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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9-04 09:34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内蒙古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将主要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意义

2020年8月,教育部印发《国家开放大学综合改革方案》(教职成〔2020〕6 号),推进全国广播电视大学转型为开放大学,要求广播电视大学整体转型后,按照“两级统筹、四级办学”的体制运行。地方开放大学主要承担服务本区域全民终身学习,推进本区域开放教育系统建设,探索高等教育、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融合发展的职责。2020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复内蒙古广播电视大学更名为内蒙古开放大学。

近年来,高等教育正从大众化快速迈向普及化,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加速构建。党的二十大报告强调,“统筹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协同创新,推进普职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对办好内蒙古开放教育,加快构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提出了新要求。《方案》的印发,对内蒙古开放大学推进数字化、智能化、终身化、融合化教育转型发展,支撑终身学习教育体系的构建完善,优化自治区教育供给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作用。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深化改革的办法破解制约内蒙古开放大学发展的瓶颈问题,包括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三个部分。

(一)总体要求。主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改革目标,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完成好“五大任务”、建设模范自治区的目标任务,建成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现代教育体系要求。《方案》明确了坚持目标导向、坚持问题导向、坚持深化改革、坚持内涵发展四个原则。要在未来的5年,将内蒙古开放大学建设成为办学属性更加明确,新型高等学校内涵更加清晰,办学体系更加完善,有内蒙古特色、全国有影响,引领“互联网+教育”的新型高等学校。成为自治区终身教育、在线教育、灵活教育,服务全民终身学习的重要力量和主要平台。

(二)主要任务。《方案》立足自治区实际,以构建服务全民终身学习体系为出发点,致力于建设完善内蒙古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推进自治区开放教育改革发展。从“明确性质定位”“健全办学体系”“拓宽办学范围”“提高教学质量”“提升服务能力”五个方面提出了改革措施和主要任务。

(三)保障措施。主要包括组织保障、政策保障、经费保障三个方面。

三、主要特点

《方案》立足我区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任务目标,着力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推动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办学质量效益,以内蒙古开放大学的高质量发展助推自治区终身教育高质量发展。

(一)重塑符合自治区实际的新时代开放大学办学体系。形成“全区一盘棋”的一体化办学格局。《方案》明确,内蒙古开放大学办学体系按照“省级统筹、分级办学”的运行体制,推进更名转型,构建以内蒙古开放大学、盟市开放大学和旗县(市、区)开放大学为主体的三级办学、布局科学、充满活力、运行高效的开放大学办学体系。

(二)构建适应自治区人民群众需求的新时代开放大学办学模式。《方案》明确,支持内蒙古开放大学设立终身教育创新基地,建设终身教育高端智库,整合优质教育资源,创建培训品牌、建设教学实践基地,实现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终身学习支持服务资源的融合共享。承建内蒙古学分银行,承担相关管理和运营工作,实现各类学习成果的积累与转换,搭建终身学习“立交桥”。充分体现了开放大学办学体系与自治区全民终身学习体系融合发展的思路。

(三)优化考核评价方式,建立健全开放教育考核评价体系。《方案》明确,内蒙古开放大学要建立健全开放大学“注册入学、宽进严出”的质量标准,加强学习中心教育教学管理,优化质量管控,提高开放大学教育含金量。加强教学质量督导评价,建立学校、社会与教育行政部门的教学质量监控、评价和反馈制度,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发布年度质量报告,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