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普通高中通用技术教学装备建设与应用研究》和《“双减”背景下的全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研究》的通知
各盟市教育装备技术(电化教育)部门: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自治区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由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电化教育馆)申请的《普通高中通用技术教学装备建设与应用研究》和《“双减”背景下的全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研究》课题已正式批准立项,现予以发布。现将子课题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全区教育大会精神,深入实施《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着力提升普通高中通用技术教学装备应用水平,促进通用技术教学装备与教学的深度融合,以及在“双减”背景下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提升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服务水平。
二、 申请程序
(一)课题申报者即为课题主持人,必须能够承担、组织、实施并进行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每个课题限报一名主持人,每位课题主持人只能申报一项课题。除主持人外的课题组成员最多不超过9人。课题主持人应具备副高级(含)以上职称,中级职称成为课题主持人需要2名相同研究领域的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二)《普通高中通用技术教学装备建设与应用研究》和《“双减”背景下的全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研究》的子课题参考选题指南(见附件1、附件2)。
(三)本年度采取网上申报,登录内蒙古自治区教育科研管理平台网址(https://jyky.nmgov.edu.cn/nmgkypt),务必选择“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电化教育馆)”入口进行申报。申报者要认真阅读《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电化教育馆)教育科研课题管理平台操作说明》(见附件3)。为保证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请注意以下两点:
1. 课题主持人需使用本人的教师识别码登录系统填报申请书,提交后需经由旗县、盟市、自治区三级管理员审核。
2. 各旗县、盟市管理员请认真把关,做到及时、严格审核,切实选拔出优秀的创新型课题,杜绝“一键通过”的处理方式,避免“反复退回”的情况发生。
3.申报时间为2024年1月10日-2月5日,到期平台自动关闭,不接收补报,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进行申报。
三、开题评审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电化教育馆)根据报送子课题的数量、质量,设置评审比例,组织相关专家分组评审,择优立项,公示批准立项的子课题名单。
四、课题管理
2023年度教育科学规划课题《普通高中通用技术教学装备建设与应用研究》和《“双减”背景下的全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研究》的实验研究周期为一年,进度安排如下:
2024年1-4月,为课题研究的开题准备阶段,具体包括课题发布、子课题申请立项、开题培训、制定方案等。
2024年4-12月,为课题研究的开展阶段,具体包括实施研究、中期检查等。
2025年1-5月,为课题研究的结题验收阶段,具体包括结题材料提交、结题评审、结题交流等。
所有课题一经立项,除极特殊情况外,不允许变更主持人和课题成员。课题管理单位及课题主持人在课题研究期间要遵守各项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参加开题培训、中期检查、结题培训,如期完成研究报告。我中心(馆)将为通过结题评审的课题组发放一张结题证书。
五、其他事宜
如有未尽事宜请与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电化教育馆)联系。
联 系 人: 张 慧,李子英
联系电话: 0471-2856079,2856098
电子邮箱: nmjyjsyj@126.com
附件:1.《普通高中通用技术教学装备建设与应用研究》子课题参考选题指南
2. 《“双减”背景下的全区中小学图书馆建设与应用研究》的子课题参考选题指南
3. 科研课题管理平台操作说明
4. 申请书模板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装备技术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电化教育馆)
202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