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50000011512917C/2022-01569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文 号 | 内教基〔2022〕40号 |
成文日期 | 2022-04-26 14:55 | 公文时效 |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教学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要高度重视《规范》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要求,提高当地中小学的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和管理意识,在规范中发展,在规范中创新。
二、加强教科研指导。各盟市要组织各级教研部门、师范院校,积极开展《规范》研究和实施指导工作,不断深化学校落实国家课程标准能力水平,以点带面,提高教学质量。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4月26日
索 引 号 | 1150000011512917C/2022-01569 |
主题分类 | 科技、教育 |
发布机构 | 自治区教育厅 |
文 号 | 内教基〔2022〕40号 |
成文日期 | 2022-04-26 14:55 |
公文时效 |
各盟市教育(教体)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课程教学管理规范(试行)》(以下简称《规范》)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盟市要高度重视《规范》实施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要求,提高当地中小学的规范意识、质量意识和管理意识,在规范中发展,在规范中创新。
二、加强教科研指导。各盟市要组织各级教研部门、师范院校,积极开展《规范》研究和实施指导工作,不断深化学校落实国家课程标准能力水平,以点带面,提高教学质量。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2022年4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