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区启动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力争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2021年8月起,持续到2022年3月底。
范围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
重点任务
对照《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全面梳理和查摆教师在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重点查处:
一、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及其他教师、家长个人组织的有偿补课问题。
二、教师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或诱导学生购买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等;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
三、教师歧视、侮辱学生,打击、报复、虐待、伤害学生;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骚扰、猥亵学生等问题。
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自查自改、对照检视、警示教育、抽查检查、巩固提升5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改阶段( 2021年8月底前)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建立监督举报平台,对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和制度要求,重点自查本地区查处整治师德师风问题组织机构是否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是否建立、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等,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第二阶段:对照检视阶段(2021年9月至12月底)
各地、各校传达学习贯彻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教师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和交流研讨。
各校围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内容,通过召开学生、家长、教师座谈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公开整治内容等形式,开门接受广大师生和群众监督,查找学校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梳理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防止久拖不决。
第三阶段:警示教育阶段( 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
各地、各校组织教师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典型案例和各地各校查处的相关案例为反面教材,分析违规问题和形成原因,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社会活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学校出现相关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具体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第四阶段:抽查检查阶段(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
各盟市、旗县教育(教体)局成立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暗访抽查、举报突查等形式,对所辖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将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各盟市组建工作检查组,深入旗县(市、区)及学校对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互查互学,并对抽查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风险点进行持续有效监控,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第五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3月底前完成)
各地、各校总结提炼师德师风建设经验,巩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本地本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化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同时,结合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强化提炼,针对突出问题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师德治理水平,切实防止问题反弹。
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在全区启动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力争通过此次专项整治,有效遏制中小学教师“课上不讲课下讲”“组织开办校外培训班”“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同家长搞利益交换”等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自2021年8月起,持续到2022年3月底。
范围对象
全区各级各类中小学校(幼儿园)在职教师。
重点任务
对照《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全面梳理和查摆教师在思想政治和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各类问题,重点查处:
一、在职教师组织有偿补课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家长委员会及其他教师、家长个人组织的有偿补课问题。
二、教师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向学生推销或诱导学生购买图书报刊、教辅材料、社会保险等;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等问题。
三、教师歧视、侮辱学生,打击、报复、虐待、伤害学生;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骚扰、猥亵学生等问题。
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自查自改、对照检视、警示教育、抽查检查、巩固提升5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自查自改阶段( 2021年8月底前)
各地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建立监督举报平台,对照国家、自治区相关文件规定和制度要求,重点自查本地区查处整治师德师风问题组织机构是否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是否建立、管理制度是否完善、管理措施是否落实等,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第二阶段:对照检视阶段(2021年9月至12月底)
各地、各校传达学习贯彻关于开展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教师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对国家和自治区出台的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政策文件进行专题学习和交流研讨。
各校围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内容,通过召开学生、家长、教师座谈会,公布举报电话、邮箱,公开整治内容等形式,开门接受广大师生和群众监督,查找学校教师在师德师风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梳理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防止久拖不决。
第三阶段:警示教育阶段( 2021年9月至2022年3月)
各地、各校组织教师召开师德警示教育大会,以教育部网站公开曝光的违反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相关典型案例和各地各校查处的相关案例为反面教材,分析违规问题和形成原因,引导教师以案为鉴;结合师德违规问题,对照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强调课堂教学、社会活动、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正面规范和负面清单,引导教师以案明纪。学校出现相关师德违规问题的,要在会上详细通报具体处理结果,组织教师讨论剖析原因、对照查摆自省,做到警钟长鸣。
第四阶段:抽查检查阶段(2021年10月至2022年3月)
各盟市、旗县教育(教体)局成立检查组,通过现场检查、暗访抽查、举报突查等形式,对所辖学校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将查出的问题列出清单,逐项落实整改。自治区教育厅组织各盟市组建工作检查组,深入旗县(市、区)及学校对专项整治情况开展互查互学,并对抽查检查情况进行反馈和通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风险点进行持续有效监控,切实消除风险隐患。
第五阶段:巩固提升阶段(2022年3月底前完成)
各地、各校总结提炼师德师风建设经验,巩固专项整治行动取得的成果,进一步完善本地本校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化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负面清单。同时,结合本次专项治理行动发现的问题,认真研究、强化提炼,针对突出问题构建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师德治理水平,切实防止问题反弹。
中小学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