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00011512917C/2024-00680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25 14:05 | 公文时效 |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教育强国建设,确保2024年我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稳步推进招考改革,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由自治区招委会统筹管理,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实施。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从严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高等学校是本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生源院校要做好学生报名、资格审核认定等工作;招生院校要根据本校培养能力及专业设置情况制定、细化本校招生工作方案,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二、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教育厅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区内本科高校培养能力及生源情况,统筹编制、下达招生计划,扩大应用型、技能型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并向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倾斜。招生计划分“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和“免试考生”三类,其中“专项计划考生”计划单列,“免试考生”按照报名时填报的志愿分校分专业情况统筹下达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制定本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章程,明确办学性质、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是否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及测试科目、录取规则、学费标准、专升本学制、学籍管理等内容。招生章程须于2024年4月10日前发送到邮箱:nmgjytgxxsc@126.com,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后,由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
三、规范组织考试招生
为保证“专升本”考试招生平稳实施,我区2024年“专本”考试招生工作继续按照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明确的政策执行,招生对象、考试方式及科目、志愿填报方式保持不变。根据教育部要求,考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4月中旬,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志愿填报、录取等具体事项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另行发布。
各地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管理规范组织专升本考试,严肃考风考纪,确何考试安全平稳。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禁学校和学校工作人员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展或参与举办盈利性专升本考试培训。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1月25日
索 引 号 | 1150000011512917C/2024-00680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文 号 | |
成文日期 | 2024-01-25 14:05 |
公文时效 |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各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服务教育强国建设,确保2024年我区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层次升本科教育(以下简称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安全有序、公平公正,规范有序,稳步推进招考改革,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切实落实主体责任
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由自治区招委会统筹管理,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实施。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严格执行考试工作纪律,从严从实做好考试组织管理工作。高等学校是本校专升本招生工作的责任主体,生源院校要做好学生报名、资格审核认定等工作;招生院校要根据本校培养能力及专业设置情况制定、细化本校招生工作方案,要严格执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公开相关信息,主动接受监督。
二、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教育厅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要,结合区内本科高校培养能力及生源情况,统筹编制、下达招生计划,扩大应用型、技能型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并向产业升级和改善民生急需的专业倾斜。招生计划分“普通考生”“专项计划考生”和“免试考生”三类,其中“专项计划考生”计划单列,“免试考生”按照报名时填报的志愿分校分专业情况统筹下达招生计划。
各招生院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培养目标,制定本校2024年“专升本”招生章程,明确办学性质、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是否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及测试科目、录取规则、学费标准、专升本学制、学籍管理等内容。招生章程须于2024年4月10日前发送到邮箱:nmgjytgxxsc@126.com,教育厅高校学生处审核后,由招生院校向社会公布。
三、规范组织考试招生
为保证“专升本”考试招生平稳实施,我区2024年“专本”考试招生工作继续按照自治区教育厅2023年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方案明确的政策执行,招生对象、考试方式及科目、志愿填报方式保持不变。根据教育部要求,考试时间拟定于2024年4月中旬,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志愿填报、录取等具体事项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另行发布。
各地要参照国家教育考试管理规范组织专升本考试,严肃考风考纪,确何考试安全平稳。各高校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严禁学校和学校工作人员与培训机构合作开展或参与举办盈利性专升本考试培训。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