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00011512917C/2023-01752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文 号 | 内教政法函〔2023〕5号 |
成文日期 | 2023-03-09 10:00 | 公文时效 |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内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3年教育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3月9日
2023年自治区教育系统法治工作要点
2023年教育系统法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教育系统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1.持续加强党对教育系统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校有机统一,把坚持德法兼修的育人观落实到教育系统法治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中。在大中小学学校章程修订中增加“坚持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全面从严治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有关表述。全面夯实民办学校党建基础,让党的领导优势成为引导民办学校发展的“总舵手”。推进《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落地落细,积极创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区高校法学专业全面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必修课,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情、国情、党情,培养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和法治素养。重视实践引导,开展多样化的实践教学,用生活中鲜活的案例让党的创新理论之光照进现实。通过组织大学生模拟法庭实践、旁听法庭公开审理、社会实践调研等环节实现法治理念的内化。
3.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高校主要负责同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各项教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继续举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干部弘扬宪法精神,依法履职尽责。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法治培训纳入教育部干部年度培训计划,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4.配合立法机关完善地方教育法律法规。配合自治区人大、司法厅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调研,积极参与《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起草工作。在具体过程中,把好政治关、合法关、质量关,逐条进行深入细致梳理。在教育类地方性法规项目中注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成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有力抓手。
5.提升教育行政执法质效。结合部门权责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对厅机关和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进行梳理。继续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全国统一证件的换发工作,推行“执法易通行”掌上APP应用,实行行政执法证件电子版与实体版“双模式”常态化管理。持续开展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强化法人治理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宏观监督和具体监督的机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的行政执法决定。
6.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复议诉讼工作。推动规范高等院校教师申诉、高等院校学生申诉两项行政裁决,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裁决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凝聚合力做好案件的举证和应诉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水平。努力提升行政应诉质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平均出庭应诉率100%,办好行政应诉案件,配合自治区司法厅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7.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对文件备案、合法性审查规定要求,开展存量文件清理和2023年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工作。对制发的政策文件凡涉及收费、改革、校外培训监管、创新、就业、“六稳”“六保”工作等政策内容的,出台前编制评估报告,并组织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评估。
8.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重大决策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专家论证和决策后评估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决策重大事项,切实扎牢制度笼子,提高议事决策效率。
9.完成大中小学章程制定修订工作。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成员。聘请教育政策和法治研究专家参与章程修订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完成全区所有中小学校新一轮章程制定修订,将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民办学校章程。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受理高校章程审核。
10.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会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蒙古大学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大中小学开展法治实践教育提供平台,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以法治观念养成为中心,实践教学、探究学习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法治教育格局。结合法治副校长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客观化、体系化的评价指标,评价法治副校长的履职情况。
1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启动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中期验收工作。利用新媒体展示典型案例普法视频。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举办内蒙古大中小学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系列活动和“宪法晨读”活动,“宪法卫士”参与率不低于70%。推进教师法治教育培训。
1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两优”专项行动,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一键入学”、公办幼儿园“一键入园”。启动政务服务统一监管系统,升级改造基础教育大数据平台电子证照应用服务项目,提高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加强公开招标合同的法律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
索 引 号 | 1150000011512917C/2023-01752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文 号 | 内教政法函〔2023〕5号 |
成文日期 | 2023-03-09 10:00 |
公文时效 |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内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2023年教育系统法治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3年3月9日
2023年自治区教育系统法治工作要点
2023年教育系统法治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快教育系统法治工作高质量发展。
1.持续加强党对教育系统法治工作的全面领导。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引领,坚持党的领导和依法治校有机统一,把坚持德法兼修的育人观落实到教育系统法治工作的各环节全过程中。在大中小学学校章程修订中增加“坚持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全面从严治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有关表述。全面夯实民办学校党建基础,让党的领导优势成为引导民办学校发展的“总舵手”。推进《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指南(中小学)》落地落细,积极创建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
2.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全区高校法学专业全面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必修课,引导学生正确认识世情、国情、党情,培养其运用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提升思想道德修养和法治素养。重视实践引导,开展多样化的实践教学,用生活中鲜活的案例让党的创新理论之光照进现实。通过组织大学生模拟法庭实践、旁听法庭公开审理、社会实践调研等环节实现法治理念的内化。
3.切实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各级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各高校主要负责同志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推动各项教育工作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继续举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仪式,激励干部弘扬宪法精神,依法履职尽责。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将法治培训纳入教育部干部年度培训计划,不断提升机关干部的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
4.配合立法机关完善地方教育法律法规。配合自治区人大、司法厅开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督导条例》调研,积极参与《内蒙古自治区未成年人保护条例》起草工作。在具体过程中,把好政治关、合法关、质量关,逐条进行深入细致梳理。在教育类地方性法规项目中注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内容,成为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的有力抓手。
5.提升教育行政执法质效。结合部门权责清单,明确行政执法主体,对厅机关和自治区教育考试中心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执法依据进行梳理。继续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监督)人员全国统一证件的换发工作,推行“执法易通行”掌上APP应用,实行行政执法证件电子版与实体版“双模式”常态化管理。持续开展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强化法人治理监管和隐患排查整改。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完善宏观监督和具体监督的机制,及时纠正违法违规的行政执法决定。
6.有序推进行政裁决复议诉讼工作。推动规范高等院校教师申诉、高等院校学生申诉两项行政裁决,明确行政裁决适用范围、裁决依据、办理时限、办理流程等。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听取相关意见建议,凝聚合力做好案件的举证和应诉工作,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水平。努力提升行政应诉质效,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平均出庭应诉率100%,办好行政应诉案件,配合自治区司法厅做好行政复议工作。
7.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修订《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办法》。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对文件备案、合法性审查规定要求,开展存量文件清理和2023年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核工作。对制发的政策文件凡涉及收费、改革、校外培训监管、创新、就业、“六稳”“六保”工作等政策内容的,出台前编制评估报告,并组织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评估。
8.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编制重大决策目录,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听证、专家论证和决策后评估等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依法依规决策重大事项,切实扎牢制度笼子,提高议事决策效率。
9.完成大中小学章程制定修订工作。调整内蒙古自治区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成员。聘请教育政策和法治研究专家参与章程修订工作。深入推进依法治校,完成全区所有中小学校新一轮章程制定修订,将党的建设有关内容写入民办学校章程。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受理高校章程审核。
10.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会同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内蒙古大学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为大中小学开展法治实践教育提供平台,切实提高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形成以法治观念养成为中心,实践教学、探究学习等多种模式相结合的法治教育格局。结合法治副校长工作实际情况,编制客观化、体系化的评价指标,评价法治副校长的履职情况。
11.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启动教育系统“八五”普法规划中期验收工作。利用新媒体展示典型案例普法视频。大力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法规,举办内蒙古大中小学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比赛系列活动和“宪法晨读”活动,“宪法卫士”参与率不低于70%。推进教师法治教育培训。
12.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两优”专项行动,全面推行义务教育“一键入学”、公办幼儿园“一键入园”。启动政务服务统一监管系统,升级改造基础教育大数据平台电子证照应用服务项目,提高政务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便利化水平。加强公开招标合同的法律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