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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23-06-19 17:35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为全面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进一步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行为,切实维护广大中小学生和学生家长权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实施方案》起草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全区校外培训治理稳步推进,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取得阶段性进展。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问题凸显,机构资质不全、培训行为不规范、培训材料未经审核、预收费未全部纳入监管等问题突出,亟需制定相关文件,进一步健全治理工作机制,推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管理。《实施方案》依据《意见》要求,紧密结合我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分类管理实际,构建了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各部门齐抓共管、高效联动、密切配合的协作机制,明确了部门职责分工,促进形成了协同监管合力,规范和引导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健康有序发展。

二、《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实施方案》共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工作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五大部分。

指导思想上,自治区《实施方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规范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使其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进一步减轻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在基本原则上,坚持服务育人、问题导向、内外联动、部门协同4条基本原则。工作目标上,明确“到2023年6月底,非学科类培训政策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基本健全,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基本解决;到2024年,非学科类培训治理成效显著,家庭支出负担有效减轻,非学科类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明显提升。”在重点任务中细化了“明确设置标准、严格准入流程、规范日常运营、加强日常监管、做好配套改革”5方面共计15条具体举措,并相应明确了每条举措的责任单位,从制度上确保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实施方案》印发后,如何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是全面系统部署。各地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统一领导下,将规范非学科类培训作为重大民生工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作用,加强信息共享、分析研判和情况通报,确保各项工作务实有效。

二是明确部门分工。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双减”工作专门协调机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与相关部门对非学科类培训共同进行日常监管,指导学校做好教育教学工作;各责任单位要聚焦薄弱环节,加强对地方相应部门的行业指导,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三是严肃督导问责。要把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进展情况作为盟市、旗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考核重要内容,定期对各地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进展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各级政府层层压实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