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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11512917C/2024-0472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7-30 18:20 公文时效
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评选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1 08:55
A+ A- 分享至: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区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的管理,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区地方课程教材评选工作。

一、评选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规范选用程序,严格执行选用规定,将评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科学性原则。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选用过程、选用办法要科学、规范、严密,适用于各学段各学科地方课程教材选用。

(三)适宜性原则。地方课程教材选用符合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教材内容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地方课程教材育人功能。

二、评选教材的种类

1.义务教育阶段《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教材;

2.义务教育阶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材;

3.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教材;

4.义务教育阶段《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教材;

5.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材。

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教材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选用新版教材。

三、送评单位的资质及要求

(一)出版单位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出版许可证》,所出版的教材须是在本单位依法获批的出版业务范围内。

(二)送评教材严格按照教育部《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等指南纲要,以及相关课程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编写。

(三)送评教材内容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应当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四)实行主编负责制,单位组织编写的须明确主编,不得以编写组形式出现。

(五)编写人员必须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

(六)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代理商(机构)不得参与本次选送工作,须出版社直接选送。

四、送评材料要求

(一)送评申请表、送评样书目录、送评承诺书各一式3份。

(二)资质材料。送评单位需提供本单位资质材料1套。

1.主编身份证和编写单位、出版单位(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出版许可证等复印件(标明只限于送评使用)。

2.引用其他出版物内容授权书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出版社公章。

(三)样书。送评样书一式7套(册)。

1.送评样书须提供印刷成形的白皮样书和电子稿(同时在U盘内存储样书电子稿和附件1、2、3、5电子版,样书电子稿内容必须与白皮样书一致,U盘外包装标注出版社名称),在封面、扉页、正文中均不得出现编写者或出版单位、人员、书名等有关信息。

2.在样书封面标明种类、使用年级。

3.资质材料在一个档案盒内封装,粘贴封面。

4.送评样书按送审教材种类分为小学、初中学段,统一装一个包装内,粘贴封面,包装内附送评样书目录。

5.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须储存在移动硬盘(U盘)内,内容不得出现单位名称等标志性信息,外包装标注单位名称。

五、材料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选工作不收取送评单位任何费用。评选工作采取盲评的方式进行,送评材料须按盲评要求提供。

(二)各参选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确保公平竞争。对于违规提供资料的单位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经评选并列入自治区地方课程教材目录的教材,若出现无法按时出版或不能确保课前到书的,3年内不再允许该单位参与我区教材或教辅材料的申请评选,已入选的教材、教辅取消。

(四)自治区组织专家对各送评材料进行评选、意识形态审查,结果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公示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我厅反映,经查实后,取消问题教材入选资格。

(五)样书(U盘)、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教材处(呼和浩特市丁香路5号)

联系人:丽娜    电话:0471-2856612


附件:1.送评申请表

      2.送评样书目录

      3.送评承诺书(样例)

      4.送评样书封面的内容与格式

      5.档案盒封面格式与要求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7月30日         

附件1.教材送评申请表.doc
附件2.送评样书目录.doc
附件3.教材送评承诺书(样例).doc
附件4.送评样书封面的内容与格式.doc
附件5.档案盒封面格式与要求.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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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50000011512917C/2024-04725
主题分类 科技、教育
发布机构 自治区教育厅
文  号
成文日期 2024-07-30 18:20
公文时效
关于开展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评选工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8-01 08:55

根据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对我区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的管理,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我区地方课程教材评选工作。

一、评选原则

(一)公平性原则。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严格规范选用程序,严格执行选用规定,将评选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

(二)科学性原则。中小学地方课程教材选用过程、选用办法要科学、规范、严密,适用于各学段各学科地方课程教材选用。

(三)适宜性原则。地方课程教材选用符合我区中小学教育教学实际,教材内容要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地方课程教材育人功能。

二、评选教材的种类

1.义务教育阶段《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教材;

2.义务教育阶段《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材;

3.义务教育阶段《综合实践活动》教材;

4.义务教育阶段《劳动教育实践活动》教材;

5.义务教育阶段《书法》教材。

义务教育阶段地方课程教材自2025年秋季学期起选用新版教材。

三、送评单位的资质及要求

(一)出版单位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出版许可证》,所出版的教材须是在本单位依法获批的出版业务范围内。

(二)送评教材严格按照教育部《生命安全与健康教育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中小学课程教材指南》《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等指南纲要,以及相关课程标准的规定和要求编写。

(三)送评教材内容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应当依法取得著作权人的授权。

(四)实行主编负责制,单位组织编写的须明确主编,不得以编写组形式出现。

(五)编写人员必须符合教育部《中小学教材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要求。

(六)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代理商(机构)不得参与本次选送工作,须出版社直接选送。

四、送评材料要求

(一)送评申请表、送评样书目录、送评承诺书各一式3份。

(二)资质材料。送评单位需提供本单位资质材料1套。

1.主编身份证和编写单位、出版单位(企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出版许可证等复印件(标明只限于送评使用)。

2.引用其他出版物内容授权书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出版社公章。

(三)样书。送评样书一式7套(册)。

1.送评样书须提供印刷成形的白皮样书和电子稿(同时在U盘内存储样书电子稿和附件1、2、3、5电子版,样书电子稿内容必须与白皮样书一致,U盘外包装标注出版社名称),在封面、扉页、正文中均不得出现编写者或出版单位、人员、书名等有关信息。

2.在样书封面标明种类、使用年级。

3.资质材料在一个档案盒内封装,粘贴封面。

4.送评样书按送审教材种类分为小学、初中学段,统一装一个包装内,粘贴封面,包装内附送评样书目录。

5.音像制品或电子出版物须储存在移动硬盘(U盘)内,内容不得出现单位名称等标志性信息,外包装标注单位名称。

五、材料报送时间

报送时间:截至2024年9月30日。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评选工作不收取送评单位任何费用。评选工作采取盲评的方式进行,送评材料须按盲评要求提供。

(二)各参选单位要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提供相关材料,确保公平竞争。对于违规提供资料的单位将取消参评资格。

(三)经评选并列入自治区地方课程教材目录的教材,若出现无法按时出版或不能确保课前到书的,3年内不再允许该单位参与我区教材或教辅材料的申请评选,已入选的教材、教辅取消。

(四)自治区组织专家对各送评材料进行评选、意识形态审查,结果将在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官网公示7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可向我厅反映,经查实后,取消问题教材入选资格。

(五)样书(U盘)、纸质材料邮寄地址: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教材处(呼和浩特市丁香路5号)

联系人:丽娜    电话:0471-2856612


附件:1.送评申请表

      2.送评样书目录

      3.送评承诺书(样例)

      4.送评样书封面的内容与格式

      5.档案盒封面格式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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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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