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基础教育的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国家基础教育发展政策,制定基础教育的教学基本文件。指导基础教育学校、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指导盟市基础教育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校德育工作、劳动和校外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地方课程建设,组织审定中小学地方教材。指导中小学教育信息化、教育装备技术、教学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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