普通类专科计划,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本批次在本科提前批B段录取结束后、本科提前批C段开始前投档录取。

4.高职(专科)批。安排除高职(专科)提前批以外的普通类专科计划,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二)艺术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含A段、B段)和高职(专科)提前批2个批次,依次录取。

1.本科提前批A段:安排按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计划和按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戏曲类本科高校(专业)计划,实行顺序志愿。6个专业志愿可以是同一院校同一统考类别的专业志愿,也可以是同一院校内符合兼报规则的同一统考类别下不同方向(类别)的专业志愿。如音乐教育类考生,6个专业中既可填报某高校的音乐教育类专业,也可同时填报该高校的音乐表演类专业。

2.本科提前批B段:安排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3.高职(专科)提前批:安排艺术类专科院校(专业)计划,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三)体育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体育类设本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提前批2个批次,分别安排体育类本科、专科计划,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依次录取。

五、划线办法

(一)普通类划线

普通类本科、高职(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历史类、物理类分别划定。

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历史类、物理类分别划定,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即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对考生的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内蒙古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内蒙古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二)艺术类划线

艺术类分别划定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省际联考戏曲类专业分数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育类划线

体育类分别划定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志愿填报

(一)时间安排。志愿填报、投档和录取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二)填报方式。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登录填报志愿系统,网上填报志愿。

(三)征集志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的批(段)次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适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具体要求以届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志愿兼报。另文发布。

七、投档录取

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术类、体育类分别投档录取。

(一)顺序志愿

在艺术类校考和省际联考合格的生源中,按照考生志愿和有关要求投档。综合评价招生、不分省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按照考生志愿和有关要求投档。

(二)平行志愿

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进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

1.普通类

根据考生高考总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投档位次,如考生高考总分相同则按以下规则确定位次: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2.艺术类

在考生高考总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内蒙古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若相同则比较高考总分,若仍相同,按普通类规则执行。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50%,即: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60%,即: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60%+(专业分÷专业满分)×4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70%,即: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3.体育类

在考生高考总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内蒙古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排序确定投档位次。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考生高考总分,若仍相同,按普通类规则执行。

(三)其他事宜

1.在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凡申请自愿放弃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普通类)或本科批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本科志愿的录取,仅可参加高职(专科)批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凡申请自愿放弃高职(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志愿的录取。

2.军事、公安等院校有特殊投档要求的,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3.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落实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招生院校和中学的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2025年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命题、制卷、组考、招生录取等全过程安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做好适应性演练工作,让考生深入了解、尽早适应改革的内容变化。及时完善程序、优化流程,全面强化招考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考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凝聚改革共识,围绕高考综合改革中心工作,加大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全面做好学习培训,多渠道开展咨询服务,切实让考生和家长熟知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优化考试招生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条件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设备设施完善等方面保障到位,进一步加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标准化考场建设水平,切实强化外语听力考试设施设备保障和考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做好技术支持服务,确保考试招生业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本方案适用于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秋季统考(含少年班、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相关规定另文公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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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11512917C/2025-00276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5-01-23 18:00
公文时效
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25-01-23 18:00



按照《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教育部有关文件和《内蒙古自治区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内政发〔2022〕18号)精神,为做好全区2025年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区教育工作会议要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健全有利于促进学生健康发展、科学选拔人才、维护社会公平的高校考试招生制度,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考试安排

(一)考试科目。实行“3+1+2”模式,即3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科目和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以下简称“选择考”)科目。其中,全国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任选1种)3门;选择考科目由考生从物理和历史2门首选科目中任选1门,从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再选科目中任选2门。报考艺术类、体育类专业的考生还须按有关要求参加相应专业考试。

(二)考试时间。语文考试时长为150分钟,数学和外语考试时长均为120分钟。外语科目含笔试和听力两个部分(下同),先考笔试,后考听力。物理、历史、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考试时长均为75分钟。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时间

上午

下午

6月7日

语文(9:00-11:30)

数学(15:00-17:00)

6月8日

物理/历史(9:00-10:15)

外语(15:00-17:00)

6月9日

化学(8:30-9:45)

地理(11:00-12:15)

思想政治(14:30-15:45)

生物学(17:00-18:15)

原民族语言授课考生,可参加蒙古语文科目考试,考试时间为6月10日9:00-11:00。满分100分,考试成绩达到招生高校要求的考生可填报其相关专业志愿,具体要求由招生高校在2025年招生章程中明确。

(三)考试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由3门全国统考科目成绩和3门选择考科目成绩组成,满分750分。其中,全国统考科目每门满分150分、选择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历史科目以卷面分计入文化课成绩总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按等级转换分数(不公布卷面分)计入文化课成绩总分,等级转换时,不区分首选科目,不区分答卷文字,按科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转换。

投档时,考生政策性加分和文化课成绩总分一同计入考生高考总分。

对成绩有疑问的考生,可按有关规定申请成绩复核。其中,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科目只提供等级转换分数复核结果。

三、计划编制

高校按照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其中,普通类招生计划按照历史类(首选科目为历史)、物理类(首选科目为物理)分别编制,艺术类和体育类招生计划不区分历史类、物理类(有选科要求的院校,按其规定执行),艺术类招生计划按照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和戏曲类分别编制。普通类、艺术类和体育类中分别设置专项类计划,用于原民族语言授课考生报考。

高校应按照教育部专业选考科目规定和内蒙古计划编制要求,以就业和社会需求为导向,按“院校专业组”模式,科学编制招生来源计划,报主管部门审核。

高校编制计划时设置的“院校专业组”是志愿填报的基本单位,同一“院校专业组”内各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必须相同。同一院校选考科目要求相同的专业(类),要根据专业(类)特征要求(如学科门类、计划性质、计划类别、外语语种、考试成绩、生源范围、中外合作办学、收费标准、校区等)分设不同的“院校专业组”。

四、录取批次及志愿设置

录取分为本科、高职(专科)两个阶段,分别按类别分批(段)次进行。志愿填报主要采用“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每批(段)次设置45个平行志愿,每个志愿设置12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首轮投档后视录取进度和剩余计划安排征集志愿。部分特殊类型计划采用顺序志愿,顺序志愿设置6个专业和1个是否服从专业调剂选项,一般不安排征集志愿。

(一)普通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普通类设本科提前批(A段、B段、C段)、本科批、高职(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4个批次,依次录取。

强基计划、空军招飞、海军招飞等在本科提前批A段开始前,依据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录取。

保送生、少年班招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单独招生、消防单独招生、残疾考生单独招生等部分特殊类型考生不参加志愿填报,依据招生院校拟录取名单录取。

1.本科提前批。招生院校(专业)为教育部批准可纳入提前批次录取的本科院校(专业)等。

本科提前批A段:安排综合评价招生、不分省的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等院校(专业),实行顺序志愿。

本科提前批B段:安排军事、公安、飞行学员、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公费师范生、国家优师计划师范生、航海类等专业、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专业以及其他经教育部批准的特殊高校(专业),在内蒙古确定招生专业和计划数的高校专项计划,公安、司法行政警察类高校的国家专项计划,内蒙古各类地方专项计划(公费定向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录取时不进行专业调剂),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本科提前批C段:安排国家专项计划(不含公安、司法行政警察类)和地方专项计划,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2.本科批。安排除本科提前批以外的普通类本科计划(含定向、少数民族预科班、民族班、边防军人子女预科班等),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3.高职(专科)提前批。安排军事(定向培养军士)、公安、司法行政警察类等院校(或专业)的普通类专科计划,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本批次在本科提前批B段录取结束后、本科提前批C段开始前投档录取。

4.高职(专科)批。安排除高职(专科)提前批以外的普通类专科计划,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二)艺术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艺术类设本科提前批(含A段、B段)和高职(专科)提前批2个批次,依次录取。

1.本科提前批A段:安排按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本科高校(专业)计划和按省际联考成绩录取的戏曲类本科高校(专业)计划,实行顺序志愿。6个专业志愿可以是同一院校同一统考类别的专业志愿,也可以是同一院校内符合兼报规则的同一统考类别下不同方向(类别)的专业志愿。如音乐教育类考生,6个专业中既可填报某高校的音乐教育类专业,也可同时填报该高校的音乐表演类专业。

2.本科提前批B段:安排使用统考成绩录取的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计划,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3.高职(专科)提前批:安排艺术类专科院校(专业)计划,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

(三)体育类批次及志愿设置

体育类设本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提前批2个批次,分别安排体育类本科、专科计划,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依次录取。

五、划线办法

(一)普通类划线

普通类本科、高职(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历史类、物理类分别划定。

特殊类型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历史类、物理类分别划定,用于强基计划、高校专项计划等部分特殊类型招生。

高水平运动队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即部分“双一流”建设高校对考生的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内蒙古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其他高校对考生的全国统一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内蒙古普通类本科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80%。

(二)艺术类划线

艺术类分别划定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少数组织校考的高校艺术类、省际联考戏曲类专业分数线按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三)体育类划线

体育类分别划定本科、高职(专科)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六、志愿填报

(一)时间安排。志愿填报、投档和录取具体时间另行公布。

(二)填报方式。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https://www.nm.zsks.cn/)登录填报志愿系统,网上填报志愿。

(三)征集志愿。实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的批(段)次录取时,根据招生计划完成情况,适时向符合条件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具体要求以届时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考试院发布的公告为准。

(四)志愿兼报。另文发布。

七、投档录取

按照普通类(历史类、物理类)、艺术类、体育类分别投档录取。

(一)顺序志愿

在艺术类校考和省际联考合格的生源中,按照考生志愿和有关要求投档。综合评价招生、不分省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按照考生志愿和有关要求投档。

(二)平行志愿

按照“分数(位次)优先、遵循志愿,一轮投档”的原则,进行“院校专业组”平行志愿投档。

1.普通类

根据考生高考总分(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政策性加分,下同)从高到低排序确定投档位次,如考生高考总分相同则按以下规则确定位次:依次按考生语文数学两科成绩之和、语文或数学单科最高成绩、外语单科成绩、首选科目单科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单科次高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投档;如仍相同,比较考生志愿顺序,顺序在前者优先投档,志愿顺序相同则全部投档。

2.艺术类

在考生高考总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内蒙古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排序确定位次。考生综合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专业统考成绩,若相同则比较高考总分,若仍相同,按普通类规则执行。

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50%,即: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50%+(专业分÷专业满分)×5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60%,即: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60%+(专业分÷专业满分)×4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播音与主持类专业的高考文化课成绩占比为70%,即:投档分=〔(高考文化分÷文化满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750,结果四舍五入取整。

3.体育类

在考生高考总分、专业统考成绩分别达到内蒙古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根据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排序确定投档位次。专业统考成绩相同时,首先比较考生高考总分,若仍相同,按普通类规则执行。

(三)其他事宜

1.在录取过程中和结束后,凡申请自愿放弃本科提前批、高职(专科)提前批(普通类)或本科批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本科志愿的录取,仅可参加高职(专科)批的志愿填报和投档录取;凡申请自愿放弃高职(专科)提前批(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批志愿录取的考生,视为放弃本年度所有志愿的录取。

2.军事、公安等院校有特殊投档要求的,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3.已经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志愿填报。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和重大民生工程,按照“统一领导、部门协同、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强化组织领导,完善统筹协调机制,落实各级招委会、教育行政部门、考试招生机构、招生院校和中学的工作职责,制定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确保2025年高校考试招生和录取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二)加强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加强命题、制卷、组考、招生录取等全过程安全管理。坚持问题导向,做好适应性演练工作,让考生深入了解、尽早适应改革的内容变化。及时完善程序、优化流程,全面强化招考队伍的业务能力和考务管理信息化水平,为高考综合改革平稳实施奠定良好基础。

(三)加强宣传服务。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凝聚改革共识,围绕高考综合改革中心工作,加大改革政策宣传解读力度,全面做好学习培训,多渠道开展咨询服务,切实让考生和家长熟知考试招生政策规定。优化考试招生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加强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四)加强条件保障。各地各有关部门和招生院校要在经费投入、人员配备、设备设施完善等方面保障到位,进一步加强教育考试招生机构和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标准化考场建设水平,切实强化外语听力考试设施设备保障和考务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等工作,做好技术支持服务,确保考试招生业务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本方案适用于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秋季统考(含少年班、特殊拔尖人才选拔试点)。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高等职业院校单独考试招生相关规定另文公布。本方案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和自治区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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